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焊接作業需要開什麼單
① 現場高處焊接管道辦理什麼作業票
焊接管道需要綠本的壓力焊工操作證,高空作業的話,還要還需要辦理一個嗯,高空作業證即可作業
② 高處焊接作業時應採取哪些預防措施
①進入高空交叉作業區或進行登高焊接與切割作業前,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穿戴合適、齊全、安全的防護用品。應使用性能好、安全可靠的安全帶,不得使用尼龍安全帶或尼龍繩。
②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並放置牢固。使用人字梯時,應用限跨鐵鉤掛牢。其夾角在40°以上時不準兩個人同在一個梯子的最頂檔工作。所搭設的腳手架應設防護桿,腳手板捆紮牢固,腳手架應平穩並安全可靠。腳手板單程人行道寬度不得小於0.6m,雙程人行道寬不小於1.2m。必要時必須架設安全網,使用安全網時,要張挺且不留缺口,應層層翻高。要經常檢查安全網的質量,確保其安全可靠。
③遇有6級(含6級)以上大風或雷雨、暴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禁止登高焊接與切割作業。
④登高焊接與切割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合格後才准作業,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恐高症和癲癇等疾病以及醫生診斷不能登高者,一律不得從事登高焊接與切割作業。
⑤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高處焊接與切割作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動火手續,採取安全措施,經批准後方可進行高處焊接與切割動火。
⑥焊接與切割作業點周圍及下方火星、熔渣飛濺可能所及的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一般在作業下方地面10m范圍內,應有隔擋設施,並設專人監護。必要時應設接火裝置。
⑦作業時所用的焊條、工具及零件等必須設專門裝置存放,不得隨意亂放,以防滑落傷人。
⑧作業過程中,所有的工具、材料及焊條頭等物件不得隨意拋擲,應使用工具包進行安全遞送,以免砸傷或燙傷現場人員。
⑨在進行結構點焊初始階段,要防止尚未焊牢,因焊件脫落擊傷配合人員。在對結構進行切割時,在被切割部分與主體脫離前要採取可靠措施,以防脫離時被切割件砸傷或壓傷他人。在立體交叉作業現場,應進行隔離,焊接與切割人員要做好頭部防砸、頸部防燙等保護措施。
③ 高空焊接作業應採取什麼措施
高空電焊作業人員首先要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
1、防止高空墜落措施。若沒有可靠專立足屬點必須系安全帶。
2、正確佩戴絕緣手套、絕緣鞋、防護面罩。
3、做好防火措施。必須設置接焊渣的擋板,防止焊渣掉落引燃其他易燃物資。
4、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人進行監控。
④ 登高焊割作業應採取哪些安全措施
焊工在離地面復2m或2m以上的地點進制行焊接與切割操作時,即稱為登高焊割作業。 登高焊割作業必須採取防止觸電〔電擊)、火災、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安全網、腳手架、安全帶、膠底鞋、梯子要符合要求;在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要對工人進行健康檢查;酒後不得登高焊割作業。 (1)高空作業點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圍內,應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2)工作現場10m以內為危險區,應設欄桿擋隔。 (3)工作過程中,設專人看火和監護。 (4)工作結束必須檢查是否留下火種。 (5)作業現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 (6) 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 在登高接近高壓線或裸導線排時,或距離低壓線小於2.5m時,必須停電並經檢查確無觸電危險後,方准操作。應設有監護人,電源開關應設在監護人近旁,遇有危險徵兆時立即拉閘,並進行搶救。 (1) 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 (2)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準登高作業。 (3)酒後不宜登高作業。
⑤ 高空焊接作業應注意什麼
①在高空焊接作業時,電焊工必須戴上安全帽,要繫上帶吊鉤的安全帶,並把身回體可靠的系在構架上,答以防碰傷、墜落。
②高空焊接作業時,焊工使用的攀登物、腳手架、梯子必須牢固可靠。梯子要有專人扶持,焊工工作時應站穩把牢,謹防失足摔傷。
③高空作業時,焊接電纜要緊綁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工作。應使用頭盔式面罩,不得用手持式面罩代替頭盔式面罩。輔助工具如鋼絲刷、手錘、鏨子及焊條等,應放在工具袋裡。更換焊條時,焊條頭不要隨便往下扔。
④高空作業的下方,要清除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
