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行駛安全規則有哪些
要保證機械設備不發生工傷事故,不僅機械設備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然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因其種類不同而內容各異但其基本安全守則為:
(1)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戴護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將頭發絞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將手套絞進去,將手絞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運行。
(3)機械設備在運行中也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緊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於振動而松動,以便重新緊固。
(4)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更不準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設備。
(8)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生問題時。
(9)工作結束後,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並清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生。
B.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規定有哪些
要保證機械設備不發生工傷事故,不僅機械設備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然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因其種類不同而內容各異,但其基本安全守則為:
(1)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帶護帽,如果不帶就可能將頭發攪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手套攪進去,將手攪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運行。
(3)機械設備在運行中也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堅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於振動而松動,以便重新緊固。
(4)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不準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設備。
(8)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生問題時,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後,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並清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生。
C. 重要機械安全通用標准主要包括什麼
下面是匯總的機械安全通用標準的國家標准部分。這些標准均現行有效。或有缺漏,歡迎補正。至於哪些屬重要部分,請自酌定。
其中以前的一些強制性標准變更為推薦性標准,現僅存一涉及電的GB 5226.3標准仍為強制性標准。
GB/T 8196-2003 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GB/T 8196-2018 機械安全 防護裝置 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的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2019-07-01 實施)
GB 5226.3-2005 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1部分:電壓高於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過36kV的高壓設備的技術條件
GB/T 15706-2012 機械安全 設計通則 風險評估與風險減小
GB/T 16655-2008 機械安全 集成製造系統 基本要求
GB/T 16754-2008 機械安全 急停 設計原則
GB/T 16755-2015 機械安全 安全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
GB/T 16855.1-2008 機械安全 控制系統有關安全部件 第1部分:設計通則
GB/T 16855.1-2018 機械安全 控制系統安全相關部件 第1部分:設計通則 (2019-07-01 實施)
GB/T 16855.2-2015 機械安全 控制系統安全相關部件 第2部分:確認
GB/T 16856-2015 機械安全 風險評估 實施指南和方法舉例
GB/T 18569.1-2001 機械安全 減小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對健康的風險 第1部分:用於機械製造商的原則和規范
GB/T 18569.2-2001 機械安全 減小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對健康的風險 第2部分:產生驗證程序的方法學
GB/T 18831-2017 機械安全 與防護裝置相關的聯鎖裝置 設計和選擇原則
GB/T 19670-2005 機械安全防止意外啟動
GB/T 19671-2005 機械安全雙手操縱裝置功能狀況及設計原則
GB/T 19876-2012 機械安全 與人體部位接近速度相關的安全防護裝置的定位
GB/T 19891-2005 機械安全 機械設計的衛生要求
GB/T 20850-2014 機械安全 機械安全標準的理解和使用指南
GB/T 23819-2009 機械安全 火災防治
GB/T 23819-2018 機械安全 防火與消防 (2019-07-01 實施)
GB/T 23820-2009 機械安全 偶然與產品接觸的潤滑劑 衛生要求
GB/T 23821-2009 機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觸及危險區的安全距離
GB/T 25749.1-2010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1部分:試驗方法的選擇
