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申領發票機器需要什麼
㈠ 已經不是第一次領發票了 可以到自助發票機器領取發票嗎
可以在自助發票機器上領票。
㈡ 申請通用機打發票要准備什麼資料
1、如屬防偽稅控一般納稅人。只能領用使用IC卡開具的發票,即你只能現在使用回的專票和普票答。 2、如屬零售業務,可能領用通用機打發票。 3、首先申請----攜帶稅證、發票領購本及身份證明到稅局領用機具和IC卡----領用機打發票----回去開票----下月初抄稅----稅局報稅清卡。
㈢ 申請領購卷式機打發票需要什麼條件
一、項目名稱:對普通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
二、實施機關:申請人到所在地區、縣稅務機關,直屬分局主管稅務機關。
三、審批類型:
四、審批內容: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資格
五、設定依據及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依法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需要領購發票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六、辦理條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依法不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需要領購發票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七、辦理程序:
(一)接受申請: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及申請材料。
(二)受理
1.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製作《接受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執》送達申請人,並當場或者在規定日期內製作《稅務行政許可項目補充有關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申請事項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在規定日期內受理許可申請,製作《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同時,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並轉審查機構。
(三)審查
審查機構:申請人所在地稅務機關、直屬分局主管稅務機關。
審查程序:
1.審查的具體內容包括:審查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購票申請,審查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
2.審查意見
經審查,符合許可標準的,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上簽署同意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並報決定機構。
對不符合標準的,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上簽署不同意意見並說明理由,連同申請材料一並報決定機構。
(四)決定
決定機構:申請人所在地稅務機關、直屬分局主管稅務機關。
決定程序:
1.不能當場做出決定的稅務行政許可申請:
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決定機構人員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上簽署同意意見後,轉審查部門製作《准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向被核準的發票承印單位核發《發票准印證》。
2.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決定機構人員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上簽署不同意意見後,轉審查部門製作《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
3.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規定日期內按照規定程序做出行政許可決定。規定日期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由申請延長期限的機構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審查意見書》中說明延長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期限的理由,經稅務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並製作《稅務行政許可延期決定告知書》送達申請人。
㈣ 領購發票需要帶什麼
1、需出示來的資料
《稅自務登記證》(副本)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提供完整資料、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4)自動申領發票機器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領購經營地的發票。
臨時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內跨市、縣從事經營活動領購發票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對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所領購發票的票面限額以及數量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並限期繳銷發票。
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保證人的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繳銷發票的,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㈤ 去國稅申領發票,需要提供什麼
應提供資料
1.需出示的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㈥ 金稅盤自助領發票步驟
1、打開稅控開票軟體,點抄擊發票領用管理窗口下的網上領票管理中的領用發票選項。
㈦ 稅務局申領機打發票需要什麼資料
申領機打發票跟其它普通發票是一樣的。如果你之前已經有發票領購本的話,只需在稅務大廳做了票種核定後,就可以直接憑領購本領發票了,不再需要其它另外的資料了。
㈧ 怎麼在自助終端購票機上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具體步驟是什麼
自助終端上支持「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聯版)實物票發售」功能,每次最多允許購買25份發票,超過25份的購票需求,請在自助終端上購買電子票號後,到窗口領取實物發票,或者直接到窗口辦理。發票發售操作流程如下:
1.選擇「CA登錄」,先將您的CA證書插在ARM機操作屏幕左下方的USB 介面上,點擊「CA登錄」功能菜單按鈕,讀出稅號信息後拔下CA證書,點擊「確定」按鈕;
2.根據語音提示輸入8位機器操作密碼;初次使用時請點擊「修改密碼」按鈕,修改為您自己的密碼,系統初始密碼為「12345678」;
3.選擇「發票領購」功能模塊菜單,再選擇「增值稅專用發票實物票領購」功能菜單按鈕。
4.根據語音及界面操作提示,將企業購票IC卡插入讀卡器中,插卡時注意有晶元的一面朝上,點擊「確定」按鈕。
5.系統自動計算出您本次可以購買的發票份數,您可以根據本次購買發票需求進行修改,修改後的份數不能超過稅局核定的最高購票份數。點擊「確定」按鈕。
6.系統自動將本次購票信息寫入到購票IC卡內,並提示「寫卡成功」信息,點擊「確定」按鈕。
7.寫卡成功後在「發票收費開票」模塊點擊「保存」按鈕,扣繳本次所購發票工本費;
8.將發票領購簿打開到待列印頁面後,放入「發票領購簿列印口」,列印發票領購簿。
9.列印完成後開始出票,點擊「確定」按鈕,終端自動將您本次所購買發票進行切割、整理後送出。如果所購買的發票超過25份,終端分多次將發票送出,每次送出的發票不超過25份。
10.出票完成,取走您所購買的發票後,點擊「退出」按鈕,系統自動退出您的購票IC卡,本次購票流程結束。
注意:(1)請仔細核對終端送出的發票與您本次所購發票是否一致。
(2)購票完成後,請記著帶好您的購票IC卡、CA證書等隨身物品。
㈨ 去稅務局申領普通發票需要什麼手續
三證合一後去稅務局申領發票一般需要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公章、發票章
3、領購本
4、報稅盤
5、領取人身份證。
每個地方具體規定不同,大體上就是把稅務登記證副本改成了營業執照副本。
(9)自動申領發票機器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准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認定標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准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開具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購貨方要求銷貨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參與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_網路
關於「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