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計量是什麼意思
Ⅰ 計量是什麼意思
計量是利來用技術和法制手段源實現單位統一和量值准確可靠的測量。在計量過程中,認為所使用量具和儀器是標準的,用它們來校準、檢定受檢量具和儀器設備,以衡量和保證使用受檢量具儀器進行測量時所獲得測量結果的可靠性。計量涉及到計量單位的定義和轉換;量值的傳遞和保證量值統一所必須採取的措施、規程和法制等。
工程計量這一術語是一組合詞,由工程概念和計量概念兩者組合而得。工程計量概念的術語化描述,在此特指專業工程及其項目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作業組織品質、效率的標識性度量與審計。
計量經濟學是以一定的經濟理論和統計資料為基礎,運用數學、統計學方法與電腦技術,以建立經濟計量模型為主要手段,定量分析研究具有隨機性特性的經濟變數關系的一門經濟學學科。主要內容包括理論計量經濟學和應用經濟計量學。
理論經濟計量學主要研究如何運用、改造和發展數理統計的方法,使之成為經濟關系測定的特殊方法。應用計量經濟學是在一定的經濟理論的指導下,以反映事實的統計數據為依據,用經濟計量方法研究經濟數學模型的實用化或探索實證經濟規律。
Ⅱ 施工測量記錄中有一欄是 儀器型號計量編號 這個計量編號是什麼意思呢
儀器上有出場計量編號,有檢驗單位檢驗編號,就是經過檢驗合格了,貼上的標簽
Ⅲ 測量設備通常有若干個計量特性是什麼意思
一般的測量設備是由若干個計量特性表示或定義出來,才能具體地說它是什麼測量設備.
例如回:以壓力表為答例:
1.測量范圍:0-6MPa,
2.准確度等級:1.6級,
3.測量介質:無腐蝕性的液體,
這樣就能大致了解這個儀器的信息.
當然,還有其他測量范圍及准確度等級以及測量不同介質的壓力表,只有明確地說明了它的測量特性,才能准確地定義一件測量儀器.
一般測量設備的主要計量特性有:測量范圍、准確度等級(不確定度/最大允許誤差)、供電電壓、測量介質、或者其他能表明該儀器與其他設備不同的技術指標。以上內容供參考。
Ⅳ 計量器具是什麼意思
計量器具是來指能用以直自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和用於統一量值的標准物質。計量器具廣泛應用於生產。科研。領域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在整個計量立法中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全國量值的統一,首先反映在計量器具的准確一致上,計量器具不僅是監督管理的主要對象,而且是計量部門提供計量保證的技術基礎。
Ⅳ 什麼是儀器設備計量
儀器設備計量是指為了保證儀器設備准確性,加強對儀器儀表和器具進行定期維護和校驗的意思。
Ⅵ 儀器儀表的計量等級是什麼
是准確度等級。
准確度等級還分等級:准確度等級分低准確度、中准確度和高准確度。
在《VIM》及《JJF》中,准確度等級(accuracy class)指測量儀器儀表符合一定的計量要求,使誤差保持在規定極限以內的測量儀器的等別、級別。等(order)與級(class)在計量學中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計量技術規范JJG1027-91《測量誤差及數據處理》中早已明確。
例如:量塊既分等也分級,標准電池也分等也分級,而標准活塞壓力計則只分等沒有級。有些儀表的級別是引用誤差(相對最大允許誤差的一種)劃分的,我們說某測量儀器符合某個等別或級別,是定性地綜出了該儀器的准確度。
(6)儀器計量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不確定度因素
(1)計量標準的測量不確定度比
用計量標准來檢定測量儀器時,由於標准器具、檢定方法、環境和人員操作等的影響,使檢定系統的標准值存在不確定度,在合格評定時,為了考查標准值對儀器檢定的影響,引入不確定度比的概念,即被檢儀器示值的最大允許誤差與標准值的不確定度之比,用TUR表示。
(2)計量標准滿足不確定度比要求的情況
當測量儀器按准確度級別進行檢定時,若滿足TUR,則可不考慮標准值的測量不確定度對儀器檢定的影響。檢定過程雖然沒有直接進行不確定度的計算,但通過對標准值規定不確定度比的要求,保證當被評定測量儀器處於合格狀態時,對示值誤差評定的測量不確定度能處於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3)計量標准不滿足不確定度比要求的情況
當測量儀器按准確度級別進行檢定時,若不能滿足TUR的要求,則必須考慮標准值的測量不確定度對儀器檢定的影響。
Ⅶ 儀器儀表和計量器具是同一個意思嗎
不是一個概念,雖然儀器儀表都可以作為計量器具,但是儀器儀表不等同於計量器具,有些儀器儀表只是起到指示參考作用,不作為示值測量使用,例如車床上的電壓表、壓力表等,就不屬於計量器具,但是它們也是儀表。
Ⅷ 儀器計量檢定證書上U=(0.15~0.6)%,K=2表示的什麼意思
U代表不確定度,K=2是一個系數
意思就是這個出報告的計量機構在檢定這個儀器時除了實際顯示的誤差還有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誤差,一般小於儀器允許誤差的三分之一。
Ⅸ 什麼是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又稱測量儀器)是指單獨地或連同輔助設備一起用以進行測量的器具。 計量器具一般分為:實物量具(含「標准物質」)、計量儀器(儀表)和計量裝置。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一條(一):計量器具是指能用於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對象量值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和用於統一量值的標准物質,包括計量基準、計量標准、工作計量器具。 2、實物量具:如鋼板尺、游標卡尺、砝碼等; 3、計量儀器(儀表):如電能表、煤氣表、水表、加油機、血壓計、壓力表等; 4、計量裝置(通常帶有輔助設備):如電能表檢定裝置、熱電偶檢定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