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起重機械告知怎麼辦理
A. 起重機械(行車)不使用了需要辦什麼手續么行車報廢的標準是什麼(如何辦手續)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發布時間:2007-06-01 14:32:52.0
第十九條 起重機械報廢的,使用單位應當到登記部門辦理專使用登記注銷。屬
第二十六條 起重機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採取解體等銷毀措施:
(一)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
(二)達到安全技術規范等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報廢條件的。
我們這里是市技術質量監督局,注銷也就是打個一般報告,辦理了告知程序就完結了。但不能再使用。
B. 起重機械安裝告知手續有哪些
1、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當地質監督部門告知,填寫告知書一式四份,在告知書上加蓋單位公章,並呈報相關資質證明和技術資料(出廠資料),施工單位對所提供的資質證明和技術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告知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許可證書號及其聯系方式、使用單位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施工項目、擬施工的起重機械及其基本參數、製造監督檢驗證書號(有要求時)、型式試驗證書號、施工地點、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證作業人員名單等。
2、起重機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垂直提升和水平搬運重物的多動作起重機械。又稱吊車。輪胎起重機的主要特點是: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合二為一、是由履帶起重機(履帶吊)演變而成,將行走機構的履帶和行走支架部分變成有輪胎的底盤,克服了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履帶板對路面造成破壞的缺點,屬於物料搬運機械。起重設備有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環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機在市場上的發展和使用越來越廣泛。由於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駛經常出現一些事故,行駛的速度也較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快;作業穩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圍內吊重行走、但必須保證道路平整堅實、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吊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禁止帶負荷長距離行走。為保證作業安全,目前國內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進行吊裝作業。
C. 特種設備安裝告知書怎麼辦理
在網上下載:TSZS003-2003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填寫說明
1 適用范圍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適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前的開工告知。
本告知書的送達和意見的通知都應當採取可靠的方式,以便能夠做到有據可查。
2 封面 頁眉 編號:告知受理部門填寫,格式為:年份-月份-序號
如: 2003-08-001(表示2003年8月第1份告知)
2.1 施工單位:填寫承擔施工工程的施工單位全稱,必須與取得施工許可資格的單位名稱一致,並蓋公章。
2.2 設備種類: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分設備的種類填寫。
2.3 施工類別:按安裝、改造、維修分別填寫。
2.4 告知日期:填寫擬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告知的日期,包括年月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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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工程情況
填寫整個工程的基本情況。
3.1.1 工程名稱:填寫整個工程名稱。
3.1.2 建設單位名稱:填寫進行工程的建設單位,有些工程的建設單位,本身就是設備的使用單位。
3.1.3 建設單位地址:填寫建設單位的詳細地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號、(村)。
3.1.4 工程負責人:填寫建設單位的工程負責人。
3.1.5 電話:填寫建設單位工程負責人聯系的電話。
3.1.6 工程設計單位:填寫工程的設計單位,如壓力管道工程、鍋爐房及其有關設備改造、維修設計等單位。
3.1.7 合同編號:填寫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本工程有效合同編號。
3.1.8 合同簽訂日期:填寫施工單位於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日期。
3.1.9 主要施工項目:填寫施工的主要項目,如整體安裝、汽包修理、燃燒系統改造、汽水系統改造等。
3.1.10 設備數:填寫該合同簽訂的施工設備的總數。
3.1.11 工程計劃施工日期
3.1.11.1 開工:填寫整個工程的計劃開工日期。
3.1.11.2 竣工:填寫整個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3.1.12 工程總預算
3.1.12.1 土建:填寫土建工程的預算。
3.1.12.2 設備:填寫特種設備的施工預算。
3.2 施工單位基本情況
填寫施工單位的基本情況。
3.2.1 單位名稱:填寫施工單位名稱,同2.1。
3.2.2 單位地址:填寫施工單位總公司、部、隊的地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號、(村)等(本告知書有關單位的地址填寫方法均同此)。
3.2.3 組織機構代碼:填寫施工單位向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的代碼,該代碼作為安全監察機構信息管理追溯的代號,對於一個申請單位來說,必須保證具有其唯一性(本改造書有關組織機構代碼的含義其填寫均同此)。
3.2.4 法定代表人:填寫施工單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須與工商執照一致。
3.2.5 許可證編號:填寫質檢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編號。
3.2.6 許可證有效期:填寫質檢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有效期。
3.3 現場施工組織
填寫施工單位在施工工地的實際施工隊伍的基本情況。
3.3.1 施工機構名稱:填寫施工工地施工隊伍的名稱。
3.3.2 施工機構地址:填寫施工工地施工隊伍實際所在地。
3.3.3 電話:填寫施工機構的聯系電話。
3.3.4 傳真:填寫施工機構的聯系傳真。
3.3.5 施工現場負責人:填寫施工現場的負責人,並填寫可以聯系的行動電話號碼。
3.3.6 現場技術負責人:填寫負責施工現場工程的技術負責人,並填寫可以聯系的行動電話號碼。
3.4 施工分包
填寫在施工工程中,有關設備施工的工程中,分包的項目。
3.4.1 施工項目:填寫施工分包的項目,如無損檢測等。
3.4.2 分包單位名稱:填寫承擔分包項目的單位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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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設備情況
填寫所承擔施工的設備基本情況。本頁可以填寫4台,如果多於4台,可以另附頁。
4.1.1 序號:從事多台設備、或多段管道的施工,按順序號填寫。
4.1.2 設備類別:按特種設備目錄規定的設備類別填寫。可見特種設備製造申請書附錄1。
