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儀器檢定員需要什麼證書
① 計量器具儀器校準需要哪些資質
我國計量法上世紀八十年代頒布時國內尚無「計量校準」一說,只有「計量檢定」,因此國家質檢總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發布的《關於企業使用的非強檢計量器具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規定:企業使用的「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由企業根據計量器具的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科學、經濟和量值准確的原則自行確定。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方式,由企業根據生產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在本單位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測試,任何單位不得干涉。」
所謂的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就包括企業內部生產工藝控制、質量檢驗等使用的測量設備,這些測量設備進行檢定還是測試(可以理解為現在的校準),送外檢/校還是內部檢/校,檢/校的周期多長,均「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自行確定」和「自行決定」、「任何單位不得干涉」。而關於計量標准考核的規范則是要求「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准」必須建標並接受考核,對於用於內部校準類似於計量標準的「測量設備」並沒有要求強制建標和接受計量標准考核。
《浙江省計量管理條例》規定向社會提供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服務的機構應該建標並接受計量標准考核是有道理的,因為些社會開展檢定/校準服務使用的測量設備意味著成為了「社會公用計量標准,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必須接受計量標准考核。該」條例「規定」企事業單位「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用於內部校準」,只是依照計量法規定「其最高計量標准應當經計量主管部門考核合格」,這都是合理並合法的。只要企事業單位雖然開展內部校準但並不建立「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准」,當然也就並不強制接受計量標准考核。但,內部校準使用的測量設備必須溯源到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這是確保量值溯源性的底線。因為在那個年代國內尚沒有「校準」一詞,測試、檢驗、比對、實驗、化驗、校準、檢定等等其實都是「測量」的一種,唯有檢定是專門針對計量器具的測量活動,校準是可以針對測量設備的測量活動,也可以是針對產品的測量活動,其餘則均為針對產品(測量設備製造過程中的出廠前視為產品)的測量活動。因此當時提出的對計量器具的「測試」可理解為「校準」。
當前有了「校準」這個術語後,一般針對在用測量設備的測量活動就不再使用「測試」而使用「校準」了。如果是對製造過程中的測量設備進行測量,仍應使用「測試」、「檢驗」,不使用「校準」。自製的專用量具在製造過程中應該出具檢測報告而不是校準證書,一旦投入使用,從首次計量確認起,包括今後的定期計量確認,均應出具「校準報告」,由計量確認人員根據校準結果和測量過程的計量要求相比較的結果進行計量確認,出具計量確認標識。
按現行貫例,取得了CNAS資質就可以面向社會開展校準業務,這屬於供需雙方的商業合同內的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願挨的一方心甘情願就沒有問題。
按條例規定向社會提供檢定/校準服務必須是經政府計量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JF1069考核合格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僅僅取得了CNAS認可只能證明該實驗室的校準能力,如果說非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或非授權計量技術機構向社會提供計量校準服務「是不允許的」,指的是這種校準行為的雙方行為不受計量法律保護。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不受計量法保護,那麼此種糾紛如何解決呢?應依據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應視誰違背了合同,服務方是否提供了瑕疵服務進行裁決。
「雙方互信,有合同的話,就是沒有CNAS資質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中規定服務的乙方須取得CNAS資質資質,出具的校準證書須有CNAS標志」,那麼乙方提供了無CNAS標志的校準證書,或出具了有CNAS標志的證書而實際上並未被CNAS認可,就是提供了有瑕疵的服務,違背了合同規定。當然甲方明知道乙方沒有CNAS認可,而為了某種目的自願接受造假行為,也應該承擔其違規的法律責任。
總之,CNAS認可是第三方公證機構的能力認可,並不是資質認可。只有持有資質認可的證明才能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沒有資質認可但有能力認可證明的可以受到顧客的信賴,安全性較高。既無資質認可又無能力認可的,甲方一定要信賴它,那是甲方的權力,不過由此產生的所有不良後果甲方同樣承擔其應該承擔的責任。
② 檢測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有檢定證書、校準證書和檢測證書這三者有何區別請各位大俠不吝賜教。感激不盡!~~
