土地確權切割是什麼意思
❶ 土地確權後可以分割嗎
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權利的確認和確定,簡稱為確權。確權的土地包含農村的農用地、建設用地、荒地等。對於農村的耕地就是要確認其所有權及承包經營權,對於宅基地就是要確認其使用權和所有權。搞清楚這些之後,我們再來回答之前那個問題也就簡單了。土地確權之後,肯定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農民所承包的土地是不會發生變化的。
關於農村的土地,常有這樣的說法:「農村土地增人不曾地、減人不減地」,這也就說明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村的土地不會再進行大規模的調整。此番土地確權後想再分地將十分困難,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時間長、花費巨大的財力物力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各地的土地分布不均,統計起來非常困難。自2013年開始國家就已經開始了此輪土地確權的工作,計劃到2018年完成,但按照目前情況來看,估計還要推遲。
這期間國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來進行土地確權工作,如果以後農民想再分地,那麼勢必需要進行新一輪的土地確權,這也不太現實。
2、確權到「戶」,而不是到「人」
很多農民會說家裡人口變化了,承包的土地是否會相應發生變化?這里需要搞清楚的是承包土地的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戶,分地的時候是依據當時的家庭人口情況,而不是某一個農民個人,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分產到「戶」,所以只要家庭單位還存在,該戶的土地承包就不會發生變化。
3、牽涉各方利益,影響重大
現在國家對於農業方面的政策都在不斷調整,特別是農村土地入市之後,土地的價值將會大幅度提升,而且現在農村的土地還有各類補貼可以領,其中關繫到農民的經濟利益。如果對農村的土地承包權重新進行調整,那麼勢必會因利益的驅使引起各方的矛盾,造成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所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看,農村的土地在此番確權完成之後將在很長時間,至少是幾十年之內不會再進行大規模的調整。
❷ 土地確權後還能分割嗎
土地確權後是否能分地,給予答案如下:1、土地確權後,一般是不可以再次進內行分地,這就像房子已經容確定下來是你家的,別人就沒有權利來和你分;2、如果雙方經過協議,達成共鳴後,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重新測量劃分,這個是可以的;3、一般確權後,分地還是要給測量單位和國土部門一些費用,只有經過精準測量後,形成文檔後,分出來的地才具有法律效力。
❸ 土地是父親分割在我名下的,確權書分下來了,可村委會說我哥有爭議,不發放,村委會有這個權利嗎
這么說有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政策,你們弟兄倆分家了嗎?分家包括分承包地
❹ 土地分割,確權
耍無賴只有起訴一條路了,保護好證據,找個律師他能幫助你搞定的。
❺ 農村家庭成員間分割房屋如何確權
一、一個總原則:宅基地屬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正確確認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所以農村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政府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通過造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個農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屬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並在政府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屬於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二、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析產協議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後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議是最有力的證據。
2、也可以依分家析產協議,到房屋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註明各自的份額。
本人有三兄弟,農村的老房子,就是這樣分家的。
三、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性質和特點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通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雖屬公民的合法財產,但由於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於城市商品房和城鎮私房,缺乏市場准入資格,屬於限制市場流通的准產權。
1、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成立,除必須有經批準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准建房面積權。
現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凡超過政府批准建房面積違章建造的房屋,除由政府作罰款等處理而予認可的外,都屬違章建築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築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2、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的投入
現在批到宅基地才是關鍵,到底誰出錢反而是其次的,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當前,在農村建房中取得用地權、面積權的重要性早已優先於建房的出資的多少。所以在家庭成員中確認農民住房產權時,應當承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者雖未具體出資,但其在建房中已投入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建房面積權,因此所建住房產權中也應當含有他的權利。當然在產權的具體份額上,還應當按出資與用地權、面積權兼顧的原則加以確認,與出資者之間在房屋產權分配上有較為合理的區別。(這是補充原則,即出錢多的可以適當多分點)
❻ 土地確權合並了怎麼分割
您好,
將自家農村土地確權後,如果土地面積發生變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戶主、代表人發生改變,只要農民家庭成員無異議,變更人可以到登記機構申請進行變更登記,也就是說,土地歸屬人是可以變更的。
具體怎麼進行變更:
根據《關於變更土地登記的若干規定 》,初始土地登記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發生轉移、分割、合並、終止,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應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付憑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如果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變更,可能會涉及到土地糾紛。這時建議參考《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里需要注意,在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❼ 戶口分開了,土地確權的時候能分開確權嗎
對於土地承包法來說,很多人都知道是一個戶口一個坑兒這樣算的。但是隨著戶口的分開後,土地的確權卻發生變化,過去的時間里,很多家庭成員都發生了變化,當時的一個家庭的,因為兒女多的。現在往往已經分成好幾個單獨生活的家庭,最普遍的就是子女長大了都會與父母分開,成為一個單獨的農戶。在這樣的情況下,確權是怎樣的一個變化?
最後一個就是自己家裡分戶:同上已在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分戶手續,且就承包地達成書面分割協議的,可以按照協議確權頒證。否則,還是按照原有承包關系確權登記頒證。確切來說,分戶分割土地是非常難辦的。
❽ 老人去世土地確權公告時沒有提出異議現在有權利分割土地收益嗎
問題描述的不甚清楚來,有點模糊!自如果是法定繼承人對父母的土地流轉到其他繼承人名下,明知而沒有異議,現在又反悔的,是可以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利後在遺產分割前或分割時是可以反悔主張分割的。
上面所說,可以反悔並主張分割指的是遺產,也就是老人生前種植經營土地所產生的收益,其他繼承人所經營產生收益則另當別論。至於土地本身,則不屬於遺產,且還涉及到農村土地承包法的限制,不再贅述。
❾ 土地確權中夫妻離婚後已分戶,且承包地已分割怎麼確權
離婚談不上分戶,與承包地基本也沒有關系,不要違背常規,否則政府不認可那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