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高壓電氣設備時需要執行哪些規定
A. 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什麼規定
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 變(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 變(配)電所的值班工作 第18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站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踐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並經領導批准。 第19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一般不少於二人。對於設備簡單的和不重要的變(配)電所,可由單人值班。高壓設備由單人值班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其高度應為1.7米以上。遮欄應安裝牢固,門應加鎖; 二、 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開關隔開或裝有遠距離操作機構。 第20條 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清掃或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第21條 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應單獨移開和越過遮欄進行工作,但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移開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於表1的規定。 見表 表1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撮小安全距離 配)電所的值班工作 第18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站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踐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並經領導批准。 第19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一般不少於二人。對於設備簡單的和不重要的變(配)電所,可由單人值班。高壓設備由單人值班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其高度應為1.7米以上。遮欄應安裝牢固,門應加鎖; 二、 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開關隔開或裝有遠距離操作機構。 第20條 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清掃或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第21條 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應單獨移開和越過遮欄進行工作,但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移開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於表1的規定。 見表 表1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撮小安全距離 第22條 在變(配)電所進行停電檢修或安裝工作時,值班人員應負責完成有關安全技術措施,並應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停電范圍、工作范圍、以及帶電設備所在的位置。 第23條 受供電局調度的用電單位,值班人員應執行《北京地區調度規程》有關部分,並熟知本單位調度范圍。 第24條 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值班負責人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另一把可借給許可單獨巡視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當日交回。 第25條 設備不需要停電的工作范圍如下(必須滿足表1中的安全距離): 一、 抄錄帶電設備的銘牌; 二、 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電流,用絕緣棒貼試溫蠟片測量溫度; 三、 變壓器及多油開關取油樣; 四、 變壓器油位指示計和基礎的小修; 五、 低壓設備的簡單檢修工作; 六、 在停電而未懸掛接地線的設備上工作,應視為帶電工作。此項工作只限於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接地者。 第26條 禁止用手觸摸帶電設備的絕緣物和絕緣部分。 第27條 值班人員應注意,電氣設備停電後,隨時有未經事先通知而突然來電的可能,在未斷開有關電源開關和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應觸及設備或進入設備遮欄內。 第28條 在發生嚴重威脅設備或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必須報告上級,將情況詳細記入值班記錄簿,有調度協議的用戶,應立即通知供電局調度員。 第29條 在事故發生後,未找出原因和未進行妥善處理時,不應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節 高壓設備的巡視 第30條 值班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禁止越過遮欄巡視。 第31條 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人體距離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於4米;室外應大於8米。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應穿絕緣靴。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32條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並不應接近避雷器、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對避雷針應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第33條 巡視高壓設備,進出高壓室時,應隨時將門關好,防止小動物由門進入。 第34條 巡視線路時,不論線路是否停電,均應視為帶電,並應沿線路上風側行走。當尋找接地故障時,應有防止跨步電壓的措施。 第35條 巡視線路,如發現高壓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讓行人遠離斷線處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進行處理。 第三節 倒閘操作 第36條 倒閘操作應由二人進行。單人值班的變電所倒閘操作可由一人進行。 第37條 倒閘操作前,應根據操作票的順序在模擬板上進行核對性操作。操作時,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並檢查開關或隔離開關的原來拉、合位置與工作票所寫的是否相符。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復誦制。每操作完一步即應由監護人在操作項目前劃記號。 第38條 操作中發生疑問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員或電氣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 第39條 操作人員與帶電導體應保持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同時應穿長袖衣及長褲。 第40條 用絕緣桿拉、合隔離開關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開關及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時,還應穿絕緣靴。 第41條 帶電裝卸高壓熔絲管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或絕緣桿,戴防護眼鏡,並應站在絕緣墊(台)上或戴絕緣手套。 第42條 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除按第四十條的規定外,使用的絕緣桿應帶有防雨罩。雷雨時,應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閘操作。 第四節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工作 第43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變壓器,在未停高壓熔斷器前,工作人員不應接觸變台桿的各部位。 第44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進行站內巡視或處理故障時,應穿絕緣靴。巡視線路時,當走近“兩火一地”供電系統變台桿時,要邁小步,以降低人體承受的跨步電壓。 第45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線路停電檢修,靠近變電站處掛接地線時,其地線釺子應單獨裝設,並遠離工作接地極。 第46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設備,在未停電時,禁止斷開工作接地線.