4.1.3 設備級別:按照有關規定,按許可將設備分為等級,如鍋爐分為A、B、C、D級等,填寫所所屬的級別。
4.1.4 設備品種(型式):填寫申請製造設備產品的品種(型式),應當按其所制定的相關規程、規則要求填寫。
4.1.5 設備名稱:填寫設備的名稱。
4.1.6 設備型號(參數):填寫設備的型號或者參數。如果沒有可以不填寫。
4.1.7 設備代碼:目前,在設備使用注冊時,按照使用登記注冊,賦予了一個注冊編號。今後,這種編號應該從製造開始賦予,使設備具有一個唯一號碼,無論在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都使用該號碼。現時,在還沒有推廣設備製造編排設備代號時,以使用注冊號作為設備代碼填寫。
4.1.8 單位內編號:填寫建設(使用)單位內部對設備的編號。
4.1.9 設備地點:填寫設備在建設(使用)單位內部實際安裝、使用地點。
4.1.10 製造編號:可填寫製造產品出廠編號。
4.1.11 設備製造單位:填寫設備原來的製造單位。
4.1.12 製造日期:填寫設備製造的出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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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土建單位
填寫與設備施工工程相關的土建工程的單位。
5.1.1 項目名稱:填寫土建單位承擔的項目名稱,如鍋爐房、設備基礎等。
5.1.2 單位名稱:土建單位全稱。
5.2 土建工程監理或驗收組織單位
填寫建設單位聘請的與設備施工相關的土建(設備)的工程監理,以及工程分段驗收或者總體驗收的組織單位。
5.2.1 監理或驗收項目:填寫監理或者驗收的項目名稱。
5.2.2 單位名稱:填寫工程監理或驗收的組織單位全稱。
5.3 提交的文件資料
按有關規定,在進行施工告知時,應該提交相應的資料,如鍋爐房平面布置圖等。
5.3.1 序號:填寫文件資料的順序號。
5.3.2 文件資料名稱:填寫提交的文件資料名稱。
5.3.3 備註:填寫文件資料的頁數和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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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現場管理、專業、作業人員情況
填寫與設備施工相關的必須持證的人員。包括無損檢測、焊接等人員,但不包括與設備施工無關的單位其他持證人員。頁數不夠,可另附頁。
6.1.1 作業項目:按規定持證項目填寫,如無損檢測、焊接等。
6.1.2 持證作業:填寫由質檢部門按照特種作業人員、檢驗檢測人員等相關人員的考核持證規定,填寫相應持證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6.1.2.1 類別(方法):填寫持證人員的類別(方法),一般用符號表示,如無損檢測中的射線檢測,用RT表示;焊接人員可按規定用焊接方法的代號表示。
6.1.2.2 級別(項目):填寫持證作業的級別(項目),一般用符號表示,如高級射線檢測人員,可用Ⅲ(級)表示;焊接人員可用項目符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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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施工單位申明
在該欄中,施工單位作一些承諾。
7.1.1 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由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字,與3.2.4一致。
7.1.2 施工現場負責人:由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字,與3.3.5一致。
7.1.3 施工技術負責人:由現場技術負責人簽字,與3.3.6一致。
7.2 備注
由施工單位填寫認為應該填寫的事宜。
7.3 安全監察機構意見
由接到告知的安全監察機構在收到告知後,履行接受手續。
7.3.1 接受告知書人員:由安全監察機構接受告知書的人員簽字。
7.3.2 意見:如果在接受的規定時間里,接受告知的人員發現問題,應該書面告知施工單位,並將其主要意見進行紀錄。
7.3.3 意見書編號:填寫對告知資料有問題的書面意見書的編號。
7.3.4 發出意見書的日期:紀錄發出意見書的日期。
填完,到所在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科)辦理。
D. 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記的手續是由哪些單位辦理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辦理。
E. 起重設備(橋式起重機)辦理特種設備告知都需要什麼資質和哪些工種的證件
起重設備製造和維修是有等級區分,根據貴公司的規模條件等來選擇等級製造或維專修。比如:公司的注冊資金屬等。辦理工種的證件需要機械和電氣專業畢業的工程師數名。焊工、電工、質檢員、等人員數十名。所有的工種人員都需要獲得質監局頒發的證書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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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網上怎麼辦理起重機安裝告知
登陸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 填寫安裝告知書 等待回執
G. 新起重機械要去哪個部門登記辦產權
關於印發《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
建質[2008]76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管理,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包括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記。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使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並建立資料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提供本行政區域內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查詢服務。
第四條 出租、安裝、使用單位應當按規定提交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誠信考核制度。
第五條 建築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以下簡稱「產權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或安裝前,應當向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
第六條 產權單位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應當向設備備案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
(三)產品合格證;
(四)製造監督檢驗證明;
(五)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發票或相應有效憑證;
(六)設備備案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所有資料復印件應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第七條 設備備案機關應當自收到產權單位提交的備案資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條件且資料齊全的建築起重機械進行編號,向產權單位核發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
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編號規則見附件一。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機關不予備案,並通知產權單位:
(一)屬國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製造廠家或者安全技術標准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准規定的。
