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
『壹』 設備折舊費用怎麼計算
折舊費=原值-殘值(原值*5%)。這個公式算出來的值指的是該項固定資產在服務年限內可提取的折舊額。年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月折舊=折舊費/服務年限/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1)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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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折舊費占固定資產的百分比多少合適
占固定資產價值50%以下。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專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屬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叄』 求設備折舊的計算公式
設備折舊的計算公式有以下四種: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3)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擴展閱讀
由於折舊費在產品成本中所佔的比重不大,一般都把它作為間接費用處理,按它的經濟用途和使用地點計入有關的綜合費用。
比如基本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應記入製造費用明細賬中的折舊費項目;輔助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應記入輔助生產費用明細賬有關項目;企業行政
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應記入管理費用明細賬中的折舊費項目;銷售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應記入產品銷售費用明細賬中的有關項目。
如果企業是生產單一品種的產品,其發生的所有費用則全部都由該種產品承擔,成本項目可按費用的經 濟內容設置。一切費用在這種情況下,都是直接費用,所以折舊費用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明細賬中的「折舊費」成本項目。
對於現代化技術密集型企業來看,折舊費用在產品成本中所佔的比重會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折舊費用也可以作為單獨的成本項目列示。
如果企業、車間只生產一種產品,可將折舊費用直接計入生產成本明細賬「折舊費」項目,如果企業、車間生產多種產品,則可按機器工時比例將折舊費在各種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後記入生產成本明細賬。
『肆』 設備折舊費的計算公式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內 預計使用容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注會
『伍』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計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稱直線法)
年折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 1 - 預計凈殘值率 )/ 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2÷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凈值 × 年折舊率 ÷ 12
4、年數總合法(加速折舊法)
年折舊率 = 尚可使用壽命/ 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合 × 100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預計凈殘值 )× 年折舊率 ÷ 12
(5)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擴展閱讀:
計算折舊的基數為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5)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6)改建的固定資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陸』 設備折舊率是多少
設備年折來舊率 = (1 - 預計凈殘值率自)÷ 預計使用壽命(年)× 100%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年折舊率 ÷ 12
「固定資產折舊率」的簡稱。計算的是固定資產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比率。它反應固定資產價值分攤到成本費用中去的程度。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首先要計算年折舊率,全面兼顧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使用年限等因素,然後在各月平均計提。折舊率包括個別折舊率、分類折舊率和綜合折舊率。年折舊率是「固定資產年折舊率」的簡稱。
固定資產年度應計提折舊額與原始價值的比率,它反映在年度內轉移到產品成本或有關費用中的固定資產價值的程度。年折舊率除以12即為月折舊率。
(6)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擴展閱讀: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三點: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產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比如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為10000元,殘值率為5%,那麼固定資產報廢時的殘值就是500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折舊率
『柒』 固定資產的折舊率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產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比如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為10000元,殘值率為5%,那麼固定資產報廢時的殘值就是500元。
(7)設備折舊占成本的多少擴展閱讀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的應提折舊額一般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值、預計殘值率和分類年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3%-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1-預計殘值率)/ 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方法:
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
單位里程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 總行駛里程
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工作小時
按照台班計算折舊:
每台班折舊額=原值(1-預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平均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