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備如何抵用工資
『壹』 公司要求員工上交發票抵工資
是的不合理。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3、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憑發票報銷的錢款是不視為工資的。它只是企業對於員工因工作發生的相關費用的一種補償,如員工出差產生的差旅費、伙食費、長途電話費等,通常是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進行實報實銷,且數額也不固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薪資收入中不包含報銷款項,一般情況下報銷款均不視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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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每月有固定的金額作為補貼工資發放,且每月都可以憑各種發票領取固定金額,就可認定該報銷款並不是真正的出差報銷款項;
而是用人單位為了逃避稅收等監管而給勞動者發放的工資,只是這種工資變化了一種形式,以報銷款項的名義出現。員工如果因為這種情況與企業在月工資標准上發生爭議,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貳』 企業如何把員工以前的零薪資改成零勞務報酬
工資是每一個勞動者賴以為生的生存保障。很多人最關心的是自己最終拿到手的有多少錢,但其實工資什麼時候發、以什麼方式發放都很重要!

1.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稅務終將會與銀行共享信息並比對!
2.工資表上的每一個人員,需要上傳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對於多處發放工資的,稅局會對該身份證號預警,責成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二者最大的區別是工資、薪金存在任職受雇關系、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基本社會保險、接受企業的日常管理,是被包含的共同主體;而勞務報酬不存在上述情況,是與企業分立並存的並列關系。
4.以後再借用別人的身份證信息用於列工資抵費用的,將很容易預警出來,這是因為2018年底個人所得稅新的管理系統在各地普遍應用,該系統包括稅務端和企業端。其中,稅務端有「兩處以上收入」模塊,在技術層面加強了對個人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收入的管理。
5.對虛列的工資額抵用成本的,一經查實全部剔除,補交企業所得稅並處以數倍罰款。
附:工資薪金必查30個風險點!
風險1:公司工資表中始終申報老闆一個人或者長期只給1、2個員工申報個稅。
風險2:員工的工資長期為0元或者1元。
風險3:大部分員工的工資都是3500元或者臨風險4: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稅額為0元。
風險5:存在部分員工雖然發放工資但是沒有進行全員全額個稅申報。
風險6:個稅申報的人員數跟繳納社保的人員數差距較大
風險7:個稅申報系統申報的工資薪金跟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申報的工資薪金差距較大。
風險8:隱藏人數,從而達到小微企業標准來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風險9:員工存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但是未自行進行個稅申報
風險10: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權變更但是未申報風險11:公司年終存在向自然人股東分紅但是未代扣個稅。
風險12: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東借款長期不還又未用於經營。
風險13:公司經常出現向員工發放福利、補貼等但是未並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
風險14:公司存在虛列人數分解高工資達到少繳個稅的目的
風險15:公司存在讓員工拿費用發票來抵工資薪金的現象。
風險16:公司存在向客戶贈送了大量的禮品,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7:公司每月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未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8:公司存在聘用退休人員、臨時人員上班但是未申報個稅。
風險19: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雖已代扣個稅,但是沒有取得勞務費發票。
風險20:公司存在員工的工資薪金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進行自行納稅申報
風險21:公司存在每月定期發放員工出差補助之名義,達到少繳個稅目的
風險22:公司長期存在發放工資均通過現金發放而且額度較大的現象。
風險23:公司存在一個納稅年度多次使用年終獎個稅計稅辦法的情況。
風險24:公司存在經常為員工報銷與經營無關的日常費用的現象但是未申報代扣個稅。
風險25:公司經常存在計提工資但是長時間不發放的現象
風險26:會計編制的工資發放的記賬憑證僅僅附件為銀行代發工資的支付證明,而沒有人員明細
風險27:公司存在以個人借款方式來規避工資個稅的情況。
風險28:公司存在未按月發放工資,一次性補發數月工資但是計提個稅錯誤的現象。
雙險29:公司存在已經離職的員工仍在申報個稅的現象。
風險30:公司存在人為變更個稅申報的稅目如將「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股息、紅利所得」等現象。
『叄』 公司怎樣合理避稅
眾所周知,我國大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居於世界范圍內中上水平。因此,一般性企業的節稅方法是將企業利潤保存在實體在海外所得稅稅率較低的國家或地區的子公司,從而降低企業所得稅。
通常,企業會選擇在香港成立子公司。之所以多選擇香港,而不是上表中「避稅天堂」開曼群島或英屬維爾京群島,是因為香港和中國大陸的稅務機關簽署了具體的稅務互免協議,實際操作中,更為方便和有效。

圖/世界主流國家稅率表豬八戒洋驃駒綜
由上表可知,香港的企業所得稅率為16.5%,中國大陸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5%,因此,如果企業選擇將100萬元的利潤放在香港而不是大陸的話,企業可以節約的稅額為8.5萬元。
關聯方公司之間轉移定價的方法Transfer Pricing
如何將利潤轉移給香港子公司?