檢定證書,是指器具經過校正後,所有的指標必須達到檢定規程的要求,若版指標達不到只能出具不合權格通知書,強制檢定器具必須出具檢定證書或非強制檢定則由使用單位自已特別要求才會出個檢定證書。
校準證書,是「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器具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標准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准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所以出具校準證書。出具校準證書的計量檢定機構是不對這個器具進行判定是否合格,只出具校正數據,使用單位根據校準數據判定是修正使用還是器個降級使用。
檢測證書,一般是指對產品檢測,器具檢測一般不會出具檢測證書。
③ 實驗室管理員需什麼證書嗎
實驗室管理員最需要的證書是與整一個實驗的專業知識管理方面有關的證書,才能更好的全面科學的進行管理。
④ 實驗用儀器儀表生產需要哪些資格證書
三證 包括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 如果經營醫療方面的,還需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⑤ 做儀器校準需要哪些資質
我國計量法上世紀八十年代頒布時國內尚無「計量校準」一說,只有「計量檢定」,因此國家質檢總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發布的《關於企業使用的非強檢計量器具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規定:企業使用的「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由企業根據計量器具的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科學、經濟和量值准確的原則自行確定。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方式,由企業根據生產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在本單位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測試,任何單位不得干涉。」
所謂的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就包括企業內部生產工藝控制、質量檢驗等使用的測量設備,這些測量設備進行檢定還是測試(可以理解為現在的校準),送外檢/校還是內部檢/校,檢/校的周期多長,均「由企業依法自主管理」、「自行確定」和「自行決定」、「任何單位不得干涉」。而關於計量標准考核的規范則是要求「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准」必須建標並接受考核,對於用於內部校準類似於計量標準的「測量設備」並沒有要求強制建標和接受計量標准考核。
《浙江省計量管理條例》規定向社會提供計量檢定和計量校準服務的機構應該建標並接受計量標准考核是有道理的,因為些社會開展檢定/校準服務使用的測量設備意味著成為了「社會公用計量標准,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必須接受計量標准考核。該」條例「規定」企事業單位「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用於內部校準」,只是依照計量法規定「其最高計量標准應當經計量主管部門考核合格」,這都是合理並合法的。只要企事業單位雖然開展內部校準但並不建立「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准」,當然也就並不強制接受計量標准考核。但,內部校準使用的測量設備必須溯源到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這是確保量值溯源性的底線。因為在那個年代國內尚沒有「校準」一詞,測試、檢驗、比對、實驗、化驗、校準、檢定等等其實都是「測量」的一種,唯有檢定是專門針對計量器具的測量活動,校準是可以針對測量設備的測量活動,也可以是針對產品的測量活動,其餘則均為針對產品(測量設備製造過程中的出廠前視為產品)的測量活動。因此當時提出的對計量器具的「測試」可理解為「校準」。
當前有了「校準」這個術語後,一般針對在用測量設備的測量活動就不再使用「測試」而使用「校準」了。如果是對製造過程中的測量設備進行測量,仍應使用「測試」、「檢驗」,不使用「校準」。自製的專用量具在製造過程中應該出具檢測報告而不是校準證書,一旦投入使用,從首次計量確認起,包括今後的定期計量確認,均應出具「校準報告」,由計量確認人員根據校準結果和測量過程的計量要求相比較的結果進行計量確認,出具計量確認標識。
按現行貫例,取得了CNAS資質就可以面向社會開展校準業務,這屬於供需雙方的商業合同內的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只要願挨的一方心甘情願就沒有問題。
按條例規定向社會提供檢定/校準服務必須是經政府計量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JF1069考核合格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或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僅僅取得了CNAS認可只能證明該實驗室的校準能力,如果說非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或非授權計量技術機構向社會提供計量校準服務「是不允許的」,指的是這種校準行為的雙方行為不受計量法律保護。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不受計量法保護,那麼此種糾紛如何解決呢?應依據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應視誰違背了合同,服務方是否提供了瑕疵服務進行裁決。