⑤在高處焊接作業時,不得使用高頻引弧器,預防萬一觸電、失足墜落。高處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密切注意焊工安全動態,電源開關應設在監護人近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斷電。
⑥遇到雨、霧、雪、陰冷天氣和乾冷時,應遵照特種規范進行焊接工作。電焊工工作地點應加以防護,免受不良天氣的影響。
⑦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恐高症、不穩定性肺結核及酒後工人不宜從事高空焊接作業
⑥ 高處焊接與切割作業,應遵守哪些規定
早上好:
我來談談我的所想,高處焊接,切割。安全是工作的前提,首先要注意安全系數,其他的就是技術規則!我是外行只能幫到這里。
很高興為你解答
⑦ 什麼是登高焊割作業應採取哪些安全措施
焊工在離地面2m或2m以上的地點進行焊接與切割操作時,即稱為登高焊割作專業。 登屬高焊割作業必須採取防止觸電〔電擊)、火災、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安全網、腳手架、安全帶、膠底鞋、梯子要符合要求;在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要對工人進行健康檢查;酒後不得登高焊割作業。 (1)高空作業點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圍內,應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2)工作現場10m以內為危險區,應設欄桿擋隔。 (3)工作過程中,設專人看火和監護。 (4)工作結束必須檢查是否留下火種。 (5)作業現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 (6) 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 在登高接近高壓線或裸導線排時,或距離低壓線小於2.5m時,必須停電並經檢查確無觸電危險後,方准操作。應設有監護人,電源開關應設在監護人近旁,遇有危險徵兆時立即拉閘,並進行搶救。 (1) 6級以上大風、雨天、雪天、霧天無措施時禁止登高焊割作業。 (2)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準登高作業。 (3)酒後不宜登高作業。
⑧ 焊接 安全知識
本標准規定了電焊焊接作業安全的基本原則,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護具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焊接
通過加熱或加壓,或兩者並用,並且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工件達到原子結合的一種加工方法。
3.2 焊接操作
按照給定的焊接工藝完成焊接過程的各種動作的統稱。
3.3 引孤
弧焊時,引燃焊接電弧的過程。
3.4 手工焊
手持焊炬、焊槍或焊鉗進行操作的焊接方法。
3.5 自動焊
用自動焊接裝置完成全部焊接操作的焊接方法。
3.6 埋弧焊
電弧在焊劑層下燃燒進行焊接的方法。
3.7 氣體保護電弧焊
用外加氣體作為電弧介質並保護電弧和焊接區的電弧焊,簡稱氣體保護焊。
3.8 等離子弧焊
藉助水冷噴嘴對電弧的拘束作用,獲得較高能量密度的等離子弧進行焊接的方法。
3.9 電渣焊
利用電流通過液體溶渣所產生的電阻熱進行焊接的方法。根據使用的電極形狀,可分為絲極電渣焊、板極電渣焊、熔嘴電渣焊等。
3.10 水下焊
在水中進行的焊接方法。按排水方式可分為乾式、濕式和局部乾式三種。
3.11 電阻焊
工件組合後通過電極施加壓力,利用電流通過接頭的接觸面及鄰近區域產生的電阻熱進行焊接的方法。
3.12 焊鉗
用以夾持焊條(或碳棒)並傳導電流以進行焊接的工具。
3.13 焊槍
具有導送焊絲、饋送電流、給送保護氣體或貯送焊劑等功能的裝置(器具)。
3.14 焊接機頭
焊接機器中包含有焊槍或焊炬的部件,一般帶有焊絲校直機構,有時也可有擺動機構。
3.15 噴嘴
焊炬或焊槍的嘴頭部分,保護氣體或可燃氣體由此噴出。
3.16 焊接煙塵
焊接時由焊接材料和母材蒸發、氧化產生的煙霧狀微粒。
3.17 焊接有害氣體
焊接時由焊接材料、母材及其冶金反應產生的有害氣體,如CO、NO,HF和O3等。
3.18 焊接發塵量
焊接時,單位質量的焊接材料(如焊條、焊絲等)所產生的煙塵量,單位為mg/g 或g/kg。
3.19 低塵低毒焊條
焊接發塵量低,對人體有害的可溶性氟化物及錳的化合物含量少的一種焊條。
3.20 保護氣體
焊接過程中用於保護金屬熔滴、熔池及焊縫區的氣體,它使高溫金屬免受外界氣體的侵害。
3.21 等離子弧切割
利用等離子弧的熱能實現切割的方法。
3.22 碳弧氣刨
使用石墨棒或碳棒與工件間產生的電弧將金屬熔化,並用壓縮空氣將其吹掉,實現在金屬表面上加工溝槽的方法。
3.23 面罩
為防止焊接時的飛濺,弧光及其他輻射對焊工面部及頸部傷害的一種遮蓋工具,有手持式和頭盔式兩種。
3.24 濾光玻璃
用以遮蔽焊接有害光線的黑色玻璃,可用於焊接或切割防護。
3.25 防護玻璃
為保護濾光玻璃不受飛濺損壞而罩在其外的一種無色透明玻璃。
3.26 焊工手套
保護焊工手部不受損傷和防止觸電而使用的專用手套。
3.27 護腳
保護焊工腳部不受損傷而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
4 電焊安全技術
4.1 焊接工具
4.1.1 焊鉗和焊槍
4.1.1.1 焊鉗和焊槍應結構輕便,易於操作,手工電弧焊鉗的質量不大於600g.
