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自动许可证怎么办理
㈠ 外资进口设备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到哪里办
这个 是需要监管的 具体 请找当地代理询问 也可以 HI 我 留下联系方式
㈡ 进口新的机械设备许可证怎么办理
是指自动进口许可证么? 就是俗称的机电证 我司可以代办
㈢ 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办理指南,如何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最新要求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专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属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
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那么,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㈣ 自动进口许可证怎么办理啊
答复:您好抄!1、企业须具备国内煤袭炭经营资质(煤炭经营许可证);2、企业须先行办理电子钥匙,凭此进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提交申请;3、待商务厅(贸发处)审核通过后,打印许可证申请表;4、
凭许可证申请表、进口合同、煤炭经营许可证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5、
初次申领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批准证书复印件。2、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3、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为6个月。是否是一批一证的,需要看具体办理产地证的显示。自动进口许可证是分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㈤ 自动进出口许可证怎么申领啊
到你所在的省贸易促进委托会申领,需要的文件和步骤以下内容有,另外因为商品的不同而导致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这个可以致电你所在该省的省贸促会咨询。
各类进出口企业在申领进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写内容必须规范;
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配额管理进口商品: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一般商品,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非配额管理进口商品: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碳酸饮料,应提交国家经贸委签发的《进口证明》;军民通用化学品,应提交化工部的批件;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件。
凡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应按以下规范填写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进口商:应填写经外经贸部批准或核定的进出口企业名称及编码。外商资企业进口也应填写公司名称及编码;非外贸单位进口,应填写“自购”,编码为“00000002”;如接受国外捐赠,此栏应填写“赠送”,编码为 “00000001”;
收货人:应填写配额指标单位,配额指标单位应与批准的配额证明一致;
进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关编排;
进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一般为一年(另有规定者除外);
贸易方式:
此栏的内容有: 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协定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际租凭、国际贷款进口、国际援助、国际招标、国际展销、国际拍卖、捐赠、赠送、边境贸易、许可贸易等;
外汇来源 此栏的内容有:
银行购汇、外资、贷款、赠送、索赔、无偿援助、劳务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租赁等填写“外资”;对外承包工程调回设备和驻外机构调回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公用物品,应填写“劳务”;
报关口岸:应填写进口到货口岸;
出口国(地区):即外商的国别(地区);
原产地国:应填写商品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别、地区;
商品用途:可填写:自用、生产用、内销、维修、样品等;
商品名称和编码:应按外经贸部公布的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填写;
规格、型号:只能填写同一编码商品不同规格型号的4种,多于4种型应另行填写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单位指计量单位。
各商品使用的计量单位由外经贸部统一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合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规定计量单位的不一致时,应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非限制进口商品,此栏以“套”为计量单位;
数量:应按外经贸部规定的计量单位填写,允许保留一位小数;
单价(币值):应填写成交时用的价格或估计价格并与计量单位一致。
申领出口许可证应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一)各类进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供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1.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4.非外贸单位(指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下同)申领出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5.第一次办理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出口申领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二)一般贸易项下出口,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属配额管理商品,国家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出口配额审批部门的批件,各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出口配额审批文件。
2.属军民通用化学品,应提交化工部的批件;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件;重水应提交外经贸部的批件;计算机应提交外经贸部批准的《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
3.属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应提交有关招标委员会下发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对无偿招标商品,应提交有关招标委员会下发的中标证明书
㈥ 如何办理许可证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第六条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在向海关申报前,向外经贸部授权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
海关凭加盖“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报关手续。银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售汇和付汇手续。
第七条进口经营者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二)货物进口合同;
(三)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
(五)对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凡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许可申请,发证机构收到后应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内立即核准,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发证机构应按规定将有关电子数据及时传送外经贸部。
(6)进口设备自动许可证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以下贸易方式进口,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一)加工贸易方式。
(二)货样、广告品进口。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其他贸易方式。
第十一条进口经营者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未使用,应交回原发证机构,并说明原因;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原发证机构报告,经核实无不良后果,予以重新补发。
第十二条对国家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十三条《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即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变更,一律重新办理,旧证同时撤销。
第十四条未按本办法规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擅自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伪造、变造、买卖自动进口许可证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依法收缴其自动进口许可证,外经贸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海关为查处违法案件之需要,可以依法对自动进口许可证件予以扣留。
㈦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哪里办
“自动进口抄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
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那么,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㈧ 您好,请问自动进口许可证去哪办要哪些证件流程是什么样的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专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属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
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那么,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㈨ 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专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属。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
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那么,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㈩ 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资料
1、下载进口申请表,填写申报内容
2、纸面申请需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进出口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进出口权,内资企业为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批准证书(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
(4)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5)代理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
注:如商品用途为直接销售,申报金额超过10万美金提供内贸合同或代理协议;如贸易方式为捐赠,提供外方出具的正本赠函。
申报自动进口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进出口权资格证书或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企业提交批准证书复印件
2、在规格型号一栏中附加所申报旧设备的制造日期
3、申请进口旧设备的报告,内容涵盖公司简介、进口目的及必要性、设备功能、现状等内容加盖公章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及其授权机构的检验报告
5、旧设备图片
6、如是外商投资企业需出具设备清单
所需材料
(一)、进口不需招标的新产品
1、进口申请(须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仅限于报国家机电办签证的商品时提供。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按有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进口需招标的新产品
1、进口申请(须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进口用户在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委托有资格的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并获得省机电办发出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
(三)、进口旧产品
1、进口申请(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省级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进口单位进口旧机电产品,在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先到省级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5、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进口设备自动许可证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2、《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第五条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部门和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负责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管理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自动进口许可分级发证机构名单》附后(见附件二)。
3、《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
4、《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国营贸易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93号):为监测进口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豆油、棕榈油(棕榈硬脂除外,以下同)、菜子油(进口税目见附件1)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豆油、棕榈油、菜籽油需按照《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