第九條 起重機械產權單位變更時,原產權單位應當持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到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注銷手續。設備備案機關應當收回其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
原產權單位應當將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移交給現產權單位。
現產權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手續。
第十條 建築起重機械屬於本辦法第八條情形之一的,產權單位應當及時採取解體等銷毀措施予以報廢,並向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注銷手續。
第十一條 從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手續前,應當將以下資料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
(一)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
(二)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三)安裝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四)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五)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安裝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安裝單位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七)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輔助起重機械資料及其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九)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在收到安裝單位提交的齊全有效的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簽署意見。
第十三條 安裝單位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2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形式、傳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同時按規定提交經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合格的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使用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在辦理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時,應當向使用登記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
(二)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
(三)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報告和安裝驗收資料;
(四)使用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建築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
(六)建築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使用登記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六條 使用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資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於符合登記條件且資料齊全的建築起重機械核發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明。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機關不予使用登記並有權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一) 屬於本辦法第八條情形之一的;
(二) 未經檢驗檢測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三) 未經安裝驗收或者經安裝驗收不合格的。
第十八條 使用登記機關應當在安裝單位辦理建築起重機械拆卸告知手續時,注銷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明。
第十九條 建築起重機械實行年度統計上報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年底將本地區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情況匯總後上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匯總表見附件二。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
第二十二條 出租、安裝、使用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及注銷手續的,由建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H. 辦理起重機械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公司需在當地工商局或市場監管局辦理注冊,打當地的政務服務中心電話回會很詳細的告訴你,答在工商的網站上也有詳細的注冊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資料,公司注冊屬於前置管理,也就是無論你注冊什麼樣的公司都給你注冊,但是有資質要求的需要單獨再申請資質。起重機械屬於特種設備,管理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無論從事製造、安裝、維修、改造都至少需要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分發證許可後方可開張經營。《機電類特種設備許可規則》和《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的要求》對起重機械公司申請資質有明確要求和流程,要先詳細看這兩個規則有關注冊資金的要求,否則工商注冊時填報的注冊資金不夠會很麻煩的。根據兩個規則的要求准備硬體條件,達標後按照規則的要求准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表格在當地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設備協會或省特種設備協會網站上下載,填寫完成後報當地市級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符合後向上一級部門申報,評審、發證。
I. 起重機安裝辦理告知都需要什麼手續
安裝起重機的來資質,質監局頒自發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資質需要起重工操作證(質監局發的)。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當地質監督部門告知,填寫告知書一式四份,在告知書上加蓋單位公章,並呈報相關資質證明和技術資料(出廠資料),施工單位對所提供的資質證明和技術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告知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許可證書號及其聯系方式、使用單位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施工項目、擬施工的起重機械及其基本參數、製造監督檢驗證書號(有要求時)、型式試驗證書號、施工地點、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證作業人員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