「雙方互信,有合同的話,就是沒有CNAS資質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中規定服務的乙方須取得CNAS資質資質,出具的校準證書須有CNAS標志」,那麼乙方提供了無CNAS標志的校準證書,或出具了有CNAS標志的證書而實際上並未被CNAS認可,就是提供了有瑕疵的服務,違背了合同規定。當然甲方明知道乙方沒有CNAS認可,而為了某種目的自願接受造假行為,也應該承擔其違規的法律責任。
總之,CNAS認可是第三方公證機構的能力認可,並不是資質認可。只有持有資質認可的證明才能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沒有資質認可但有能力認可證明的可以受到顧客的信賴,安全性較高。既無資質認可又無能力認可的,甲方一定要信賴它,那是甲方的權力,不過由此產生的所有不良後果甲方同樣承擔其應該承擔的責任。
9000認證,以及三C認證等,認CNAS資質資質的校準證書,而不認測試證書是正確的做法。眾所周知,檢定活動是專門而且是僅僅針對計量器具的;校準活動既可以針對包含計量器具在內的所有測量設備,也可以針對產品;測試、檢驗、試驗等活動則是針對產品的,測量設備在出廠前屬於製造過程中的產品,因此也適用於製造中的測量設備。測量設備一旦投入市場,特別是投入使用後就不再是產品而是地地道道的測量設備了,就只能執行校準活動,其中屬於計量器具的也可以執行檢定活動,特別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還需要執行強制檢定活動,但不能執行測試。
⑥ 儀器內校員需要什麼資格證書,工廠內部可以培訓發證嗎有沒有相關的資料可以借鑒
1.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認可的內部校驗員資格證書.2.不可以發全國通用證,工廠內部培訓只能在工廠內部使用。3.【課 程 大 綱】 一、ISO9000族要求如何對計量器具、儀器、儀表進行管理(22個實戰要求)二、檢定報告、校準報告、強制檢定報告、檢測報告、內校報告的含義和區別?三、與計量器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計量管理基礎知識)計量器具:儀器、儀表、量具等)註:相關經驗總結五、企業通過什麼手段能把相關量值溯源到國家標准(國家檢定規程)、國際標准?六、企業在編制內校標准時需考慮哪幾項基本要求?七、企業開展計量器具新項目不會操作怎麼辦?(相關經驗要求)八、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周期如何確定?九、何為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企業哪些計量器具為強制檢定?范圍?(強制檢定: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準企業進行檢定、內校的計量器具)十、客戶來單位進行稽核時提出的相關問題一般常見問題的答疑(每次培訓學員提出的實例)十一、現場實戰演練:(用三個計量器具舉例:游標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如何把國家檢定規程轉換成內校規程的作業程序:包括校準、調試、修理等)十二、經考試合格,頒發內校員上崗證書。(需照片)十三、老師提供購買國家檢定規程、計量標准器、修理相關的工具、磨料單位等的購買信息!相關國家級檢定授權機構的信息!
⑦ 公司內部校準儀器,員工是否一定要有內校資格證
公司內部校準儀器,一般不要求有內校資格證,或者稱為校準員證。但是當企業遇到二方審核回、實驗室審核或者質答量審核的時候,一般要求人員具備校準能力,而沒有具體條文要求必須是計量內部校驗員。但通常會要求企業提供證書來作為人員能力憑證。
由於2015年國家資格證的取消,現在頒發校準員證的單位已經是民辦單位,若非要強調資質,可以考慮培訓機構是否有獲得CNAS認可的資質。這是CNCA管理下的國際通認的資質。
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就具有多項CNAS認可的資質,下轄的廣電質量學院多年來從事職業技能類培訓工作,計量內校員(計量校準員)更是其深耕多年的皇牌課程,並已開發出包括「計量實驗室安全管理」、「計量管理信息化」、「計量人員職業規劃」、「計量機構詳解」等多門計量相關高端衍生課程。
⑧ 考 計量檢定員資格證書 需要什麼條件
計量檢定員與計量工資格證書均已經被取消,合並入國家注冊計量師這一職業。
條件回:
一級注冊計量答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或工學門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最低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8)實驗儀器檢定員需要什麼證書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計量專業案例分析》3個科目。
二級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
⑨ 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人員需要考取的資格證書有哪些參加條件是什麼
資格證書《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參加條件如下:
⑩ 在試驗 或者 檢定報告中, 核准人員需要有檢定資格證書嗎
#天天愛答題# 20 你對"加工番茄技術"課程任課教師有向意見和建議? 難
0回答 3 小時前
收起
20將一批專圖書分給四屬,五年級.四年級5個班一共分得x本,五年級四個班,每班分得y本
提問者: 匿名 | 來自手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