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廢舊設備怎麼評估
A. 如何評估固定資產價值
一、引進設備資產的評估
這類設備在評估時,要考慮匯率的變化。這類設備可採用外匯換演算法估算。
外匯換演算法估算引進設備重估價值的公式為:
評估時匯率
設備重估價值=(設備原價-累計折舊×—————)
取得時匯率
二、租入、租出固定資產評估
(一)租入的固定資產包括一般性租入的固定資產和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兩種類型。1.一般性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只有對其進行行技術改造時,才對其進行評估,其價值應等於技術改造工程支出與大修理費用支出之和。2.融資性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由於其所有權在承擔人付清最後一筆租金後,就轉給承擔人,所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作為企業的一項資產進行評估。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其租入時間的遠近,可以分為近期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與遠期(二年以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近期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其價值為租金總額加轉讓費之和扣除折舊費後的凈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重估價值=(合同中規定的租金額+轉讓費)-已提折舊額
遠期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其價值評估應按現行市價法進行估算。
(二)租出固定資產是指按規定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其所有權屬於出租企業。具體評估方法與一般固定資產評估方法相同,只是在確定實際成新率時,應到承租企業查看固定資產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以便確定其真正的成新率。
三、超期服役設備資產的評估
在企業中,有些設備雖折舊已提完,帳面凈值為零,但經過大修理或技術改造後,仍然可以繼續使用,並在生產中發揮效能。對於這類超期服役設備進行評估,一般採用因素綜合計演算法。
因素綜合計演算法的公式為:
(A+D-S)×[1+(K-a)F0]
C=————————————————×T+S
T0+T
式中:
C:資產的重估價值;A:資產的原始價值;D:資產的大修理費用或技術改造費用;S:資產的殘值;K:年平均物價變動指數;a:資產無形磨損系數;T0:資產已使用年數;T:資產增加使用年數。
四、閑置和報廢設備資產的評估
(一)閑置資產的評估
1.閑置資產的概念。
閑置資產是指除了在用、備用維修、改裝特種設備、搶險救災、軍工(經核定封存的設備)和組織生產經營等所必須的設備外,其它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設備或新購進廠兩年以上不能投產的設備。
2.閑置資產的評估。
閑置資產按其是否使用過可分為新購入閑置和使用後閑置兩種情況。對於前者,可以現行市價估演算法為主;對於後者,估價時應以重置成本法為主。
(1)現行市價法,其設備重估價值計算公式為:
設備重估價值=全新設備市場價格×(1-無形磨損系數)
(2)重置成本法,其設備重估價值計算公式為:
評估時物價指數
設備重估價值=設備原始價值×———————×成新率×(1-無形磨損系數)
基期物價指數
(二)報廢設備資產的評估
1.報廢設備的概念。
報廢設備是指由於長期磨損,或因非常事故造成毀損無法修復利用的設備。
2.報廢制備的評估。
報廢設備與閑置設備不同,它已不存在使用價值。評估時,先估算出其預計殘值,再扣除清除、拆卸、搬運費用就可算出實際價值。其計算公式為:
設備折余凈收入=設備預計殘值收入-清理費用
五、盤盈和贈與固定資產的評估
(一)盤盈固定資產評估
由於盤盈固定資產無法搜集其帳面原值、凈值、已使用年限和已提折舊額等資料,因此,僅能按市場現行價格和成新率來估算現值。也可比照類似固定資產的價格進行評估。
(二)贈與固定資產的評估
1.贈與固定資產的概念及類型。
所謂贈與固定資產是企業其他經濟實體贈送給某些企業的固定資產。
贈與固定資產按照評估時帳面資料齊全否可分為兩種:(1)被贈固定資產沒有帳面原價、折舊率、已使用年限等資料;(2)被贈固定資產有帳面原價、折舊率、已使用年限等資料。
2.評估方法。
對無帳面資料的贈與固定資產可以比照盤盈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對有帳面資料的贈與固定資產,評估其重估價值時可根據下列公式計算:
資產重估價值=全新資產現行價格
全新資產現行價格×(贈送前已使用時間+贈送後已使用時間)
-————————————————————————————
預計使用年限
六、限期報廢生產線的評估
(一)限期報廢但可轉產的生產線評估,對這類生產線進行評估時,可根據生產線上機器設備的購置與設備技術情況及生產線生產能力等指標,運用重置成本法或現行市價法進行估算。
(二)限期報廢生產線上的部分設備可與另外一些設備組成新生產線的評估。對這類生產線的評估,可首先運用細節分析法估算出在原生產線基礎上改裝成新生產線的價值,然後扣除兩個差異的價值。
(三)原限期報廢生產線全部廢置的資產評估。
對這類生產線的評估,可參照報廢設備評估部分。
七、企業失敗、破產清理固定資產的評估
企業失敗、破產後,要清理企業資產,並將這些資產估算定價以清償企業所欠債務,這類資產的評估,主要運用清算價格標准。
失敗、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可分為已無使用價值固定資產和尚有使用價值固定資產兩類,對於已無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可以按市場廢舊物收購價計算;對於尚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可安實際使用價值來測定,其測算出的重估價值必須大於其帳面凈值,失敗、踴產企業固定資產成交價格可以界定在固定資產帳面凈值與資產重估價值之間。即:
帳面凈值<成交價格<重估價值
其中,資產帳面凈值=資產帳面原值×成新率
資產重估價值=全新資產現行價格×成新率
B. 央企「低效無效」資產,有界定和明細嗎
低效無效資產,是指在企業運營中盈利能力差又缺乏戰略安排,不能為企業創造價專值的資產。主要包括:屬長期虧損且未能帶來效益的股權投資;缺乏控制力的股權投資;非持續經營的企業;未納入主業范圍且不具有競爭優勢的企業;閑置的或出租收益率較低的房屋、建築物、設備等實物資產;市屬企業認定的其他需要清理處置的低效無效資產。
C. 回收廢舊機械怎樣評估
是按你設備的內存,還有設備的版本,還有成色來做評估的!