B. 高壓電氣設備選擇應遵循哪些原則
一、主接線的設計依據
1、負荷大小的重要性
2、系統備用容量大小
2.1運行備用容量不宜少於8-10%,以適應負荷突變,機組檢修和事故停運等情況的調頻需要。
2.2裝有兩台及以上的變壓器的變電所,當其中一台事故斷開時,其餘主變壓器的容量應
保證該變電所60%~70%的全部負荷,在計及過負荷能力後的允許時間內,應保證車間的一、二級負荷供電。
二、主接線的基本要求
電氣主接線應滿足可靠性、靈活性、經濟性三項基本要求,其具體要求如下:
1、可靠性
供電可靠性是電力生產和分配的首要要求。
1.1 斷路器檢修時,不宜影響供電。
1.2 線路、斷路器或母線或母線隔離開關檢修時,盡量減少停運出線回數及停運時間,並能保證對一級負荷及全部及大部分二級負荷的供電。
1.3 盡量避免發電廠、變電所全部停運的可能性。
1.4 大機組超高壓電氣主接線應滿足可靠性的特殊要求。
2、靈活性
主接線應滿足在調度,檢修及擴建時的靈活要求
2.1 調度時,應可以靈活地投入和切除電源、變壓器和線路,調配電源和負荷,滿足系統在事故運行方式,檢修運行方式以及特殊運行方式以及特殊運行方式下的系統調度要求。
2.2 檢修時,可以方便地停運斷路器、母線及其繼電保護設備,進行安全檢修而不致影響電力網的運行和對車間的供電。
2.3 擴建時,可以容易地從初期接線過渡到最終接線。在不影響連續供電或停運時間最短的情況下,投入新裝機組,變壓器或線路而不互相干擾,並且對一次和二次部分的改建工作最少。
3、經濟性
主接線滿足可靠,靈活性要求的前提下做到經濟合理。
3.1 主接線應力求簡單,經節省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和電壓互感器、避雷器等一次設備。
3.2 要能使繼電保護和二次迴路不過於復雜,以節省二次設備和控制電纜。
3.3 要能限制短路電流,以便於選擇價廉的電氣設備或輕型電器。
3.4 如能滿足系統的安全運行及繼電保護要求,35kV及其以下終端或分支變電所可採用簡易電器。
3.5 佔地面積少:主接線設計要為配電裝置布置創造條件,盡量使佔地面積減少。
3.6 電能損失少:經濟合理地選擇主變壓器的種類(雙繞組、三繞組或自耦變壓器)、容量、數量,要避免因兩次變壓而增加的電能損失。
C. 在檢修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應必須執行那些工作制度
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
D. 進行高壓電氣設備巡視工作時應遵循以下哪些規定
1、經本單位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回其他工作,不得移開答或越過遮欄。2、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並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3、火災、地震、台風、洪水等災害發生時,如要對設備進行巡視時,應得到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有關領導批准,巡視人員應與派出部門之間保持通信聯絡。4、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應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5、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應隨手關門。6、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3把,由運行人員負責保管,按值移交。一把專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運行人員使用,其他可以借給經批準的巡視高壓設備人員和經批準的檢修、施工隊伍的工作負責人使用,但應登記簽名,巡視或當日工作結束後交還。
E. 建築電氣知識:在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由於高壓電氣設備在構造和技術上的復雜性,在其上工作對檢修質量要求相當嚴格。電氣檢修人員處身於具體的帶電環境中,強電場對工作安全的威脅將時時存在。所以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必須有嚴肅的紀律約束、嚴格的工作組織和充分可靠的技術措施來保證。在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的規定內容如下。
(1)執行命令。執行命令包括書面的工作票、口頭和電話的各種命令形式。這是一種不可隨意變更的紀律手段。
(2)在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對人員數量有最低限定,即必須保證至少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其目的,既是為了配合工作完成任務,也是嚴格履行安全監護職責的條件。
(3)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這是電力安全工作得以實施的核心內容。不論是全部停電、部分停電或是不停電的工作,還是電力系統非正常運行時的事故處理,都必須充分落實安全措施,保證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完善可靠。
423. 變電第一種工作票中各時間欄目及其簽名應怎樣填寫?
