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
A.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是谁的责任
监理
B. 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水平
建筑检测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查,为了对建筑结构有一个整体的认识,需围绕建筑的实体结构的强度和刚度、稳定性,来对建筑实体进行相应的检查。建筑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因而要在安全,适用和耐久性方面具有一定的保障,才能让人们安心的生活,体现其自身的价值。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结构性能检查技术的发展将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它可为国家和企业节省很多金钱和精力,也能避免企业在生产安全方面和人民的财产方面不必要的损失。
一、混泥土结构检查技术
在整个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性、实用性、经济性,都和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好坏有直接的联系,混凝土结构检查技术也越来越受到了重视,这些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混凝土材料检测、构件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等。
在混凝土材料和构件检测中,为了检查其内部空洞、裂缝深度和完整性(特别是桩基)等缺陷,我们通常采用的是超声波检查技术。其基本原理是采用超声波检测仪,测量超声脉冲波在混凝土的传播速度、首波幅度和接收信号主频率等声学参数,并根据这些参数及相应变化,判定混凝土中的缺陷情况。由于混凝土是一种多项复合材料,均质性较差,对超声脉冲的吸收、散射衰减较大,因此,超声波在所检查的混凝土上传播,当遇到空洞和裂缝等缺陷部位时,超声波振幅和超声波的高频成分发生衰减。当超声波在传播中碰到混凝土的内部缺陷时,由于超声波的绕射、反射和传播路径的复杂变化,不同的叠加会使波形发生畸变。因此超声波正是根据声速、振幅、波形和频率等参数发生变化,来测定混凝土内部缺陷情况。
关于混凝土强度的检查主要有回弹法、超声法和钻芯法等。回弹法是以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上测得的回弹值和碳化深度来评定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强度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由于简便、灵活、准确、可靠、快速、经济等特点而倍受工程检查人员的青睐,但这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多的操作不规范、随意性大、计算方法不当等问题,检查的精度往往不高;超声法可用于检测混凝土缺陷,也可用于检测混凝土强度。其基本原理就是根据监测到的波速推定混凝土强度。采用超声波测定混凝土强度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局限性比较大;钻芯法是采用金刚石岩钻探技术和操作工艺,在结构混凝土上钻取芯样以检测混凝土强度和缺陷的一种检测方法,钻芯法是一种比较直观、准确、可靠的一种方法,但由于钻芯法检测费用较高,费时长,且对混凝土会造成局部损伤,因而在没有得到委托方的同意或容易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最好要慎用这种方法。
二、砌筑结构检查技术
比起混凝土结构检查技术的发展,砌筑结构检查技术的起步要相对晚一些,在技术成熟程度上也比混凝土强度检查略差一些。由于受我国传统结构的影响,目前国内大部分建筑结构仍采取的是砌体结构,这主要是砌体结构在取材方面比较方便,而且还具有保温、隔热、隔音等特点,因而一直被人们广泛使用。但砌体结构也存在很大的缺点,由于砌体承担着建筑物的承载作用,一旦砌体的承载能力不足,就会引起砌体的局部压裂、压碎、剪裂和拉裂等现象,再一砂浆与块体间的粘接力也比较弱,如果受到外界的强力作用,可能会因局部破坏造成整体失稳而倒塌。因而在建筑结构性能检查上,对砌体结构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砌体结构检查主要是进行抗压和抗剪强度的测定,它包含砖、石、砌块,砂浆等的强度。测定砌体结构的检查方法一般有现场检测法和间接检查法,现场检查法需要从墙体上截取试件,检测的难度大而又比较繁杂,影响的因素较多,且试件一旦被挪动,其强度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而这种检查方法一般应用较少。间接检查法一般是对砌块和砂浆的强度进行测试,然后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直接确定砌体强度,对砌块强度的检查通常可以从砌体上取样,采取回弹法、取样结合回弹法或钻芯法。
三、钢结构检查技术
与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相比,工程建设中钢结构的数量相对较少,钢结构具有以下特点:材质均匀、质量稳定、可靠度高;钢材的强度高,塑性和韧性好,抗冲击和抗振能力强。加上各行各业对钢结构检验方法比较完善,因而在检查技术上一般是通过借鉴和学习其它行业的先进方法,一般通常所采用的方法有: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查、磁粉检查、渗透检查、TOFD检测等。射线检测是利用射线(X射线、Y射线、中子射线等)穿过材料或工件时的强度衰减,检测其内部结构不连续性的技术。超声波检查是利用超声波在金属、非金属材料及其工件中传播时,材料的声学特性和内部组织的变化对超声波的传播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对超声波受到影响程度和状况的探测了解材料性能和结构变化。磁粉检测是利用利用漏磁和合适的检测介质发现材料表面和近表面的不连续性的。渗透检查是利用液体的毛细血管作用,将渗透液渗入固体材料、工件表面开口缺陷处,再通过显像剂渗入的渗透液吸出到表面显示缺陷的存在。
C. 如何确保施工质量
确保施工质量来的方法:
一、采自取有力的措施保证质保体系正常运行:
(1)、抽查质检员是否到位和称职,凡是不到位的不准施工,不称职的责令更换;
(2)、坚持每周一次的质量例会制度,要求质检人员参加,及时通报质量情况;
(3)、定期考核质保体系的工作质量;
(4)、坚持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素质;
(5)、按质量体系标准认真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确定关键工序,做到预控在前。

二、在工程施工前,制定有效的技术措施,解决好"渗漏、堵、泛、空、裂、砂、粗、污"等质量通病。
三、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择优使用,以高质量的材料(成、半成品)来保证一流的工程质量,并把好材料检测和试验工作。
四、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推动工程质量上水平。
(3)如何进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扩展阅读
确保施工质量的三个环节
1、事前质量控制
2、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控制的关键是坚持质量标准,控制的重点工序质量,工作质量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
3、事后质量控制
以上三个环节是互相补充的系统过程,实际上是动态的过程质量控制,达到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持续改进.
D. 建筑工程中如何进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一、做好基本的检验批验收的重要性
1.《统一标准》对检验批合格质量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条件为: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强制性条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从上述条文中可以看出,单位工程合格的条件必须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必须所含检验批质量合格。因此检验批作为构成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最基本的最小单元,如果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不合格,这个单位工程的质量就不能评为合格。千里大堤,溃于蚁穴,所以我们应狠抓检验批的验收工作。
二、检验批验收,标准应明确
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各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对有一些不明确的还须进一步查证,例如:规范中提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仅土建部分就约有300处,这些要求应在施工图纸中去找,施工图中无规定的,应在开工前图纸会审时提出,要求设计单位书面答复并加以补充,供日后验收作为依据。另外,验收规范中提出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的条文就约有30处,因此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审查签认,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三、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前提
