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设备的建安项目如何开票
Ⅰ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合同中,是含有设备款和安装费,请问如何来规划我公司的开票及税务问题
你如果有安装资质,可以分开开票,产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到地税领导开营业费发票,但是你的产品成本和安装成本一定要分开核算,并在总合同上注明设备款和安装费
Ⅱ 营改增后建筑业总包合同中有设备安装 怎样给发包人开票
总包包括所有工程,不能将土建、安装、人防等分开开票,直接填写工程款即可。
Ⅲ 对方承包工程包含设备可以全部开建安发票吗
不可以。来
建安发 票只能用于开具不动自产建筑,设备销售安装应开具货物销售发 票,两者适用税率不一(建安11%,货物销售17%),用建安票开货物,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会计核算不实,而且有可能造成偷漏税,所以不能用建安票开设备销售。
Ⅳ 提供设备并安装,如何开具发票
合同应注明设备的费用,和安装的费用,分别开具发票就可以了,销售设备和安装税率是不一样的
Ⅳ 我公司承接的建筑安装工程中含有外购的设备及主材,应该怎么开票
由于辅助材料是普通Fa票,不能抵扣增值税,因此,设备及主材开增值Fa票,其他开建安发票,这样综合算起来税率较低。
希望得到你的采纳。
Ⅵ 建安业工程中含销售设备开多少税率的发票
如果建筑方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按照11%征收增值税;销售设备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分两个项目开具11%和17%,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的不同行。
Ⅶ 建安发票开具的详细操作步骤
长乐市这个县级市,下属十六镇,现在我公司是长乐本地企业,注册地在长乐市古槐镇,装修项目地在长乐市朝阳中路新华书店楼上,属长乐城北地税分局,这样的话,我公司开具古槐镇地税分局的建安发票给发包单位。是否属有效建安发票,长乐市城北分局是否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Ⅷ 施工合同含设备销售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请问你的设备是自产还是外购?你是生产销售企业还是建安企业?
你方是生产销售内企业容的话,销售又安装自己的产品是混合销售都按17%开票.若能销售和安装分开签合同就销售17%,安装11%开票.
若你方是建安企业,设备是外购,合同是包主材的,不是清包工形式.
那设备是算你的原材料,施工或安装完毕统一按建安业11%开票.
Ⅸ 工程设备采购包含部分土建,土建的那部分要怎样开票,能开工程服务吗
应该开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即税点为9%的专用发票。是否能开服务类6个点的票,需要在合同中与甲方协商一致。
Ⅹ 建安发票如何开具
最近签订一笔环保设备的制作、安装及销售合同,客户要求安装工程开具建安发票,设备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么开具发票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答:如果贵单位属于下列文件规定的情况,并按照规定分别核算的,可以就货物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建筑业劳务开具相应的建安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 现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问:建筑企业怎样开具建安发票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