D. 機器設備拆除如何定量廢舊設備怎麼評估
機器設備拆除如何定量?廢舊設備怎麼評估?這些都應該有專業技術人員定奪。
E. 回收廢舊設備廠房有朋友給介紹一下我明白怎麼做
個人理解,不專業,錯了請指點\r\n我認為是通過檢測、分析控制實現的\r\n具體系統分回為三層說答主站層、網路層、測控層 \r\n全時動態能源管理系統在電能源管理系統功能的基礎上還能實現\r\n重點用能設備的在線監管,實時分解出實際運行有效能耗和無效能耗,\r\n提供減少和消除無效能耗以節能,在提高管理水平與效率時大量節省人\r\n力,基本功能如下:\r\n1) 實時監測全能源參數。\r\n2) 負載分類、分區管理。\r\n3) 系統刷新所有數據點數據可達到秒級。\r\n4) 根據監測所得能源數據進行能源及能效數據的分類、分項、分區\r\n比對分析,。\r\n5) 設備能效評估。\r\n6) 用能評估。\r\n7) 實時顯示系統能耗與能效分析圖表、曲線。\r\n8) 能耗、能效指標管理等。
F. 央企不用的設備可以用於對口扶貧嗎
如果設備是好的可以再利用的,當然是可以的
G. 國有企業(央企的省級子公司)廢舊物資處置 是否屬於國有企業國有產權轉讓
資產和產權是兩回事,廢舊物資處置了並不減少資產,轉化了現金了,即使報廢了也不影響產權。只要股權比例沒變,不影響產權,只是權益減少而已。
H. 把央企的廢舊或閑置設備進行拍賣處置,在拍賣交易前是否需要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呢
必須有資產評估機構來做評估,評估機構需要央企入圍的評估機構
I. 機電設備的資產評估,需要什麼程序
考慮三項折舊 (功能性 實體性 經濟性)後的價值,必要時聘請專家鑒定。
J. 國有資產處置流程
理論上在國有資產處置當中,運用拍賣方法是最公證、公平,國有資產價值得到最大體現的一種方式,在我區近幾年的具體實踐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有時成交價偏低,流標現象較多,串標、圍標現象較突出。為找到這一矛盾的問題所在,進一步規范拍賣活動,我辦會同區監察局歷時一個月走訪了相關部門、單位、拍賣公司,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了解。
一、導致拍賣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1、標的額偏小,參與者范圍太窄。根據規定我區只受理標的額在30萬以下的國有資產處置,從我區的實踐來看,絕大部分都只是5萬以下的小標的,外地競標者不願參與,而本地競標者也多為從事廢品收購的相對固定人群。
2、對拍賣公司約束無力。目前拍賣公司均由各單位自行選定,而拍賣公司的年審、資格審定工作均在市直部門,我區對拍賣公司約束力不強,對於拍賣公司的不規范做法難以限制。
3、對拍賣中的圍標、竄標行為難於取證。雖然在調研過程中,普遍反映串標、圍標行為較突出,但取證困難,甚至無法取證,導致對這類現象難以處罰。
4、某些拍賣形式上不夠規范。其一,評估價未予保密。評估價是做為產權所有人與監管機關掌握的處置物的最低價參考,而且評估價帶受主觀影響較大,與物品的使用價值有時會有較大差距,所以應由市場來最後決定物品價格,故評估價不應公開。而在具體操作中,很多單位為省事、圖方便,多將評估過程全程交由拍賣公司處理,造成標的物評估價泄密。其二,公開喊價的方式不是最合適。由於我區待處理物品價值較低,參與的競買者不多,且多為固定的廢品收購商,公開喊價容易產生觀望、聽價停滯,甚至語言、眼色威脅等狀況。其三,報名環節難以控制,報名競買信息易泄漏,造成串標。
二、對拍賣形式的幾點認識
1、不能因拍賣中存在一些問題就否定拍賣的意義。不可否認,在目前的拍賣中的確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直接影響了拍賣的效果,但這些問題並不是拍賣本身的問題。應該說拍賣這種形式比起其它方式而言,更具公開性、公平性、合理性,而且可以肯定地說,在國有資產中處置中不採取公開拍賣的形式,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會更多,在各地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
2、拍賣的方式應不斷創新完善。任何一種監督方式它都有局限性和適應性,不可能「己治百病」,不可能一勞永逸,因此,對拍賣的形式和程序也應根據新情況不斷地創新完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任何有效地創新都應鼓勵嘗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