《统一标准》强制条文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验收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自检表数字与实际的工程中存在较大的差距,这都是施工单位不严格自检造成。有些工程施工单位将“自控”与“监理”验收合二为一,这都是不正确的,这实际是对工程质量的极端不负责任。国家《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部令)第18条明文规定:“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四、检验批验收、报验是手续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实行报验制,并规定了报验表的格式。
工程质量报验是系统工程。施工单位报验时应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审时,应附有相关的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要求的资料及规范规定的表格。通过报验这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可全面了解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质量管理体系等一系列问题,便于发现问题,更好地控制检验批的质量,报验是施工单位要重视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郑重其事,是质量管理中的必然程序。
五、检验批验收,验收人员即主体要合格
《统一标准》规定工程的竣工验收,分工程(下转第13页)(上接第11页)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不同层次的工程师实施验收。同理,检验批验收的记录,应由施工项目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施工方为专业质量检查员,只有他们才有权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监理工程师应为具有国家或省部级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才算是合法的验收签字人。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应是专职管理人员,是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固定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六、检验批验收,内容要全面,资料应完备
检验批验收,一定要仔细、慎重,对照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地细致的检查,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中所有要求核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材料/构配件/设备复验记录等,通过检验批验收,消除发现的不合格项,避免遗留质量隐患。
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应包括如下资料:
1.检验批质量报验表;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如发生);
4.施工记录(如需要);
5.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复验单;
6.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
7.检验批验收,不合格项要有处理记录,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E.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都需要什么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检复测是制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检测内容通常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常用检测仪器有:高应变基桩检测仪、低应变基桩检测仪、强度检测仪,回弹仪、测厚仪、回弹仪、冲击回波仪、水平仪、钢筋锈蚀仪、波纹管注浆质量检测仪、锚杆测试仪、超声波检测仪、扫描式冲击回波仪、探地雷达、红外成像仪等等。
F.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内容有哪些
4.1.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1.3.1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应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应由施工单位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进场数量。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并做出鉴定处理结论。
(3)使用进口钢筋应有商检证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进场后应严格遵守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检验,其各项指标符合国产相应级别钢筋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根据其应用范围用于工程。当进口钢筋的国别及强度级别不明时,可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钢筋级别,但不应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冷轧扭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除应有母材的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外,还应有冷拉、冷拔、冷轧后的钢筋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预应力砼工程所用的热处理钢筋、钢绞线、碳素钢丝、冷拔钢丝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力学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报告,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无粘结预应力筋(系指带有专用防腐油脂涂料层和外包层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现场抽样检验的力学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JG3006的要求。防腐润滑脂应提供合格证,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无粘结预应力筋专用防腐润滑脂》JG3007标准的规定。
(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标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无合格证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预应力筋用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
(8)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应按批抽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其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后方可用于工程。
(9)钢材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1-1~12格式内容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0) 钢材进场后的抽样检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不大于60t为一批。
2)钢结构工程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以同一牌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不大于60t为一批。
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及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不大于60t为一批。
