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設備增值稅怎麼計算公式
A. 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增值稅計算公式:含稅銷售額/(1+稅率)=不含稅銷售額
增值稅計算公式
含稅價與回不含答稅價的轉換
不含稅價=含稅價/(1+徵收率)=X/(1+17%)
應交納的增值稅額=不含稅價*稅率 =X/(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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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對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稅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分為:
生產型增值稅
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
B. 增值稅怎麼算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6%、10%、6%、0%等。
適用16%稅率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適用10%稅率
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適用6%稅率
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
適用0%稅率
出口貨物等特殊業務。
2017年4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稅率簡化合並將踏出第一步。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徵收率,徵收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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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於1984年、1993年和2012年進行了三次重要改革。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
第一次改革,屬於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此時的增值稅是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的,征稅范圍較窄,稅率檔次較多,計算方式復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跡,屬變性增值稅。
第二次改革,屬增值稅的規范階段。參照國際上通常的做法,結合了大陸的實際情況,擴大了征稅范圍,減並了稅率,又規范了計算方法,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現代服務業由徵收營業稅改為增值稅,擴大了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C. 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增值來稅計算,基本源上就是如下幾個概念: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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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范圍和納稅人
(1)徵收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的貨物。
(2)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資料增值稅_網路
D. 銷售已使用過的設備如何計算增值稅
企業出售已使用過的設備,應區分以下情況計算繳納增值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 )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計算公式為:應繳增值稅=售價÷(1+3%)×2%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
①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③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E. 增值稅計算公式
進項不含稅銷售額=37300/(1+17%)=31880.34(元)版權
進項稅額=31880.34*17%=5419.66(元)
銷項不含稅額=71000/(1+17%)=60683.76(元)
銷項稅額=60683.76*17%=10316.24(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10316.24-5419.66=4896.58(元)
企業所得稅根據利潤計算,(收入-成本-費用)*.25
60683.76-31880.34=28803.42
28803.42*0.25=7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