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電什麼不便於焊接操作
『壹』 對電烙鐵使用有一個問題,不會焊接
1、首先將電線露出的芯線頭用砂布砂光,然後掛上松香或焊油,再用電烙鐵焊內上一層焊錫(防止出現假焊情容況);
2、將電烙鐵頭熔化點松香或焊油,再去熔化焊絲;這樣電烙鐵頭上就含住焊錫(便於熔為一體);
3、一手拿電烙鐵,另一隻手那電線將掛錫的線頭放在焊點的部位上,將電烙鐵頭含錫的面壓在線頭上和焊點上;看到線頭與焊點熔合時,拿電線的手不要動,迅速撤下電烙鐵;等焊錫降溫凝固後,就會把線頭牢牢地焊在了焊點上;操作幾次就會全面掌握焊接技術了。
『貳』 工地上為什麼不允許使用422焊條而用502焊條
j422焊條低於鋼筋標准。j502強度與鋼筋相當,是使用j502焊條的原因。
焊條由焊芯及葯皮兩部分構成。焊條是在金屬焊芯外將塗料(葯皮)均勻、向心地壓塗在焊芯上。焊條種類不同,焊芯也不同。
焊芯即焊條的金屬芯,為了保證焊縫的質量與性能,對焊芯中各金屬元素的含量都有嚴格的規定,特別是對有害雜質(如硫、磷等)的含量,應有嚴格的限制,優於母材。焊芯成分直接影響著焊縫金屬的成分和性能,所以焊芯中的有害元素要盡量少。
焊接碳鋼及低合金鋼的焊芯,一般都選用低碳鋼作為焊芯,並填加錳、硅、鉻、鎳等成分(詳見焊絲國家標准gb1300一77)。
採用低碳的原因一方面是含碳量低時鋼絲塑性好,焊絲拉拔比較容易,另一方面可降低還原性氣體co含量,減少飛濺或氣孔,並可增高焊縫金屬凝固時的溫度,對仰焊有利。
加入其他合金元素主要為保證焊縫的綜合機械性能,同時對焊接工藝性能及去除雜質,也有一定作用。
高合金鋼以及鋁、銅、鑄鐵等其他金屬材料,其焊芯成分除要求與被焊金屬相近外,同樣也要控制雜質的含量,並按工藝要求常加入某些特定的合金元素。
焊條就是塗有葯皮的供焊條電弧焊使用的熔化電極,它是由葯皮和焊芯兩部分組成的。在焊條前端葯皮有45°左右的倒角,這是為了便於引弧。
在尾部有一段裸焊芯,約占焊條總長1/16,便於焊鉗夾持並有利於導電。焊條的直徑實際上是指焊芯直徑)通常為2、2.5、3.2或3、4、5或6mm等幾種規格,最常用的是小3.2、小4、小5三種,其長度「l」一般在200~550mm之間。
『叄』 施工現場防火要求(電焊作業、施工用電等)有哪些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市建委《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2.冬季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採用電熱法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並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採用鋸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合比,並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3)採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肆』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施工人員在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各種勞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手套、腳蓋等工作服不要束在褲腰裡,腳蓋應捆在褲腳筒里。
2、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場所,必須有防火設備,如消防栓、滅火器、砂箱以及裝滿水的水桶等。
3、在非固定場所進行電焊作業時,必須先辦理動火證,並要求設有監護人員和防火措施後,方可作業。
4、高空作業時應先辦理高空作業許可證,施工人員應配帶安全帶並遵守高空作業的其它有關規定。
5、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謹防觸電,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屬飛濺傷害,預防爆炸及其它傷害事故發生。
6、當焊接或切割工作結束後,要仔細檢查焊接場地周圍,確認沒有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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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焊的基本操作:
電焊操作是在面罩下觀察和進行的。由於視野不清,工作條件較差,因此要保證焊接質量,不僅要有較為熟練的操作技術,還應高度集中注意力。
焊接前,應把工件接頭兩側20mm范圍內的表面清理干凈(如消除鐵銹、油污、水分),並使焊條芯的端部金屬外露,以便進行短路引弧。引弧方法有敲擊法和劃擦法兩種,其中劃擦法比較容易掌握,適合初學者引弧操作。
1、引弧
(1)劃擦法。先將焊條對准焊件.再將焊條像劃火柴似的在焊件表面輕輕劃擦,引燃電弧,然後迅速將焊條提起2~4mm,並使之穩定燃燒。
(2)敲擊法。將焊條末端對准焊件,然後手腕下彎,使焊條輕微碰一下焊件,再迅速將焊條提起2~4mm,引燃電弧後手腕放平,使電弧保持穩定燃燒。這種引弧方法不會使焊件表面劃傷,又不受焊件表面大小、形狀的限制,所以它是焊接過程中主要採用的引弧方法。但這種引弧方法操作不易掌握,需提高熟練程度。
2、運條
運條是焊接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它直接影響焊縫的外表成形和內在質量。電弧引燃後,在正常操作面上焊條有幾個基本運動:朝熔池方向逐漸送進、沿焊接方向逐漸移動、橫向擺動。
(1)直線形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不做橫向擺動,沿焊接方向做直線移動。它常用於Ⅰ形坡口的對接平焊,多層焊的第一層焊或多層多道焊。
(2)直線往復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末端沿焊縫的縱向做來回擺動。它的特點是焊接速度快,焊縫窄,散熱快。它適用於薄板和接頭間隙較大的多層焊的第一層焊。
