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
Ⅰ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怎麼填寫申報表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中的增內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容備費及技術維護費本期發生額中。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1)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擴展閱讀: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增值稅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佔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
Ⅱ 稅控設備全額抵扣增值稅 怎麼填
需要將當期發生的稅控設備費及服務費抵減金額填寫在第1欄第2列及第3列中,將本期需要使用抵稅的金額填寫在第4列中。若本期應納稅額小於可抵減金額,將本期應納稅額填寫在第4列中,余額填報在第5列中。
「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次選擇「0001129914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其它欄次填報與附表四相同。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一般納稅人)》主表: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將會根據附表四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本期實際抵減稅額」自動帶出數據進行抵減。
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

(2)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擴展閱讀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勞務的年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除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
Ⅲ 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技術維護費增值稅發票全額抵扣怎麼申報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
一、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3)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 》:
五、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
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葯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Ⅳ 采購稅控設備如何抵減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本文擬對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和納稅調整進行探討,以供納稅人在申報繳納增值稅時參考。
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後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對於抵免的增值稅款,應計入營業外收入,作為應納稅所得稅的組成部分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依據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該文件第一條規定,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對於符合條件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兩項費用的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二十三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十九欄「應納稅額」與第二十一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十九欄「應納稅額」與第二十一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十九欄與第二十一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十一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於或等於第十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於第十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十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Ⅳ 請問稅控專用設備全額抵扣稅金的賬務怎麼處理
稅控專用設備全額抵扣稅金的賬務處理如下:
1、一般納稅人
購入專用設備時,版
借:管理費用(價權稅合計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抵減稅款)
貸:管理費用
支付技術維護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抵減增值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抵減稅款)
貸:管理費用
2、小規模納稅人
購入專用設備時,
借:管理費用(價稅合計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付賬款
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支付技術維護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抵減增值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5)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
Ⅵ 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全額抵減怎樣做賬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每年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財政部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明確了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會計處理。
該項會計處理是參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處理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來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的損益。

(6)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如何抵扣擴展閱讀:
2017 年5 月10 日 財會[2017]15 號《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第二章《確認和計量》中
第八條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當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第九條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二)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第十條對於同時包含與資產相關部分和與收益相關部分的政府補助,應當區分不同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應當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第十一條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Ⅶ 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可以抵免稅款
企業初次購買稅控機的支出,可以全額抵扣增值稅,分錄借記應交稅金進項稅,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在增值稅申報表上也需要另外列填
注意是初次,第二次購買就不能全額抵扣了
Ⅷ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怎麼申報抵扣稅
將專用裝備的票拿到國稅局管理科,請他們錄入系統,然後,再在ABC4000的附表4裡面錄入,便可抵扣。填入主表的23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