GB/T 25749.2-2010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2部分:測量給定污染物排放率的示蹤氣體法
GB/T 25749.3-2010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3部分:測量給定污染物排放率的試驗台法
GB/T 25749.4-2010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4部分:測量排氣系統捕獲效率的示蹤法
GB/T 25749.5-2012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5部分:測量不帶導管出口的空氣凈化系統質量分離效率的試驗台法
GB/T 25749.6-2012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6部分:測量帶導管出口的空氣凈化系統質量分離效率的試驗台法
GB/T 25749.7-2012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7部分:測量污染物濃度參數的試驗台法
GB/T 25749.8-2012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8部分:測量污染物濃度參數的室內法
GB/T 25749.9-2012 機械安全 空氣傳播的有害物質排放的評估 第9部分:凈化指數
GB/T 26118.1-2010 機械安全 機械輻射產生的風險的評價與減小 第1部分:通則
GB/T 26118.2-2010 機械安全 機械輻射產生的風險的評價與減小 第2部分:輻射排放的測量程序
GB/T 26118.3-2010 機械安全 機械輻射產生的風險的評價與減小 第3部分:通過衰減或屏蔽減小輻射
GB/T 28780-2012 機械安全 機器的整體照明
GB/T 30174-2013 機械安全 術語
GB/T 30175-2013 機械安全 應用GB/T 16855.1和GB 28526設計安全相關控制系統的指南
GB/T 30574-2014 機械安全 安全防護的實施准則
GB/T 31254-2014 機械安全 固定式直梯的安全設計規范
GB/T 31255-2014 機械安全 工業樓梯、工作平台和通道的安全設計規范
GB/T 33579-2017 機械安全 危險能量控制方法 上鎖/掛牌
GB/T 35076-2018 機械安全 生產設備安全通則
GB/T 35077-2018 機械安全 局部排氣通風系統 安全要求
GB/T 35080-2018 機械安全 B類標准和C類標准與GB/T 15706的關系
GB/T 35081-2018 機械安全 GB/T 16855.1與GB/T 15706的關系
D.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有什麼
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一、起重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作業屬於特種作業,起重司機、指揮員、司索(掛鉤)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准許上崗作業;
2、起重作業時,必須有指揮員、起重司機、司索員三人協同作業;一人不得同時兼任兩職進行作業;
3、作業前,作業人員應對起重機械、機具、工具、吊具、吊繩和索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4、起重作業時,只能一人任指揮員,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員指揮;
5、起重作業開始前,司機必須鳴鈴警示,確認危險區內無人時,才能開始作業;
6、在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發出停止或避讓信號,司機必須執行;
7、起吊重物時,必須先進行離地0.5米試吊,確認安全後才進行起吊;
8、起重機吊臂下不準站人;嚴禁操作吊臂在人的上方經過;
9、司索員應在起吊前離開危險區域;起吊時,嚴禁站在起吊物上或用手扶住起吊物以及跟隨起吊物行走;
10、嚴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方掛鉤、松鉤以及捆綁物件;
11、嚴禁用起重機進行歪拉斜吊;嚴禁超負荷起吊;
12、作業結束,繩索、吊具等用具要收拾並放置規定地點,要加強檢查,及時更換應報廢的用具。
二、廠內車運輸安全操作規程
1、廠內車運輸作業屬於特種作業,從事廠內車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或安監部門發出的廠內車駕駛《操作證》,方准許駕駛作業;
2、駕駛員上崗時要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等個人防護用品;
3、駕駛前,要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後視鏡、輪胎等技術狀況,確認完好才能駕車作業;作業途中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後,方准繼續駕車作業;
4、車輛裝載貨物要捆紮牢固,擺放均衡,防止重心偏移傾翻;
5、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轉移到安全地點;
6、嚴禁酒後駕車,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和從事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
7、嚴禁超載、濫載;嚴禁人貨混載;
8、裝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遵守有關規定;
9、嚴格遵守廠內車行駛規定,嚴禁超速行駛;
10、汽車吊(起重機)駕駛員除持有《駕駛證》外,還須持起重司機《操作證》;除遵守上述有關規定外,還須遵守起重作業有關安全規定。
E. 高空作業機械有哪些安全規則
高空作業機械電動吊籃安全規則
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嚴禁從事吊籃高空作業。
2、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扣、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前必須先將安全帶扣在單獨懸掛於建築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安全扣上,下吊籃必須人先下吊籃後摘安全帶。未系安全帶的人員嚴禁上吊籃作業。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凡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人員嚴禁從事吊籃作業。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