(3)鋸齒形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末端做鋸齒形連續擺動及向前移動,並在兩邊稍停片刻。擺動的目的是為了控制熔化金屬的流動和得到必要的焊縫寬度,以獲得較好的焊縫成形。這種運條方法在生產中應用較廣,多用於厚鋼板的焊接,平焊、仰焊、立焊的對接接頭和立焊的角接接頭。
(4)月牙形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的末端沿著焊接方向做月牙形的左右擺動。擺動的速度要根據焊縫的位置、接頭形式、焊縫寬度和焊接電流值來決定。同時需在接頭兩邊停留片刻,這是為了使焊縫邊緣有足夠的熔深,防止咬邊。這種運條方法的特點是金屬熔化良好,有較長的保溫時間,氣體容易析出,熔渣也易於浮到焊縫表面上來,焊縫質量較高,但焊出來的焊縫余高較高。這種運條方法的應用范圍和鋸齒形運條法基本相同。
(5)三角形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末端做連續三角形運動,並不斷向前移動。按照擺動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斜三角形和正三角形兩種,斜三角形運條法適用於焊接平焊和仰焊位置的T形接頭焊縫和有坡口的橫焊縫,其優點是能夠借焊條的擺動來控制熔化金屬,促使焊縫成形良好。正三角形運條法只適用於開坡口的對接接頭和T形接頭焊縫的立焊,特點是能一次焊出較厚的焊縫斷面,焊縫不易產生夾渣等缺陷,有利於提高生產效率。
(6)圓圈形運條法。採用這種運條方法焊接時.焊條末端連續做正圓圈或斜圓圈形運動,並不斷前移。正圓圈形運條法適用於焊接較厚焊件的平焊縫,其優點是熔池存在時間長,熔池金屬溫度高,有利於溶解在熔池中的氧、氮等氣體的析出,便於熔渣上浮。斜圓圈形運條法適用於平、仰位置T形接頭焊縫和對接接頭的橫焊縫,其優點是利於控制熔化金屬不受重力影響而產生下淌現象,有利於焊縫成形。
3、焊縫收尾
(1)劃圈收尾法。焊條移至焊道的終點時,利用手腕的動作做圓圈運動,直到填滿弧坑再拉斷電弧。該方法適用於厚板焊接,用於薄板焊接會有燒穿危險。
(2)反復斷弧法。焊條移至焊道終點時,在弧坑處反復熄弧、引弧數次,直到填滿弧坑為止。該方法適用於薄板及大電流焊接,但不適用於鹼性焊條,否則會產生氣孔
網路-電焊
網路-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伍』 現場施工用電都有哪些要求
一、用電管理:
⒈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⒉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⒊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
⑴ 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櫃),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⑵ 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⑶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⑷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⑴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⑵ 技術交底資料。
⑶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⑷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
⑸ 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
⑹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⒌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二、電工:
⒈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及安全技術培訓,經(地)市勞動部門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⒉電工應掌握用電安全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性能。
⒊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⒋停用設備應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⒌負責保護用電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重復接地)和開關箱。
⒍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帶電作業要設監護人。
⒎按規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和維修記錄。
⒏應懂得觸電急救常識和電器滅火常識。
三、安全距離與外電防護:
外電線路: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以外的任何電力線路。
⒈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⒉安全距離:
⑴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於4m,1~10kv不小於6m,35~110kv不小於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⑶ 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⒊外電防護:
⑴ 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⑵ 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95cm,35kv應大於115cm.