答:各時間欄目填空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如下:
(1)計劃工作時間:它是根據工作任務輕重、工作的繁難程度、人員的多少等實際需要,由生產技術部門研究確定下達的。計劃工作時間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按所下達的《月度檢修計劃任務書》中的時間填寫;臨時檢修時,按調度批準的時間填寫。
(2)收到工作票時間:工作負責人應遵守《安規》規定,提前一日送工作票到工作場所,由值班負責人對工作票中所填內容依照現場規定審查,合格時按實際時間填寫該欄目並簽名。如果工作票所填內容有問題,值班負責人應予指明,與工作負責人協商,由他們修改內容後重填。簽名表示該工作票已經審查接收,開始受理,並由簽名的值班負責人對工作票內容正確與否負責。
(3)許可開始工作時間:現場的工作許可人在全面完成安全措施後,應和工作負責人一起對照工作票所填內容與現場所做安全措施進行核對,並應相符,特別是應將檢修設備周圍與帶電運行設備的界限、安全防護措施逐項檢驗清楚,共同認為無問題後,由工作許可人按照工作現場的實際時間填寫許可開始工作時間,雙方分別簽名,表示已許可工作,並對工作安全應各負其責。對調管設備上工作的許可,應先取得調度同意,在調度許可之後履行現場許可手續。
(4)工作負責人變動欄時間:工作負責人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工作現場時,需變更新的工作負責人,對他是否稱職,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衡量和把握並取得同意。兩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變動欄時間按現場兩人交接完畢的時間,並通過工作許可人填寫。對此變更的正確性應由工作票簽發人簽名。
(5)工作票延期時間:普通設備停電檢修,如果工作任務不能按計劃時間完成,工作負責人應提前兩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申請延長工作時間(具體到幾時幾刻)。如屬調度管轄的設備,許可人按規定向當值調度員申請該延期時間(對於大型主設備檢修時間的延期申請,應提早一天以上申請),經同意後,在運行記錄簿上作好記錄。至預定時間,工作確實未完,則按現場實際時間填寫辦理延期手續,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
(6)工作終結時間:工作完畢,工作班組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會同工作許可人共同檢查設備,將檢修項目、發現的問題、遺留的問題交待清楚,由許可人代表或組織人對檢修結論進行驗收認定。工作負責人填寫有關修試記錄,移交修試報告。之後,工作許可人向調度匯報檢修結束,待取得同意後,才可填寫工作結束時間,雙方簽名,表示檢修工作結束(此時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還未拆除)。
F. 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運行人員應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無論高壓設備是否帶電,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表內的安全距離;
經本單位批准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準進行其他工作,不準移開或越過遮欄
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運行人員操作,運行值班負責人監護。檢修人員操作:由檢修人員完成的操作;
經設備運行單位考試合格、批準的本單位的檢修人員,可進行220KV及以下的電氣設備由熱備用至檢修或由檢修至熱備用的監護操作,監護人應是同一單位的檢修人員或設備運行人員

(6)檢修高壓電氣設備時需要執行哪些規定擴展閱讀:
高壓開關設備:是指額定電壓1kV及以上,主要用於開斷和關合導電迴路的電器,是高壓開關與其相應的控制、測量、保護、調節裝置以及輔件、外殼和支持等部件及其電氣和機械的聯結組成的總稱,是接通和斷開迴路、切除和隔離故障的重要控制設備。
超高壓:一般認為壓強超過100Mpa就是超高壓,在超高壓條件下,生物體高分子立體結構中的氫鍵結合、疏水結合、離子結合等非共有結合發生變化,使蛋白質變性,澱粉糊化,酶失活,細胞膜破裂,菌體內成分泄漏,生命活動停止,微生物菌體破壞而死亡。
G. 對電氣設備進行檢修作業時應遵守哪些規定
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1)、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
(2)、在簽訂設備檢修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3)、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 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4)、檢修前,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 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 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C 檢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 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5)、檢修現場應根據 GB——2894 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6)、檢修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
(7)、檢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
(8)、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9)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加油站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
(10)、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 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1)、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12)、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1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14)、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15)、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 間應設警示紅燈。
(16)、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
(17)、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18)、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3 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夜間檢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H. 在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由於高壓電氣設備在構造和技術上的復雜性,在其上工作對檢修質量要求相當嚴格。電氣檢修人員處身於具體的帶電環境中,強電場對工作安全的威脅將時時存在
I. 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 變(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 變(配)電所的值班工作
第18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站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踐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並經領導批准。
第19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一般不少於二人。對於設備簡單的和不重要的變(配)電所,可由單人值班。高壓設備由單人值班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其高度應為1.7米以上。遮欄應安裝牢固,門應加鎖;