4、 操作人員上吊籃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內容。使用前,必須按照日常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後方可操作吊籃,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 上吊籃操作人員嚴禁超過2人。(每條安全保險繩最多供二人使用)
6、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或首層水平網上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出入吊籃,嚴禁吊籃在懸空狀態下從一懸吊平台攀入另一懸吊平台。 7、 作業時,今立達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
8、操作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F. 操作工程機械時應當注意哪些安全
施 工 機 械
1、 操作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合的機械,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2、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本機說明書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後的檢查保養制度。
3、工作前應檢查:
(1) 工作場地周圍有無妨礙工作的障礙物;
(2) 油、水、電及其他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轉的條件是否完備;
(3) 安全、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可靠;
(4) 指示儀表、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可靠;
(5) 油溫、水溫是否達到正常使用溫度。
4、 工作中應觀察:
(1) 指示燈和儀表、工作和操作機構有無異常;
(2) 工作場地有無異常變化。
5、 工作後應觀察:
(1) 工作機構有無過熱、松動或其他故障;
(2) 參照例行保養規定進行例保作業;
(3) 做好下一班的准備工作;
(4) 填寫好機械運轉記錄表。
6、駕駛室或操作室內應保持整潔,空調駕駛室必須換鞋並用抹布經常抹拭,保持無灰塵。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後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7、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室(操作室),要拉上駐車制動閘。坡道上停車時,要用三角木或石塊抵住車輪。夜間應有專人看管機械設備。
8、用手柄啟動的機械應注意手柄倒轉傷人,向機械內加油時附近應嚴禁煙火。
9、柴、汽油機的正常工作溫度應保持在60~90O之間,溫度在40O以下時不得帶負荷工作。
10、對用水冷卻的機械,當氣溫低於0O時,工作後應及時放水,或採取加註防凍液等其他防凍措施,以防凍裂機體。
11、放置電動機的地點必須保持乾燥,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品。啟動高壓電開關及高壓電機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
1、 挖掘機作業:
(1) 發動機起動後,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工作前履帶應制動,輪胎式挖掘機應頂好支腿,車身方向應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夾有石塊的土方時,應將較大的石塊和雜物除掉。如果土體挖成懸空狀態而不能自然塌落時,則需用人工處理,嚴禁用鏟斗將懸空土方砸下。
(4) 嚴禁鏟斗從運土車的駕駛室頂上越過。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鏟斗運轉范圍內,嚴禁站人。
2、 推土機作業:
(1) 推土機上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於30。;在橫坡上作業,其橫坡度不得大於10。;下坡時,宜採用後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
(2) 在陡坡、高坎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土終了應換成倒車檔後再提鏟刀倒車。
(3) 在垂直邊坡的溝槽作業,其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1.5m。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於機身的孤石或大土塊。
(4) 多機在同一作業面作業時,前後兩機相距不應小於8m,左右相距應大於1.5m。兩台或兩台以上推土機並排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20~30cm間距。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後退時,應分先後,防止互相碰撞。
(5) 用推土機伐除大樹或清除殘牆斷壁時,應提高著力點,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3、 平地機作業:
(1) 在公路上行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刮刀和鬆土器應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機側,速度不得超過20km/h。
(2) 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作業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
(3) 遇到堅硬土質需要齒耙翻鬆時,應緩慢下齒。不宜使用齒耙翻鬆堅硬舊路面。
(4) 在坡道停放時,應使車頭向下坡方向,並將刀片或鬆土器壓入土中。
4、 裝載機作業:
(1) 起步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嚴禁鏟斗載人。
(2) 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送距離不宜過大。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