⑶ 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於30cm,35kv應大於50cm。
⑷ 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監護。
⑸ 無法防護時必須採取停電,遷移線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則不準施工。
四、供電路線:
架空線路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等不穩固的地方。
⒈架空線路最少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要求,鋁線≥16m ,銅線≥10m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絕緣鋁線不少於35m ,銅線不少於16m 。
⒉電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層架空線接頭不得超過該層導線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一個接頭,跨越道路、河流檔距內不得有接頭。
⒊電桿檔距:最大不超過35m,線間距不得少於0.3m,上下橫擔間高壓與低壓1.2m,低壓與低壓0.6m,(橫擔選用附表於後)。
⒋電桿及埋設:電桿應選用鋼筋混凝土桿或木桿,其稍徑不得小於13cm,埋設深度為桿長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線:拉線宜用截面不少於Φ4×3的鍍鋅鐵絲、拉線與電桿的夾角慶在45~30度之間,埋地深度不少於1m,鋼筋混凝土桿上的拉線應在高於地面2.5m處裝設拉緊絕緣子。
⒍室內配線:進戶線過牆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少於2.5m,並採取防雨措施,室外應採用絕緣子固定。
五、電纜線路:
⒈電纜干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⒉電纜穿越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⒊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桿設置,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於2.5m。
⒋在高層建築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採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電梯孔等,並應靠近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樓不得小於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牆或門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於1.8m。
六、配電櫃(盤)、配電箱及開關箱:
⒈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櫃(盤)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室內總配電櫃(盤)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 配電櫃(盤)正面的通道寬度,單劃不小於1.5m,雙劃不少於2m,後面的維護通道為0.8m(個別部位不許少於0.6m),側面通道不少於1m。
⑵ 配電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於3m。
⑶ 在配電室設置值班或檢修室時,距配電櫃(盤)的水平距離大於1m,並採取屏障隔離。
⑷ 配電室門應向外開。
⑸ 配電箱的裸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少於2.5m時採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於1.9m。配電裝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於0.5m。
⑹ 裸母線應塗刷有色油漆,並應符合下表規定:
母 線 塗 色 表
相 別 顏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黃 上 後 左
B 綠 中 中 中
C 紅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電櫃(盤)應按規定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及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
⑻ 配電櫃(盤)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開關。
⑼ 配電櫃(盤)上的配電線路開關應標明控制迴路。
⑽ 配電櫃(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⒉配電箱: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開關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用一個配電箱,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⒊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⒋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⒌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安裝應端正牢固,箱下底與地面的距離在1.3~1.5m之間。移動式開關箱應裝高在堅固的支架上,下底離地面0.6~1.5m。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⒍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並便於操作(間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動。電線應用絕緣導線,剝頭不得外露,接頭不得松動。
⒎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分設。
⒏箱體的金屬外殼應做保護按零(或接地),保護零線必須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⒐配電箱、開關必須防雨、防塵。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並要求上部為電源端,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⒑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
七、電器裝置的選擇:
⒈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設備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熔斷器的熔體應與用電設備容量相適應。
⒉總配電箱或分配電箱均應裝設總閘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
⒊每台設備應有獨立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一個電器開關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⒋現場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都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⒌購置漏電保護器必須是國家定點生產廠或經過有關部門正式認可的產品。
⒍對新購置或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驗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⒎使用於潮濕和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
⒏手動閘刀開關只允許用於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作直接啟動。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應採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起動裝置控制。
八、使用與維護:
⒈所有開關箱門應配鎖,專人負責,開關箱應標明用途所控設備。
⒉配箱、開關箱每月檢查維修一次,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和使用絕緣工具。
⒊送電操作過程: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過程: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特殊情況除外)。
⒋施工現場停電一小時以上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⒌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清潔。
⒍熔斷器的熔體(保險絲)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規格的熔體或其他金屬裸線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一般燈具)。