4.1.1.2 焊鉗和焊槍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性能。
4.1.1.3 焊鉗和焊槍與電纜的連接必須簡便牢靠,接觸良好,連接處不得外露。
4.1.1.4 焊鉗應保證與水平成45°,90°等方向都能夾緊焊條,更換焊條方便。
4.1.1.5 等離子焊槍應保證水冷系統密封性能完好,冷卻系統水量不應小於1.7L/min,應用水流開關作為保護裝置。
4.1.2 焊接電纜
4.1.2.1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絕緣外層,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MΩ。
4.1.2.2 焊接電纜應輕便柔軟,能任意彎曲和扭轉,便於操作。
4.1.2.3 焊接電纜應具有較好的抗機械性損傷能力及耐油、耐熱和耐腐蝕性能。
4.1.2.4 焊接電纜應有適當的長度,一般以20~30m為宜。
4.1.2.5 焊接電纜應有適當的截面積,以防過載,焊接電纜和長度和截面積可按表1選擇。
表1 電纜截面與電流、電纜長度的關系
4.1.2.6 電纜宜使用整根導線,特殊情況下接頭個數不得超過2個
4.1.2.7 焊接電纜在過路或易損地段應採取架空或埋地敷設,以避免碾壓和高溫損壞,嚴禁與電源線共同敷設。
4.1.2.8 現場施焊中,焊接電纜嚴禁與氣焊膠帶、電源線等其它物品交混在一起。
4.1.2.9 定期檢查電纜絕緣性能,一般檢查周期為半年一次。
4.2 焊接電源
4.2.1 空載電壓應滿足焊接工藝要求,手弧焊機的空載電壓小於或等於90V。
4.2.2 應有獨立且容量足夠的控制裝置。
4.2.3 焊機接線樁,極板和接線端應有完好的隔離防護裝置。
4.2.4 焊機的線圈和線路帶電部分,對外殼和對地之間、弧焊變壓器初級與次級線圈之間、相與相及線與線之間符合絕緣標准要求,其電阻值均不得小於1MΩ。
4.2.5 焊機各接觸點和連接件應連接牢靠。
4.2.6 電焊機應放置在防水、防潮及通風良好的機房或棚內。
4.3 安全裝置
4.3.1 焊機應有良好的保護性接地、接零裝置。
4.3.2 設置漏電自動保護裝置。
4.3.3 焊機操縱和控制裝置宜裝設在明顯和方便操作的位置。
4.4 焊接操作安全技術
4.4.1 一般焊接安全技術要求
4.4.1.1 焊接設備和工具應安全可靠。
4.4.1.2 焊工的身體不得接觸二次迴路導電體。
4.4.1.3 改變焊機接頭、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迴路、轉移工作地點、更換保險絲及焊機發生故障需檢修等,應切斷電源後進行。
4.4.1.4 在金屬容器或地溝等工作場所狹小的有限空間進行焊接作業,首先應進行空氣采樣化驗,施焊中要強行機械通風和專人監護。
4.4.1.5 使用壓縮氣瓶時,應採取預防氣瓶爆炸著火的安全措施。
4.4.1.6 配備符合安全規定的焊工個人的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絕緣手套、鞋及墊板等。
4.4.1.7 電焊設備的安裝、修理和檢查應由持證電工進行。
4.4.2 燃料容器焊補
4.4.2.1 置換動火
a)動火前應制定作業程序安全措施、事故搶救預案並經審批,消防、救護部門密切配合;
b)隔離;
c)控制可燃物含量;
d)清洗容器;
e)氣樣分析、監視;
f)打開容器人孔、手孔、清掃孔和放散管等孔口。
4.4.2.2 帶壓不置換動火:
a)動火前應制定作業程序安全措施、事故搶救預案並經審批,消防、救護部門密切配合;
b)專人統一指揮;
c)專人監督控制系統壓力;
d)專人化驗分析和控制含氧量;
e)正壓操作。
4.4.3 高處焊接
4.4.3.1 接近高壓線、裸導線排或距離低壓線小於2.5m時,應停電作業。
4.4.3.2. 高處作業應有監護人,焊接電源開關設在監護人近旁。
4.4.3.3 高處焊接作業應使用符合標準的防火安全帶。