二、 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開關隔開或裝有遠距離操作機構。
第20條 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清掃或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第21條 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應單獨移開和越過遮欄進行工作,但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移開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於表1的規定。 見表
表1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撮小安全距離 配)電所的值班工作
第18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站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值班負責人和單獨值班人員應由有實踐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並經領導批准。
第19條 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一般不少於二人。對於設備簡單的和不重要的變(配)電所,可由單人值班。高壓設備由單人值班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其高度應為1.7米以上。遮欄應安裝牢固,門應加鎖;
二、 室內高壓開關的操作機構,用牆或金屬板與開關隔開或裝有遠距離操作機構。
第20條 單人值班時,不應進行高壓設備清掃或檢修工作,也不能進行裝設接地線工作。 第21條 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應單獨移開和越過遮欄進行工作,但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移開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於表1的規定。 見表
表1 人體遮欄和絕緣板與帶電導體間撮小安全距離
第22條 在變(配)電所進行停電檢修或安裝工作時,值班人員應負責完成有關安全技術措施,並應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停電范圍、工作范圍、以及帶電設備所在的位置。
第23條 受供電局調度的用電單位,值班人員應執行《北京地區調度規程》有關部分,並熟知本單位調度范圍。
第24條 高壓室的鑰匙至少應有三把,由值班負責人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供緊急時使用,一把專供值班員使用,另一把可借給許可單獨巡視的人員和工作負責人使用,但必須登記,當日交回。
第25條 設備不需要停電的工作范圍如下(必須滿足表1中的安全距離): 一、 抄錄帶電設備的銘牌;
二、 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電流,用絕緣棒貼試溫蠟片測量溫度; 三、 變壓器及多油開關取油樣;
四、 變壓器油位指示計和基礎的小修; 五、 低壓設備的簡單檢修工作;
六、 在停電而未懸掛接地線的設備上工作,應視為帶電工作。此項工作只限於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接地者。
第26條 禁止用手觸摸帶電設備的絕緣物和絕緣部分。
第27條 值班人員應注意,電氣設備停電後,隨時有未經事先通知而突然來電的可能,在未斷開有關電源開關和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應觸及設備或進入設備遮欄內。
第28條 在發生嚴重威脅設備或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必須報告上級,將情況詳細記入值班記錄簿,有調度協議的用戶,應立即通知供電局調度員。
第29條 在事故發生後,未找出原因和未進行妥善處理時,不應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節 高壓設備的巡視
第30條 值班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禁止越過遮欄巡視。
第31條 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人體距離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於4米;室外應大於8米。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應穿絕緣靴。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32條 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並不應接近避雷器、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對避雷針應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第33條 巡視高壓設備,進出高壓室時,應隨時將門關好,防止小動物由門進入。
第34條 巡視線路時,不論線路是否停電,均應視為帶電,並應沿線路上風側行走。當尋找接地故障時,應有防止跨步電壓的措施。
第35條 巡視線路,如發現高壓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設法讓行人遠離斷線處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進行處理。
第三節 倒閘操作
第36條 倒閘操作應由二人進行。單人值班的變電所倒閘操作可由一人進行。
第37條 倒閘操作前,應根據操作票的順序在模擬板上進行核對性操作。操作時,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並檢查開關或隔離開關的原來拉、合位置與工作票所寫的是否相符。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復誦制。每操作完一步即應由監護人在操作項目前劃記號。
第38條 操作中發生疑問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員或電氣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
第39條 操作人員與帶電導體應保持表1規定的安全距離,同時應穿長袖衣及長褲。
第40條 用絕緣桿拉、合隔離開關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開關及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時,還應穿絕緣靴。
第41條 帶電裝卸高壓熔絲管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或絕緣桿,戴防護眼鏡,並應站在絕緣墊(台)上或戴絕緣手套。
第42條 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除按第四十條的規定外,使用的絕緣桿應帶有防雨罩。雷雨時,應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閘操作。
第四節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工作
第43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變壓器,在未停高壓熔斷器前,工作人員不應接觸變台桿的各部位。
第44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進行站內巡視或處理故障時,應穿絕緣靴。巡視線路時,當走近“兩火一地”供電系統變台桿時,要邁小步,以降低人體承受的跨步電壓。
第45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線路停電檢修,靠近變電站處掛接地線時,其地線釺子應單獨裝設,並遠離工作接地極。
第46條 “兩火一地”供電系統的設備,在未停電時,禁止斷開工作接地線.
J. 在高壓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由於高壓電氣設備在構造和技術上的復雜性,在其上工作對檢修質量要求相當嚴版格。電氣檢權修人員處身於具體的帶電環境中,強電場對工作安全的威脅將時時存在。所以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必須有嚴肅的紀律約束、嚴格的工作組織和充分可靠的技術措施來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