(3) 在鬆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衡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4) 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5) 應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異響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
5、 汽車作業:
(1) 必須按規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超高,不得人貨混載,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
(2) 車輛裝土場地必須平整堅實,當用機械裝土時,汽車就位後應拉手閘,裝載均勻,不得偏載;
(3) 在陡坡、高坡、坑邊或填方邊坡處卸土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地面宜有反坡,與邊緣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在危險地段卸土,應有專人指揮;
(4) 行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時,應遵守有關規定,除必要的隨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
(5) 發動機啟動後應檢查起翻裝置,確保良好;嚴禁在駕駛室外進行操作,翻斗內嚴禁載人;
(6) 裝載高度超過車廂攔板時,應平穩行駛,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緊急制動;
(7) 卸料起斗時,應檢視上空有無電線,防止刮斷。
6、 壓路機作業:
(1) 必須在壓路機前後、左右無障礙物和人員時才能啟動。
(2) 變換壓路機後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後進行。
(3) 壓路機靠近路堤邊緣作業時,應根據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碾壓傍山道路時,必須由里側向外側碾壓。
(4) 兩台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其前後間距不得小於3m;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於20m。
(5) 起振和停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時進行;在堅硬路面行走,嚴禁振動;
(6) 碾壓松軟路基,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然後再振動碾壓。
路基工程
第一小節 清理場地
1、 清除的叢草、樹木嚴禁放火焚燒,以防引起火災。
2、 砍伐樹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伐樹前,應將周圍有礙砍伐作業的灌木和藤條砍除,並選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2) 伐樹范圍內應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員不得逗留、接近;
(3) 為使樹木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後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後應留2~3cm安全距離;
(4) 在陡坡懸岩處砍伐樹木,應有防止樹木伐倒後順坡溜滑和撞落石塊傷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嚴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時作業;
(5) 截鋸木料時,三叉馬和樹干墊撐必須穩固;
(6) 大風、大霧和雨天不得進行伐樹作業。
3、 拆除建(構)築物前,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將與拆除物有連通的電線、水、氣管道切斷,並在四周危險區域內圍設安全護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拆除工序應由上而下,先外後里,嚴禁數層同時作業。操作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部位上工作。對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應予臨時支撐加固。拆除某部位時要防止其他部位發生坍塌。拆除樑柱之前應先拆除其承托的全部結構物,嚴禁採用掏空、挖切和大面積推倒的拆除方法。
4、 清除淤泥時,應先排除積水,並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清淤。當淤泥較深時,可採用人工觸探等方法確定具體的承載力,避免機械沉陷。
第二小節 土方工程
7、 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於2m ,縱向間距不小於3m ;
8、 土方開挖必須按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9、 在靠近建築物、設備基礎、電桿及各種腳手架附近挖土時,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10、 高陡邊坡處施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人員必須綁系安全帶;
(2) 邊坡開挖中如遇地下水湧出,應先排水,後開挖;
(3) 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
(4) 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坡下嚴禁通行;
(5) 坡面上的操作人員對松動的土、石塊必須及時清除,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11、 設有支擋工程的地質不良地段,在考慮分段開挖的同時,應分段修建支擋工程
12、 施工中如發現山體有滑動、崩坍跡象危及施工安全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並報上級處理。
13、 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全面拉槽開挖,棄土不得堆在主滑區內。開挖擋牆基槽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分段跳槽進行,並加強支撐,及時砌築和回填牆背,施工中應設專人觀察,嚴防坍方。
