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設備用房有哪些
㈠ 酒店地下室設備房有哪些
只要是酒店需要的都會有,具體還根據酒店的經營項目而定
㈡ 地下設備用房需要單獨劃分防火分區么
地下設備用房需要單獨劃分防火分區。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規范第5.1.9規定:附設在汽車庫、修車庫內的消防控制室、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煙、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應採用防火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樓板相互隔開或與相鄰部位分隔。
消防控制室、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煙、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等,是滅火系統的「心臟」,汽車庫發生火災時,必須保證上述房間不受火勢威脅,確保滅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因此本條規定,應採用防火隔牆和樓板將其與相鄰部位分隔開。附設在汽車庫、修車庫內的且為汽車庫、修車庫服務的變配電室、柴油發電機房等常見的設備用房也應按照本條的規定採取相應的防火分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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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表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㈢ 地下室設備用房,是根據建築層高來確定需要哪些用房嗎,具體放哪裡是根據防火規范嗎
設備用房應有設備專業提供條件圖,根據建築的使用性質確定。是公建還是住宅。高層住宅一般版有配電室、弱權電機房、排煙機房、報警閥間等等。有的還有消防水池與水泵房。
人防設計應根據當地人防辦劃定的人防等級來設計,是物資庫還是人掩?應該參照人防規范和人防國標圖集來設計。
㈣ 一般地下室要什麼設備房
1、變壓器室、
2、柴油發電機室的儲油間
3、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
4、通風空調機房
5、消防水泵房
6、柴油發電機房
7、排污設備房等等。
㈤ 地下室的人防設備用房包括哪些
地下室人防通風設備:
防空地下室所用的通風、採暖和空調設施應滿足戰時防護需求,若平日的使用需求與戰時防護需求發生沖突,則至少應滿足平戰功能轉換的基本要求。
人防三件套如下:

㈥ 高層建築地下設備用房有哪些設計原則
位於高層建築地下室內的設備用房布置受到眾多條件的制約,柱網大小,剪內力牆、出入位置、運輸通容道、凈高等等。設備用房布置的是否合理,是一個各專業配合的集合體,一般應遵守下列原則: 1.根據規劃要點要求考慮進線、出線與市政管網介面,宜集中布置; 2.避開人防區出線; 3.設備進出的運輸通道;(當利用坡道作運輸通道時,注意凈高的要求) 4.規范規定放在地下一層的用房,應該遵守;5.變電室位置應選擇在接近負荷中心或大容量用電設備處;設備用房面積的大小可由 建築專業先提資確定大致位置,各專業反資調整後確定.各設備用房的安全疏散、開門數量、位置、大小等,均應由建築專業在提資時完成,以免影響其他專業的設備布置.
㈦ 輔助用房(設備用房與電氣用房)面積與總建築面積比例一般多少呢
輔助用房(設備用房與電氣用房)面積與總建築面積比例一般是計容建築面積的2%~4%。計算容積率的建築面積之和。
計容面積小於等於建築面積,半地下室算一半計容面積,無產權地下室不計算計容面積。輔助面積是指住宅建築各層中不直接提供住戶生活的室內空間凈面積。包括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起居室、儲藏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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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用房的定義:
一般設計要求 商業建築輔助用房及其使用要求1般可分為以下幾種:
1、行政管理用房 大中型商場(延伸瀏覽:商場設計專題)的行政管理用房包括經營管理者所需的各種用房,如行政領導辦公室、黨政辦公室、文印打字室、對外經營聯系辦公室、財會辦公室、業務接待室、治安管理辦公室、廠家辦公室等。
辦公用房一般位於建築背面,既要便於對外聯系,又要便於對內管理。其空間設計無特殊要求,但對照明、空調、電器、電訊等裝備的布置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2、服務空間 服務空間包括休息空間、洗手間、吸煙室、走道、樓梯間等。大中型商業建築應依照營業面積的1%~1.4%設休息空間,其位置可在營業空間中部,並可結合中廳設置,以便於使用。員工休息室可在營業廳附近就近設置。
垂直交通及出入口應散布均勻,便於人流快速疏散。洗手間、吸煙室等應位於較隱蔽但易於辨認的地方,避免視野干擾,並與營業空間聯系方便,最好位於建築下風向,以避免污染營業廳的空氣。有些大型商業建築還設有員工食堂、洗澡等空間。
3、裝備用房 小型商場裝備較少,1般情況下唯一配電房等少許裝備用房,其位置也較為靈活。而大型商業建築裝備則較為復雜,除需設有變配電室外1般還需有計算機房、發機電房、冷凍機房、空調機房、水泵房、水池等。
這類用房可設於主體建築內,也可單獨設置;當設在主體建築內經常常位於地下室內。
4、汽車庫 中小型商業建築1般可不設汽車庫,但對大型商業建築,特別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繁華商業街上的大型商業建築則是必不可少的功能空間。為了不擠占營業空間,汽車庫1般可設在地下室內,但應注意與上部營業空間柱網的關系及車庫出入口與城市道路的關系。
㈧ 設備用房包括哪些
除了強電配電房、消防泵房外,其他有弱電控制機房、通風機房,其他有需要的:濾水房、消毒室、無人自動化控制機房、通信(電信、移動等)機房、互聯網設備機房等。
附設在建築物內的消防設備用房,如固定滅火系統的設備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風空氣調節機房、防排煙機房等,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 的隔牆和1.50h 的樓板與其它部位隔開。
獨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附設在建築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地下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於10m的樓層 ,消防水泵房設置在首層時,其疏散門宜直通室外,設置在地下層或樓層上時,其疏散門應直通 安全出口。
消防水泵房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電梯機房應與普通電梯機房之間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 的隔牆分開,如開門,應設甲級防火門。

拓展資料:
機關事業辦公用房是指黨、政機關、群眾團體、行政事業單位等行政、事業單位等所用的房屋。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包括:辦公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各類用房的內容如下:
一、辦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員辦公室和領導人員辦公室。
二、公共服務用房,包括會議室、接待室、檔案室、文印室、資料室、收發室、計算機房、儲藏室、衛生間、公勤人員用房、警衛用房等。
三、設備用房,包括變配電室、水泵房、水箱間、鍋爐房、電梯機房、製冷機房、通信機房等。
四、附屬用房包括食堂、汽車庫、人防設施、消防設施等。
除上述四類用房之外的特殊業務用房,需要單獨審批和核定標准。
㈨ 一個工程里,地下車庫、人防、地下設備用房算公建還是居住建築,還是有其他的概念,謝謝
公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