⒊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⒋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安裝與危險場所等級相適應的照明器。
⒌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應合格,不得使用絕緣老化工破損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場所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電壓不大於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和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器內工作照明燈電壓不得大於12V。
⒏在單相及二相線路中零線與相線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線制線路中,當照明燈為白熾燈時,零線截面為相線二分之一,當照明燈具為氣體放電燈或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荷相的電流選擇。
⒐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零。單相照明迴路的開關箱(板)內必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不低於2.5m。
⒒羅口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火線(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零線接在羅口相連的一端。
⒓暫設工程的燈具宜採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2~3m,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0m。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
⒔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⒕不得把照明線路掛設在腳手架以及無絕緣措施的金屬構件上,移動照明導線應採用電纜線,不宜採用其他軟線。手持照明燈具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零線嚴禁通過熔斷器。
十、接地與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心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採取接零保護系統。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配電室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⒉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的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好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⒊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不作它用,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
⒋保護零線使用銅線不少於10mm2 ,鋁線不少於16mm2 ,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可用不少於mm2 絕緣多股銅線。
⒌保護零線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以前為黑色),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
⒍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歐。
⒎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歐。
⒏不得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不宜採用羅紋鋼。
⒐垂直接地體應採用角鐵、鍍鋅鐵管、或圓鋼、長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線與垂直接地體連接應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禁止採用綁扎的方法。
⒑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防 雷:
⒈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避雷針長度為1-2m,可用Φ16圓鋼端部磨尖。
⒉避雷針保護范圍按60°遮護角防護。
⒊本省范圍井字架等機械高度超過20m附近無防護的均應按裝避雷針(接閃器)。
附:
架空線路與鄰近線路或設施的最小垂直距離(m)
最大弧垂與地面 同桿架設下方的廣播線路通訊線 最大弧垂與暫設工程頂端 與鄰近線路交叉
施工現場 機動車道 鐵路軌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鐵橫擔角鋼型號選用表
導線截面(mm2) 低壓直線桿角鐵橫擔 低壓承力桿角鐵橫擔
二線及三線 四線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2×∠63×5 2×∠70×6
橫擔長度選用表(m)
橫 擔 長 度
二 線 三線、四線 五 線
0.70 1.50 1.80
安全用電制度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於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於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布設,並符合當地供電局的規定。
2.臨時用電的高、低壓線路都應符合線路架設規定。如不能保證與建築物所規定的安全距離時,高壓線路嚴禁架設並不準跨越建築物;低壓可使用橡皮電纜。
3.建築工地上用電不允許用裸線架設低壓線路,應以絕緣線架設在堅固的電桿上,並用瓷瓶分開。
4.凡容易被碰觸到的帶電設備,如安裝在地面的落地式臨時用電變壓器等,四周均應設圍欄,並向外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5.臨時照明的各分支線,應單獨設控制開關,選擇適當保險絲;臨時線路用畢後,應立即拆除,不準留有帶電的線頭。
6.在閃電、雷雨天氣和六級以上的大風時,不得登桿作業。
7.臨時用變電壓器三相四線制的中線線必須三點並聯接至接地網上。即:過電壓保護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接地電阻不準大於4歐姆。接地線與接地極連接時,嚴禁用銅絲繞在鐵管或地極上,而要用機制螺絲焊接在地極上,然後用螺母壓緊,接觸面要刮清潔,以減少接地電阻。
8.臨時用電的機電設備,接地線深度必須不小於1.5~2.5米,並禁止跨越接地。
9.防雷接地裝置、安全接地裝置應按接地和接地裝置的規定執行。安全接地裝置與帶電部分空間距離不應少於5米。
10.停電修理線路和電器設備時,必須做到下列幾點:將高壓開關拉下,並掛上「禁止送電,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經試驗確認無電後再進行接地短路;接地後再三相短路,工作完畢後,先除去三相短路的導線,再除去接地線。
11.照明線路送電時必須先試送幾次,試送時間不能過長,以免線路上有人接觸而發生事故。
12.移動式電機及電氣設備,應使用橡皮電纜,並接零保護,配有絕緣手把,使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13.汽油庫、油漆庫、氧氣庫或有爆炸氣體的車間,以及木材廠等都應按防火、防爆規程安裝電氣,並配備防火防爆密閉式開關和鐵制配電箱。
『陸』 焊接操作時安全用電的措施有哪些
1焊接操作前,應先檢查焊接設備是否接地或接零。
2弧焊設備的初級接線,修理和檢查應由電工版進行。焊工不準私權自拆修,次級接線電焊工可以就能行連接。
3焊工必須穿戴好符合規定的工作服,鞋,皮手套等。
4推拉閘刀時應戴好乾燥的皮手套,並且要單手進行,面部不要對著閘刀,可能產生電弧火花而灼燒面部。
5焊鉗應有可靠的絕緣,中斷工作時焊鉗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不準放在焊件上。
6更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而且避免身體與焊件接觸。
7焊接電纜必須完整絕緣不可將電纜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接金屬上,若有兩處以上破損應檢修或更換。
8在潮濕場地上工作時,應在接近操作台的地面上鋪設橡膠絕緣墊。
9在光線暗的場地或夜間工作時,使用工作照明燈的電壓應低於36v,若在容器內潮濕的環境中謳歌焊接時,工作照明燈的電壓應低於12v。
10在容器內或狹小的工作場所焊接時,必須兩人輪換操作,設一名監護人員。
11嚴禁利用廠房的各種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物品作為電纜線使用。
12遇到焊工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切不可用赤手去拉觸電者。
13登高作業時,不準將電纜線纏在身上或搭在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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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夜間施工對用電都有哪些規定
問:
夜間施工來對用電都源有哪些規定?
