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設備質保期一般幾年
1. 產品的三包規定的保修期到底是幾年
依據產品不同,三包規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1)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1)什麼是設備質保期一般幾年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
2. 質保期幾年
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的最佳食用期。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注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准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
保質期不是識別食物等產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准,可能由於存放方式,環境等變化物質的過早變質。所以食物等盡量在保質期未到期就及時食用。
開啟的食物類的保質期將會縮短,所以盡早使用完,避免產品質量發生變質。
過期食品改頭換面再上市,危害很大,原本控制在安全范圍內的細菌群,通過繁殖可能出現「幾何級」放大。而原本不應存在的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色葡萄球菌等「健康殺手」,也會乘虛而入。
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生產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圍是否「留有墨跡且色澤發烏發暗」等方法來維權。一些業內人士坦言,這些辨識技巧,如今已隨著塗改手段「升級換代」而基本失靈。
防治措施
比較有效的反制措施,是使用激光打碼機,它把生產日期等信息用激光「燒」在包裝上。
但對於「激光機」,食品業界不少廠家敬而遠之主要原因是嫌成本高,價格是使用油墨設備的2倍左右。同時生產效率低於「油墨機」,會影響企業產能。
為此,食品行業一些大公司對塗改日期採取「內控風險」態度:在生產日期等噴碼信息中加入特殊代碼,一個代碼只對應一個批次產品。這樣,產品日期遭塗改而出現質量糾紛時,企業就會舉證尋求免責。但企業求得「獨善其身」後,消費者卻依然被蒙在鼓裡,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3. 機電設備質保期多長時間
請教國家有無明文規定的質保期(水泵),一般為多長時間?? 一般三包機電,電器,產品都有包換,包修期,但如果是二手貨就不好說了,如果賣的二手貨
4. 請問購買設備時,說明書上的保修期是一年,簽的購買合同保修期是兩年,是以哪個為准呢
正規合同抄不是可以的。因為合同襲規定保修期間是一年,你在保修時間內就知道設備壞了,應該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機械設備廠家,這樣在你設備從壞之日起一年內,你都可以起訴對方,讓其保修的。但現在是你過了保修期才起訴,而且在這之前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按說法院是不會支持你們的。
5. 機械設備保修期如何規定
一、機械加工設復備按機械部相關規定製:一般機加工設備:小修三個月,中修一年,大修三年;機械行業原國家企業均按這個規定執行設備的保養與維修規定。當然特殊設備,大型設備除外。二、《合同法》第158條對質保期的規定:(1)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如果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沒有通知出賣人,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2)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3)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4)單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該條款表達了4層意思: (1)當事人可以約定檢驗期間的,約定檢驗期間的,以檢驗期間為准; (2)如果沒有約定檢驗期間,買受人可以在合理期間內提出; (3)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 (4)如果以上都沒有約定,既沒有約定檢驗期間,也沒有約定質量保證期,當事人在合理期間內也沒有提出,適用兩年的規定。
6. 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一、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
《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1988年,機械電子工業部發布)第五條:家用電子產品的保修期:
1、收音機、收錄機(含家庭音響)整機的保修期為半年;
2、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整機的保修期為一年;
3、保修期均從銷售單位開據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暫缺零備件而待修所佔用的時間。
4、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品牌規定不一,以買賣成交時賣方承諾的保修年限為准。
二、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7. 一般電子產品的保質期是多少
電子產品沒有保質期,一般只能是包修,包換期。像一般的手機,電腦保修基本上都是專12個月屬。個別的有24個月,其中的配件,如數據線和適配器的包修時間會更短一些。
(7)什麼是設備質保期一般幾年擴展閱讀
電子產品是以電能為工作基礎的相關產品,主要包括:手錶、智能手機、電話、電視機、影碟機(VCD、 SVCD、DVD)、錄像機、攝錄機、收音機、收錄機、組合音箱、激光唱機(CD)、電腦、移動通信產品等。因早期產品主要以電子管為基礎原件故名電子產品。
8. 一般化驗設備質保期是多久
多數是免費三包一年。石家莊市元氏縣城嘉惠街中段,元氏縣永芳儀器化玻內經營部有售!食品儀器、鑄造儀容器、煤質儀器、石油儀器、造紙儀器、陶瓷水泥儀器、塗料油漆儀器、化肥土壤儀器等。
這家經營部在煤質、鑄造分析有精湛技術支持,上煤質、鑄造分析化驗室免費培訓化驗員!
歡迎來電來人考察采購,竭誠服務!
網路搜索永芳儀器化玻瀏覽網站
9. 機械設備一般保修幾年
這個保修;各個設備不同,廠家的承諾也不同,一般一年,當然,如果沒有日常保養,設備可能沒有半年就壞了,這個廠家也沒有必要承擔這樣的責任,是使用方日常保養不到位造成的損壞,使用方承擔。
10. 誰知道設備合同中的質量保證期從什麼時候算起
從安裝之日起。
設備到貨之後需要到貨檢驗調試,屬於檢驗期。
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解讀:《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是針對檢驗期間的規定。在買賣合同中,賣方交付的標的物質量應當符合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對於質量是否符合約定,買方應在一定期間內通知賣方,而如果未在這個期間將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賣方,視為質量符合約定,從而免除賣方的違約責任。這個期間是檢驗期間。
《合同法》首先將檢驗期間交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當事人約定了檢驗期間,賣方就應在約定的期間將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賣方。
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時,《合同法》規定可視為檢驗期間的三種情形:1)、當事人發現重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2)、收到標的物之日起兩年內;3)標的物的質量保證期。在適用上第3種優先於第1、2種。就是說,在有第3種情形存在時,以質量保證期確定檢驗期間,而不以前兩種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