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报废设备如何报增值税
『壹』 报废设备卖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怎样报税
1.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主表的销售额根据附表一中的销售额进行填写
3.销售额根据不同项目,分别填写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贰』 企业销售已报废无法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该条款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自2014.07.01日起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否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税;材料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2、税务处理
除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的附加外,还需要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并将相关的处置损益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账务处理
(1)销售旧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情形】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征收情形】
或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叁』 报废的固定资产如何征收增值税
报废是不征增值税的哈。
如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才要交增值税,不管售价是否超过原值,属09年后购入的按17%征,09年前的按4%减半征收。
『肆』 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交增值税吗
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交纳增值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三、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依照4%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伍』 出售提前报废的设备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购买时抵扣了进项税的,按17%计算确认销项税额,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的,按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可以享受按2%优惠税率缴纳增值税。
『陆』 现在,出售报废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率是多少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这两种情况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根据《财税2013年37号》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上面的政策,应该会有出现如下情形:
情形一: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部分减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二: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三: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1%减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四: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柒』 销售报废处置的资产要交增值税么
按照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规定,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缴纳增值税。如何缴纳增值税,具体文件有三个:
一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70号 文件,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749&flag=1
二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196&flag=1
三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文件链接: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6953&flag=1
『捌』 销售已报废无残值的固定资产如何缴增值税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