14、 在落石與岩堆地段施工,應先清理危石和設置攔截設施後再行開挖。其開挖面坡度應按設計進行,坡面上松動石塊應邊挖邊清除。
15、 岩溶地區施工,應認真處理岩溶水的湧出,以免導致突發性的坍陷。泥沼地段施工,應有必要的防範措施,避免人、機下陷。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合適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為的泥石流。
16、 採用人工挑、抬、運土,應檢查籮筐、土箕、抬杠、繩索等的牢固程度。
17、 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通過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重車運行,前後兩車間距必須大於5m;下坡時,間距不小於10m,並嚴禁車上乘人。車道應有專人維修,懸崖陡壁處應設防護欄桿。
18、 電動蛙式打夯機的電源線必須完好無損,並應安裝漏電保護器。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扶持電纜進行輔助。輔助與操作人員必須緊密配合,嚴禁在夯機前方隔機扔電纜和背線拖拉前進。電纜線不應扭結和纏繞,不得夯及電源線,也不得在斜坡上夯打。停用或搬運打夯機時應切斷電源。
19、 大型機械進場前,應查清所通過道路、橋梁的凈寬和承載力是否足夠,否則應先予拓寬和加固。
20、 施工單位應為進場機械提供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機械在停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棚內嚴禁煙火,機械人員必須掌握所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1、 在電桿附近挖土時,對於不能取消的拉線地壟及桿身,應留出土台。土台半徑:電桿為1~1.5m,拉線1.5~2.5m,並視土質決定邊坡坡度。土台周圍應插標桿示警。
22、 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明顯的安全警告標志,並應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的地方指揮。駕機人員只能接受指揮人員發出的規定信號。
23、 機械在邊坡、邊溝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
24、 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作業交替進行。機械人員與民工必須密切配合,協同作業。當必須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應停止機械運轉後,輔助人員方可進入。
25、 施工中遇有土體不穩、發生坍塌、水位暴漲、山洪暴發或在爆破警戒區內聽到爆破信號時,應立即停工,人機撤至安全地點。當工作場地發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現陷車(機),機械運行發生打滑,防護設施毀壞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亦應暫停施工,待恢復正常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三小節 石方工程
1、 石方爆破作業,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運輸、檢驗和銷毀等工作均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執行。工地爆破物品的
2、 選擇炮位時,炮眼口應避開正對的電線、路口和構造物。
3、 鑿打炮眼時,坡面上的浮岩、危石應予清理。鑿眼所用工具和機械要詳加檢查,確認完好。嚴禁在殘眼上打孔。
4、 用人力沖擊法打松軟岩眼時,應清理現場的障礙物。雙人、多人沖釺時動作應協調一致。
5、 人工打眼時,使錘人應站立在掌釺人側面,嚴禁對面使錘。
6、 機械擴眼,宜採用濕式鑿岩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岩機。鑿岩機支架要支穩,嚴禁用胸部和肩頭緊頂把手。風動鑿岩機的管道要順直,接頭要緊密,氣壓不應過高。電動鑿岩機的電纜線宜懸空掛設,工作時應注意觀察電流值是否正常。
7、 空壓機必須在無荷載狀態下起動。開啟送氣閥前,應將輸氣管道聯接好,不得扭曲。在徵得鑿眼機操作人員同意後方可送氣,出氣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貯氣瓶內壓力不得超過規定值,安全閥應靈敏有效。運轉中應注意檢查是否有異常情況,不得擅離崗位。
8、 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必須實施實銷實報,剩餘的爆破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收藏,亂丟亂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等待處理。
9、 作業人員在保管、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10、 爆破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 爆破器材應由專人保管和領取,炸葯與雷管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破器材運送,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段,並直接送往工地,路途不得停留,並不得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12、 製作起爆葯包(柱),應在專設的加工房或爆破現場的專用棚內進行。棚內不準有電氣、金屬設備,無關人員不得入內。導火索要用安全鉸鉗夾,嚴禁用牙咬。紙殼雷管應用膠布包紮嚴密。葯卷應用和雷管同樣直徑的竹、木錐子扎一個深為1.5倍雷管長度的小孔,然後放入接好引線的雷管,封閉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葯包(柱),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的需要量。
13、 擴葯壺時,孔口的碎石、雜物必須清除干凈。裝葯量應隨擴壺次數、擴壺的大小和石質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葯量。擴烘時,起爆葯柱送下孔底後,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內搗插。導火索點燃後,人應迅速遠離。嚴禁採用先點燃導火索再將葯柱拋入孔底的危險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擴壺時,每次爆破後15min(硝化甘油炸葯應經過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卻後,方可再次裝葯擴壺。