通常的做法是採用關聯方公司之間轉移定價的方法。這種方法的本質是讓香港子公司向關聯方的大陸子公司銷售一種「高價商品」,提高香港公司的利潤、降低大陸公司利潤,從而將利潤「轉移」至香港。
然而,香港Inland Revenue Ordinance (IRO)的 S. 61A條例規定,如果一項交易沒有其他商業實質,唯一的目的就是避稅,則香港稅務機關有權宣判部分或全部的交易無效,或對交易的價格進行調整。這樣就會導致避稅失敗。
因此,為了保證避稅的合法操作性,就必須保證香港子公司銷售給大陸子公司的這個「高價商品」不會被香港稅務機關通過援引以上條款而駁回。
所以這個「高價商品」不能是「實體商品」(因為稅務機關會考核該商品是否超過了公開市場上同類產品的價格,來輔助判定是否不具有商業實質並唯一目的是避稅),而是「虛擬商品」,通常這個「虛擬商品」都是一種具有獨特性的無形資產,例如專利技術、特許權、研究報告、咨詢報告等。這種具有特異性的產品很難在公開市場上找到同類商品價格,因而不容易被大陸和香港的稅務機關通過援引反避稅條款駁回,因此更容易實現我們通過利潤轉移達到節稅目的。
其實,合法避稅的方法有很多種,需要結合企業具體的行業背景和業務類型具體討論,以上以注冊香港為例,探討的企業一般性節稅方案僅供參考,如有海外公司注冊、境外銀行開戶等問題可具體咨詢八戒。
『肆』 員工購買公司產品,應收900元,用工資抵扣500元,剩餘400元已優惠怎麼做會計分錄
視同正常銷售處理,優惠的作為銷售折扣,在同一張發票列明的,扣減主營業務收入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
售價明顯偏低,稅務局也許會要求補稅
『伍』 公司如何最有效的合理避稅
公司有效的合理避稅手段如下:
1、將個人專利以技術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業老闆或員工個人擁有專利,並將其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在對待個人的專利時,可以為其合理估價,並以有價入股的形式納入公司使用,並簽訂正式的合同。 這樣一來,專利就會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會計人員可以採用合理攤銷的方式,將其計入成本費用,從而減少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2、合理提高員工福利,計入成本,攤銷利潤
中小企業主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以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的范疇內適當提高員工工資,例如:為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基金(如: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業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等等。如此一來,不僅可以調動員工積極性,而且這些費用都可以列入企業的成本,從而攤銷企業利潤,減少稅負。
3、混合銷售要依法而簽,分別計稅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就是混合銷售。這里包含兩個要素:
一是必須是同一項銷售行為,
二是必須要涉及服務和貨物,
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稅務籌劃點。
例如,對於一家生產設備並提供安裝服務的商家來說,肯定想要做低材料價格、做高安裝服務價格,讓本來該徵收17%材料增值稅銷售額變成了徵收11%的建築服 務銷售額,以此降低增值稅負擔,提升稅後收入。
但是對於購買方來說,則更希望獲得更多的進項抵扣稅,以此來提高報銷額,也就是希望對方按照17%的稅率納稅。所以如何開票是雙方博弈的過程,各家會計要認清這一點,避免在稅務往來中,被對方的籌劃,導致自家多繳稅。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依法簽訂,分別計稅,公平合理。
4、發票丟失,及時補救,仍能報銷和入賬
我國實行以票控稅,因為涉及到稅收,如果發票丟失想要重開一張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沒有了發票就不能憑票報銷和公司入賬,該怎麼辦呢?
丟失發票不用慌張,你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措施進行補救:
第一種: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第二種: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5、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消費不能混雜在一起,要劃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資購買了房屋、汽車,卻將權利人寫成了股東,而不是付出資金的單位,而且該筆資金也沒有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樣做合理嗎?
首先,這是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費用相混雜的事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同為股東從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費用,要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從而給公司帶來額外的稅負。
『陸』 公司要求用通訊的發票,來抵用公司給你的工資
有2點好抄處
一.你的工資大部分以費襲用形式作出去,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不因所得稅降低你實際工資而引起你的不滿。
二.稅前收入工資扣除數是有規定的,武漢市還是880,年的所得稅年報還要剔出不允許扣減工資,用費用把工資作出去就不用調,企業可以減少應稅所得。
總之企業在偷逃漏稅
「但是對你來說是不公平的。你可以去稅務局投訴它。」你敢去嗎?
員工永遠是弱勢
『柒』 公司關工資時用代金卷抵做工資里的績效工資可以嗎
公司不允許發行代金券,一般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是不允許發放代金券的,更不允許用來抵工資和績效工資。
『捌』 我挪用公司公款2萬元,但是一直抵用工資,還還了1萬,怎樣做不被發現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自首、退贓,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挪用資版金罪,是指公司、權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