4.4.3.4 高處焊接梯子應符合安全要求,梯腳應有防滑、防倒措施。
4.4.3.5 所使用的焊條、工具等應裝在工具袋內,不得上、下投擲。
4.4.3.6 在電焊火星所及的范圍內,應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結束後要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4.4.3.7 焊把、電纜等不得纏在身上操作。
4.4.3.8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患有高空禁忌症者不得從事登高作業。
4.4.4. 水下焊接作業
水下焊接作業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4.4.5 氣體保護電弧焊
4.4.5.1 定期檢查焊機接觸器、斷電器及焊槍夾頭的夾緊力、噴嘴的絕緣性能等。
4.4.5.2 高頻引弧焊機或裝有高頻引弧裝置時,焊接電纜應有銅網的編織屏蔽套,並可靠接地。
4.4.5.3 焊機使用前應檢查供氣、供水系統,不得在漏水、漏氣的情況下運行。
4.4.5.4 盛裝保護氣體的高壓氣瓶應小心輕放,豎立固定。
4.4.5.5 採用電熱器使二氧化碳氣瓶內液態二氧化碳充分氣化時,電壓小於或等於36V,外殼接地可靠,工作結束立即切斷電源和氣源。
4.4.6 埋弧焊
4.4.6.1 埋弧焊電纜應符合焊機額定焊接電流容量,焊機各部分導線接觸點良好,絕緣性能可靠。
4.4.6.2 在焊接中應保持焊劑連續覆蓋,灌裝、清掃、回收焊劑應採取防塵措施。
4.4.6.3 半自動焊的焊接手把應安放妥當。
4.4.6.4 在調整送絲機構及焊機工作時,手不得觸及送絲機構的滾輪。
4.4.7 電阻焊
4.4.7.1 裝有電容貯能裝置的電阻焊機,在密封的控制箱門上,應有聯鎖機構,當開門時應使電容短路。手動操作開關亦應附加電容短路安全措施。
4.4.7.2 復式、多工位操作的焊機,應在每個工位上裝有緊急制動按鈕。
4.4.7.3 手提式焊機的構架,應能經受操作中產生的震動,吊掛的變壓器應有防墜落保險裝置,並應經常檢查。
4.4.7.4 焊機的腳踏開關,應有牢固的防護罩。
4.4.7.5 使用外水冷式焊機的焊工在進行作業時應穿絕緣靴。
4.4.7.6 焊接工作結束,切斷電源,冷卻水應延長10min再關閉。在氣溫低時,還應排除水路的積水。
4.4.8 碳弧氣刨
在容器或艙室內使用碳弧氣刨時,應採取通風、監護、輪流作業等措施,作業前注意清除作業區域易燃易爆品,避免火花飛濺引起火災。
4.5 焊接防火
4.5.1 在企業規定的禁火區內(井口、泵站、聯合站、油氣管線等)需要焊接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級別的動火審批手續或把工件移到安全區域內進行焊接。
4.5.2 焊接作業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料。
4.5.3 焊接作業時,如附近牆體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縫隙以及運輸皮帶連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應採取封閉或屏蔽措施。
4.5.4 焊接工作地點易形成易燃易爆氣體或積聚爆炸粉塵時,不得進行焊接作業。
4.5.5 焊接現場應配有足夠的水源、干砂、滅火工具和滅火器材,並根據撲救物料的燃燒性能選用合格的滅火器材。
4.5.6 焊接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現場,清除火種,經專人檢查確認完全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5 焊接勞動衛生與防護
5.1 電弧輻射的防護
5.1.1 個人護防。焊接時應穿戴和使用合格的護品、護具。