14、 超過5m的深孔不得使用導火索起爆。
15、 裝炮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裝葯前應對炮眼進行驗收和清理;對剛打成的炮眼應待其冷卻後裝葯,濕炮眼應擦乾後才能裝葯;
(2) 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3) 應用木質炮棍裝葯,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葯;深孔裝葯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葯柱前,可採用銅和木製長桿處理;
(4) 裝好的葯包(柱)和硝化甘油類炸葯,嚴禁投擲或沖擊;
(5) 不得採用無堵塞爆破(擴壺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葯包,也不得在深孔裝入起爆葯包後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時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16、 已裝葯的炮孔必須當班爆破,裝填的炮孔數量應以一次爆破的作業量為限。
17、 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邊界應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應有明確的規定。
18、 爆破時,個別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不得小於下表所列的規定。
個別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
爆破類型及方法 個別飛散物對人員的最小安全距離
淺眼爆破法 200m
淺眼葯壺爆破法 300m
蛇穴爆破 300m
深孔爆破 按設計,不小於200m
深孔葯壺爆破 按設計,不小於300m
淺眼眼底擴壺 50m
深孔孔底擴壺 50m
19、 導火索起爆應採用一次點火法點火,其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後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於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導火索。露天爆破,一人連續點火的導火索根數不得超過10根,嚴禁使用明火點燃,嚴禁腳踩和擠壓已點燃的導火索。多人同時點炮時,每人點炮數應大致相等。必須先點燃信號管,信號管響後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人員必須立即撤離。信號管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
20、 爆破時,應點清爆炸數與裝炮數量是否相符。確認炮響完成並過5min後,方准爆破人員進入爆破作業點。
21、 電力起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 在同一爆破網路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其電阻值差不得超過規定值(應控制在0.2歐以內);
(2) 爆破網路主線應絕緣良好,並設中間開關,與其它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3) 必須嚴格檢查主線、區域線、端線、電源開關和插座等的斷通與絕緣情況,在聯入網路前各自的兩端應短路;
(4) 爆破網路的聯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進行;聯接應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進行,兩線的接點應錯開10cm,接點必須牢固,絕緣良好;
(5) 用動力或照明電源起爆時,起爆開關必須放在上鎖的專用起爆箱內,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在整個爆破作業時間里,必須由爆破工作的負責人嚴加保管,不得交給他人;
(6) 裝好炸葯包後,必須撤除工作面的一切電源;雷雨季節應採用非電起爆法。
22、 裸露爆破必須保證先爆的葯包不致破壞其它葯包,否則應用齊發起爆。嚴禁用石塊覆蓋裸露葯包,不應將炸葯包插入石縫中進行爆破,特殊情況使用時,必須採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23、 各種類型的「盲炮」處理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6722-86)有關規定辦理。
24、 大型爆破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在徵得當地縣(市)以上公安部門同意後,由成立的現場指揮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離,除考慮個別飛散物的因素外,尚應考慮因爆破引起地震及沖擊波對人員、設施及建築物的影響,按規定經計算後確定安全距離。
25、 石方地段爆破後,必須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面上的懸岩危石也經檢查處理後,清理石方人員方准進入現場。
26、 撬動岩石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撬(打)落,嚴禁上下雙重作業,不得將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過人的肩膀,不得將棍端緊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27、 抬運石塊的鐵鏈或繩索應理順並拴牢,抬運時應同起同落、步調一致。
G. ④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規定有哪些麻煩告訴我
要保證機械設備不發生工傷事故,不僅機械設備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然,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因其種類不同而內容各異,但其基本安全守則為:
1.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戴護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將頭發絞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手套絞進去,將手絞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 運行。
3.機械設備在運行中也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緊固的物件看看是否 由於振動而松動,以便重新緊固。