答:
夜間施工對用電都有下面這些規定:
1.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2.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4.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於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於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5.照明電源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並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上。在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時,在竹木腳手架上應加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和絕緣子。
6.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於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宜小於500mm,且不得直按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7.施工現場電源線路,必須按「三相五線」制,TV-S系統要求布置,並按「三級配電」、「二級漏電分級」分段保護,井底照明須用低壓電源,防水帶罩的安全燈具或安全礦燈.。
『捌』 施工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需要注意什麼內容呢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零接地良好,其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進行。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並備有消防器材。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和設備應切斷電源。
5.焊接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應清除干凈,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8.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子接觸,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應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用手持焊線爬梯登高。
10.消除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台焊機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須接零接地,並有隔光板。
12.釷鎢機要放置在密閉鉛合內,磨削釷鎢機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將粉塵及時排除。
13.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於36伏。
14.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
1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查許可後,方可施焊。
17.工作結束後,應切斷焊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玖』 電焊工在操作中如何避開風險
電焊工作作為現代化工業生產的一項重要工藝,被社會廣泛使用,電焊存在的風險隱患主要是火災風險,做好電焊火災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採用防火措施減少電焊工作存在的火災危險性。
一、電焊工作時存在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
1、焊接的熱傳導引起火災事故。由於電焊是通過電弧將金屬熔化後進行焊接的,而在焊接過程中溫度高達6000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觸的可燃物著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飛濺。在焊接作業中,熾熱的火星到處飛濺。這些火星溫度較高,當飛濺到或接觸到木材、棉、麻、紗頭、稻草等可燃物上,能陰燃蔓延,造成火災;當接觸到易爆氣體時很可能就會引起爆炸。
3、一般焊割作業點與起火部位不在一個立體層面,火災發生初期不易被發現。
4、在噴漆、油漆車間或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電焊工作時,揮發的易燃易爆氣體遇電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
5、電焊機的連接電源線在操作過程中經常拖拽、磨損,容易造成線路絕緣老化損壞,發生短路引起周圍可燃物起火。
二、電焊工作的防火措施:
1、嚴格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人員分工職責明確,加強對進場電焊施工操作的人員的審查,在安全措施上嚴格把好關。
2、嚴格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在存在可燃物的場所內進行焊接時,應嚴格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即由動火單位與保衛部門提出申請,由單位主管批准,經審批,做好充分准備後,才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
3、電焊前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一般不得進行焊接作業,需要檢修的設備應拆卸移到安全地點修理。在這些場所焊接時,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要求進行電焊工作的地點要與易燃易爆車間、倉庫、油庫、氣櫃、堆垛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盡量遠離正在生產易燃易爆的裝置、設備和管道。
4、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施工應確定專人進行看守監護。在重點工程和重點部位進行電弧焊接時,應有科學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術方案切實可行,並設有專人看護,施工指導,准備好滅火器材,以確保安全施工。
5、施工作業結束後要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並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沒有問題再離開現場,做到不留死角。
6、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經國家正式培訓考試合格的電焊工,並且焊割的作業項目要與其取得的特殊工種操作證中具備的資格相符。
綜上所述,電焊引發火災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我們只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操作,嚴格實施監督檢查,堅持持證上崗,規范員工行為,從電焊火災的起火特點中探索防範措施,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此類事故才能有效地預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