5.1.2 設置防護屏。在小件焊接的固定場所應設置防護屏時,其材料應採用石棉板、玻璃纖維布、薄鐵皮等耐火材料,並塗以深色。
5.1.3 採用吸收材料作室內牆壁的飾面。
5.1.4 在工藝許可時,應保證足夠的防護間距。
5.2 粉塵和有毒氣體的防護
5.2.1 合理組織勞動和作業布局,充分利用自然通風。
5.2.2 焊接車間或焊接量大、焊機集中的工作地點,應全面機械通風。
5.2.3 在封閉容器或倉室里焊接時,應採用局部通風。
5.2.4 採用電焊新工藝,擴大自動焊和半自動焊使用范圍,推廣使用低塵、低毒焊條。
5.3 高頻電磁場的防護
5.3.1 焊件保護良好的接地。
5.3.2 正確選擇振盪效率。
5.3.3 減少高頻作用時間。
5.3.4 降低作業現場的溫度、濕度。
5.3.5 加強屏蔽
5.3.6 絕緣良好。
5.4 放射性危害的防護
5.4.1 釷鎢棒應放在專用的儲放箱內。
5.4.2 制定合理的操作規范,以防釷鎢極的過量燒損。
5.4.3 採用密封罩施焊時,不準打開罩體;對於手工操作,必要時需戴送風頭盔等。
5.4.4 應有專門打磨釷鎢棒的砂輪機,操作人員應穿專門工作服,戴專用口罩。工作地點應定期濕式清掃,釷塵應集中深埋處理。
5.4.5 推廣使用不含放射性元素的材料作為電極材料。
5.5 焊接防毒
5.5.1 採用置換作業法時,應先化驗容器、管道內的空氣成分,應保證含氧量在19%以上。
5.5.2 焊工在容器、管道內旋焊時,應有專人監護,實行輪換作業。
5.5.3 在有毒物質的化工設備管道上帶壓不置換動火操作時,焊工應戴防毒面具,而且應在上風側操作。
5.5.4 確定焊接時可能聚集有毒氣體或有毒蒸汽的地區,設置警示標志。
5.5.5 焊接經過脫脂處理或塗漆的設備管道時,應裝設局部排煙裝置,並預先清除焊縫周圍的漆層。
5.5.6 按工業衛生要求,定期對焊工進行身體檢查,做好體檢記錄存檔,檢查中出現不適宜繼續從事焊接工作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5.6 焊工防護用品
5.6.1 眼睛、頭部的防護用品
根據GB/T3609.1的要求,按表2選擇適當作業條件的遮光鏡片。
表2 焊工護目遮光鏡片選用表
5.6.1.1 焊工用面罩有手提式和頭戴式兩種,面罩應遮住臉面和耳部,結構牢靠,無漏光。
5.6.1.2 頭戴式面罩,用於各類電弧焊或登高作業,質量不應超過560g。
5.6.1.3 輔助焊工應根據工作條件,選戴遮光性能相適應的面罩和防護眼鏡。
5.6.1.4 焊接的准備、清理工作,如打磨坡口、清除焊渣等,應使用鏡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護眼鏡。
5.6.2 工作服
5.6.2.1 一般焊接工作應選用白色的棉帆布工作服。
5.6.2.2 氣體保護焊應選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製成的工作服。
5.6.2.3 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應配用皮製工作服。
5.6.2.4 仰焊應配備毛巾、護肩、長袖套、圍裙和護腳等。
5.6.3 手套
5.6.3.1 應選用耐磨、耐熱輻射的皮革、棉帆布或皮革合成材料製成。
5.6.3.2 焊工在導電的焊接場所作業時,應使用絕緣性能合格的手套。
5.6.4 防護鞋
焊工防護鞋應具有絕緣、抗熱、不易燃、耐磨損和防滑的性能。
5.7 衛生保健措施。
5.7.1 對車間和室外作業環境空氣中的各種有害因素進行檢測,並對焊接的各種通風排塵裝置和其他衛生防護裝置的效果作出評價。
5.7.2 建立焊工健康檔案,就業前應體驗合格,從業後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健康狀況不適應焊接作業時應及時調離焊接作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