4.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絕不能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 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設備。
8.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生問題時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後,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並清理好工作場地, 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生。
H. 機械設備安全有哪些注意事項
機械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
1、機械設備的零、部件的強度、剛度應符合安全要求,安裝應牢固,不得經常發生故障。
2、機械設備的布局要合理,應便於操作人員裝卸工件、加工觀察和清除雜物;同時也應便於維修人員的檢查和維修。
3、機械設備根據有關安全要求,必須裝設合理、可靠、不影響操作的安全裝置。例如:
(1)對於作旋轉運動的零、部件應裝設防護罩或防護擋板、防護欄桿等安全防護裝置,以防發生絞傷。 (2)對於超壓、超載、超溫度、超時間、超行程等能發生危險事故的零、部件,應裝設保險裝置,如超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閥、溫度繼電器、時間斷電器等等,以便當危險情況發生時,由於保險裝置的作用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發生。
(3)對於某些動作順序不能搞顛倒的零、部件應裝設聯鎖裝置。即某一動作,必須在前一個動作完成之後,才能進行,否則就不可能動作。這樣就保證了不致因動作順序搞錯而發生事故。
(4)對於某些動作需要對人們進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時,應安設信號裝置或警告牌等。如電鈴、喇叭、蜂鳴器等聲音信號,還有各種燈光信號、各種警告標志牌等都屬於這類安全裝置。
4、機械設備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電氣安全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1)電機絕緣應良好,其接線板應有蓋板防護,以防直接接觸。
(2)供電的導線必須正確安裝,不得有任何破損或露銅的地方。
(3)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連接的導線要牢固,不得有斷開的地方。
(4)開關、按鈕等應完好無損,其帶電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5)局部照明燈應使用36V的電壓,禁止使用1lOV或220V電壓。
5、機械設備的操縱手柄以及腳踏開關等應符合如下要求:
(1) 重要的手柄應有可靠的定位及鎖緊裝置。同軸手柄應有明顯的長短差別。
(2)腳踏開關應有防護罩或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內,以免掉下的零、部件落到開關上,啟動機械設備而傷人。
(3)手輪在機動時能與轉軸脫開,以防隨軸轉動打傷人員。
(4)每台機械設備應根據其性能、操作順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規程和檢查、潤滑、維護等制度,以便操作者遵守。
(5)機械設備的作業現場要有良好的環境,即照度要適宜,濕度與溫度要適中,雜訊和振動要小,零件、工夾具等要擺放整齊。
I. 交通安全規則有哪些
1、 進入主路
主要現象:城市快速公路,從輔路進入主路,隨即往左並線,好一點的,是先並到中間車道,更為勇猛的,是直接切過兩條車道,並線到快車道上。
造成後果:如果此時後面沒有來車,倒也平安無事,但如果後面有車來,這樣的駕駛動作,就逼迫後車不得不立即減速,伴隨著的,是發生追尾事故的隱患。
正確做法:進入主路後,沿最外側車道行駛一段距離,逐漸加速,直到把速度加到,與主路原有行駛車輛吻合的時候,再根據需要,決定是否往裡並線。
小建議:交通管理部門,應該在每個入口內,都規劃出足夠長的加速車道。
2、 出主路
主要現象:行駛在城市快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上,距離出口已經相當近了,才想起往外並線,於是不管不顧,減速打輪。更有甚者,把車開到幾乎與出口平行的位置上了,才從最里側的快車道上,向右做90度直角轉彎,橫切三條主幹道,把車開出主路。
造成後果:您老人家是出去了,被你攔住的幾條車道都陷於了暫時的停頓狀態。交通就是流動,在高峰的時候,一輛車一個10秒鍾的停頓,都可能帶來後面連綿百米,數百輛車長達幾分鍾的停頓。事實上,北京二、三、四環路,由於這種駕駛動作的存在,而經常陷於擁擠。
正確做法:距離出口500米的時候,用比原有速度略微低一點的車速,逐車道地向外並線,保證在距離出口100-200米的時候,車已經行駛在了出口車道上,進入出口車道之後,再把車速徹底降低,以保證安全出主路,同時又不影響主路各車道的流動。
小建議:管理部門在每個出口設立1000米、500米的提示牌;在每個出口車道上,施畫100米的實線,杜絕上述現象的發生。
3、 減少車道
主要現象:道路行駛,由於故障、事故、施工、作業等原因,車道忽然減少的時候,很多駕駛者互不相讓,個個奮勇當先,似乎全都有十萬火急的事情需要處理。於是,一個死疙瘩形成了。
造成後果:死疙瘩形成容易,化解就得需要時間了,擁堵的時間反而會延長,十萬火急的事情反而難以去處理。
正確做法:在減少車道的瓶頸處,各位駕駛者自覺地採用輪流制,一邊一輛依次通過。
小建議:這條規則已經被寫進了交通法規,目前需要的是有措施保證實施,對於違反游戲規則者,應該有處罰措施。比如對於加塞者,罰其靠邊停車休息,30分鍾後方准離去。
4、 路口起步
主要現象:也不知道是真著急還是假著急,路口紅燈變綠,不慌不忙地掛上檔、松開手剎,溫柔地踏下油門,車子徐徐啟動。這樣還沒等過去幾輛車,綠燈又變紅了。
造成後果:交通就是流動。該您走您就得快點,都這么慢吞吞的,四個現代化什麼時候才能實現尚且不說,路口的車龍越來越長可是眼前就能瞧見的。
正確做法:跟你垂直的路口開始閃燈了,就可以踩離合掛檔,你這邊只要變了綠燈,松開手剎跟上油,車子很快就能駛過路口。
小建議:現在駕駛證考試增加了百米之內加減檔,我看太有必要了,可以考慮再訓練訓練每位駕駛者的瞬間起步和眼觀六路。交通協管員應該把行人騎車人控制住,不該他們走的時候,車道上就不該出現他們的身影。因為行人騎車人往往是影響路口通行能力的禍首,針對這個問題,能出台針對行人、騎車人違章的處罰措施並保障實施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5、 道路劃分
主要現象:我們的道路至今仍以車種分道,小汽車車道、混合車道、大型車車道。事實上,小汽車的動力性能雖然優越,但它的快慢最終取決於駕駛它的人。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明顯慢於車流的小汽車,按照現行交通法規,它沒有違章,但它給造成的擁堵更甚於超速的車輛。
造成後果:浪費道路資源,影響交通。
正確做法:您不打算把車開到80公里時速的時候,不妨就在最外側車道里,別往裡並線了。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打算陪著您在道路上踱步、賞景。
小建議:道路不應再以車種劃分(公交車道除外,公共汽車理應有專用道路)而應該以速度劃分,比如,可以按80Km/h、60Km/h、40Km/h三種速度,分出三條車道。超速是違章行為,低速行駛同樣屬於違章行為,因為交通就是流動。
6、人行橫道
主要現象:很多道路都劃了人行橫道線,但這線有何用?你見過有幾輛汽車能在線前主動停下以讓行人安全通過?非但如此,偶爾遇到一位文明駕駛者停車禮讓,後面的車便不是晃大燈,就是按喇叭,彷彿家裡有病危者需要去救護。行人們也有很多無視人行橫道的存在而任意穿行,有部分遵守規則的市民,見人行橫道線不起作用也就不再重視它的存在。
造成後果:這種惡性循環的根本原因在於:一是多數人行橫道線旁沒有信號燈;二是交通法規對於人、車事故的處理有不公平的傾向,堅定了行人違章的信心。
正確做法:見到人行橫道內有人,駕駛者就應該停下車,讓行人先過。這在很多國家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可中國確實人多,有人擔心這樣做,汽車就停在那裡別動了。所以不妨來個小的變通,如果你身後沒有汽車,你的車速又比較高,就順勢一給油過去吧,如果身後有一大串汽車呢,就應該毫不猶豫地立即停車。
小建議:上策,盡可能多地建設過街天橋過街地道,實現人車分流。中策,人行橫道都應設立信號燈。下策,弄個電子監控裝置,誰不禮讓行人,算違章,扣分罰款。還有,別再弄出什麼偽善的「強勢」「弱勢」的弱智交通法規,助長行人騎車人無視安全的行為。該尊重人權的時候那些專家死哪去了?
7、無徵兆的突然停車
主要現象:很多駕駛者都會遇到這樣的經歷:前面的車不知何時突然一腳剎車,停在行車道內,這種事發生概率最高的,是計程車,因為是有乘客攔截計程車。
造成後果:後車如果跟車距離近,反應慢一點,追尾是一定的了。
正確做法:只要不是不踩急剎車,就會追尾或撞人,就應該避免踩急剎車,為他人想想,一腳急剎下去,後面的車怎麼辦?計程車為了乘客上車而突然剎車就更是不對了。
小建議:交通管理部門是否可以考慮,此類事件導致追尾,責任由前車負全責。那樣不會再有誰敢於冒此險,挨了撞還要賠錢給撞他的人。當然,這事的可操作性還需要做進一步研究,主要是如何界定的問題。
8、燈光使用
主要現象:1,不管道路照明設施有多好,遠光燈永遠亮著;2,不管有沒有霧,前後霧燈伴隨著大燈一直開著;3,進出有人值守的大門或進出狹窄的胡同,不懂得臨時關閉大燈;4,並線、轉彎或進出主路,不懂得事先打轉向燈;5,正常行車無故開雙閃燈。
造成後果:有事沒事總開著遠光,您的視線是好了,可對面的車呢,就不為迎面而來的駕駛者考慮考慮?前霧燈倒還影響不大,後霧燈就招人討厭了,沒霧的天氣開著後霧燈,晃著後面的駕駛者,特難受。進出大門臨時關大燈,這是起碼的道德,對人家是一種尊重。並線轉彎不開轉向燈,離追尾刮蹭就不遠了,名副其實地馬路殺手。
正確做法:城市道路行駛,遠光燈的作用其實很小,能不開盡量別開,遇見門衛等,最好把大燈臨時關一會。在並線、轉彎、進出主路,一定要提前打開轉向燈,最少閃三下後,再打輪。雙閃是為了緊急停車的時候預備的,不是特權燈,別拿雙閃當警燈用,即使是多輛車編隊行駛,也沒有開啟雙閃燈的法律依據。把雙閃燈當作特權燈使用的人,自我感覺可能還挺好,旁邊懂行的人看了,就一個感覺:傻。
小建議:什麼大燈增亮器等東西,就應該禁止銷售,警察對行駛中的車輛,其燈光使用應有嚴格的規定、宣傳及監督。政府、軍隊的負責人,管好你們手下的司機,讓他們明白自己的身份,別老狐假虎威的,上了路就把雙閃燈開個不停,替自己和這個政府掙足了罵名。
9、喇叭使用
主要現象:倒退十幾年前,外地人很羨慕北京安靜的城市道路,可現在呢,喇叭聲連續不斷,最近五年以來,北京開車按喇叭似乎成了一種時尚。我見過很多駕駛者,只要行駛前方有人有車,甭管人家礙沒礙著他的事,喇叭聲就永遠不停。真叫一個鬧。
造成後果:越是文明的國家,就越聽不見喇叭聲。做為駕駛者,應該從這三方面,找出自己按喇叭的原因,一是手太潮,對自己的駕車水平根本沒有信心;二是不安全意識過於強烈,對路上的任何一輛車任何一個人都抱以不放心的思想;三是以我為尊的霸權思想,認為只要他走在這路上,別人就得迴避退讓,你要是沒有這個意思,他就狂按喇叭不止;
正確做法:少按喇叭,最好不按喇叭。有人說,不按喇叭出事怎麼辦?其實,這是一個心態與技術相結合的問題。喇叭按多了,汽車與行人有時候比較對立,還容易引起逆反心理呢。至於車與車,更是沒有按喇叭的必要了。我經常看到並線的時候,後車按喇叭,其實路權是全民擁有的,這路不是你一個人的,人家要並線近來,只要不是加塞、只要不是硬沖,後車稍微一收油或一個輕微的剎車,問題也就解決了。非按幾下喇叭有什麼用?
小建議:嚴格管理!80年代中末期,北京城市道路,只要按喇叭就會被處罰,那時候路上就比較安靜,現在警察都不管了,喇叭聲自然大了許多。
10、誰有優先權
駕駛中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優先通過權。比如,在三條車道的道路上,一輛車在最外道,一輛車在最里道,倆車同時往中間車道並線的話,左側汽車需要禮讓右側的汽車,也就是說,位於右側車道里的車子,此時有優先通過的權力。如果倆車在同時往中間車道並線時,發生了刮蹭,警察會判左側汽車承擔主要責任。同樣道理,當您駕車進入環島時,需要注意禮讓環島內的車子,因為此時,環島內的車擁有優先通過權。
城市的進步不光是高樓大廈有多少,汽車增加了多少輛,社會道德意識的培養才是最重要的。可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手都要抓。中國社會最匱乏的,是社會公德。甭管是窮鄉僻壤的村長、村幹部,還是大城市裡的市長、公務員;甭管是鄉間的農婦,還是大廈里的白領。在社會公德這個話題前面,幾乎都處於小學沒必要的水準。同樣,汽車進入家庭僅僅幾年的光景,行車道德自然匱乏得更為嚴重。
行車道德的樹立,需要以完善而合理的法規為後盾,嚴格而公平的執行為手段。當現代交通意識貫穿於每個人心中時,才能換來良好的交通環境。很多國家進行了不遺餘力宣傳、教育再加上完善的法規和嚴厲地執法。我們也走到這一步了,雖晚了點,但總比保持現狀強。
不文明駕駛行為:
亂扔雜物:很多駕駛者都有過這樣的遭遇,自己在正常行駛,前面的老兄一會兒從車里扔出個可樂罐,一會兒扔出個塑料袋,或是吐口痰。後車只好開始躲閃行動,躲好了還成,躲不好可就得剮上旁邊的車了。
並線不打燈:有的駕駛者,總覺得路上就他一人,無論拐彎、並線,一律不打燈。或者遇上個別出租司機,他們一旦發現有乘客招手就會連反光鏡也不看就緊急停車,結果就經常導致後面的車輛和行人險象環生。
開車打電話:駕駛過程中,無論是處於行車狀態還是堵塞狀態,都不應打電話或發簡訊,這樣做的結果,肯定是分散了你的注意力,影響到你的注意力,對安全駕駛是有害的。
過坑不慢行:駕駛者在通過泥坑、水坑時應注意減速慢行,避免將泥水濺到行人身上。其實雨雪天路況復雜,有些泥坑深淺難判,提前減速也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