4)钢绞线、钢丝束无粘结预应力筋以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钢绞线、钢丝束不大于30t为一批。
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生产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验收批。外观检查抽取10%,且不少于10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硬度检验抽取5%,且不少于5套。静载锚固能力检验抽取3套试件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
6)冷轧带肋钢筋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交货状态的钢筋为一验收批,每批不大于60t。取样数量:弯曲试验每批2个,拉伸试验每盘1个。
7)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每批抽检9件圆管试样(12件扁管试样)。
8)其它建筑用钢材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组批。
(11)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时,如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应根据不同种类钢材的抽样方法从同批钢材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做该项目的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钢材即为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品的钢材必须有处理情况说明,并应归档备查。
(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Ⅱ 核查办法
(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质控(建)表4.1.3.10),核查钢材出厂合格证(商检证)与进场检验报告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是否按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核查合格证、检验报告中各项技术数据、信息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确,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检验后使用,先鉴定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钢筋代换使用是否有设计签证。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承重构件的受力钢筋(含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钢材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当钢材的品种、规格与设计文件不一致时,无钢材代换设计签证书。
(4)钢材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力学性能指标不合格,且未按规定进行复验。
(5)进口钢材技术指标经检验不符合国产相应级别的钢材技术标准,又未作技术鉴定。
4.1.3.2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凡建设工程用的水泥均应按厂别、品种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合格证备注栏中由施工单位填明单位工程名称及使用部位、进场数量,散装水泥还应提供出厂卡片。
(2)水泥进场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检验。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并提供水泥检验报告单:
1)水泥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
2)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
3)水泥因运输或存放条件不良,有受潮结块等异常现象;
4)使用进口水泥;
5)设计中有特殊要求的水泥。
(4)水泥检验应按批进行,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水泥抽样不少于一次,散装水泥取样必须在散装车上,以一辆次为一取样点,每点取样不少于1kg,累积留样不得少于12kg,袋装水泥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5)水泥检验报告按质控(建)表4.1.3.2填写,并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之前提供,检验结论要明确。
(6)当水泥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中的初凝时间或安定性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时均为废品,不得用于工程。终凝时间、细度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经鉴定可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处理。
(7)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8)进口水泥除须按国产水泥检验标准做检验外尚应对水泥有害成分含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做检验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9)特种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低热水泥、膨胀水泥)也应提供合格证或按(2)条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10)水泥检验报告上注明的水泥品种、出厂日期、强度等级、出厂编号等应与水泥合格证相一致。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项目(如水泥品种、各项技术性能、编号、出厂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检验项目是否完整,数据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对照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质控(建)4.1.3.10),核对水泥出厂合格证与进场检验报告、砼配合比试配报告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厂别、编号是否一致;核对出厂日期和实际使用的日期是否超期而未做抽样检验;各批量水泥之和是否与单位工程的需用量基本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水泥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本节Ⅰ(3)条所列情况的各种水泥,未提供水泥检验报告。
(4)主要的检验项目(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5)实际使用的水泥与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上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厂家不相一致。
4.1.3.3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烧结普通砖》GB/T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和《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标准的要求。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砖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3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2542规定,加气砼砌块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11969规定。
(4)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3.5万~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的按一批计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目的检验。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砖的强度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砖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1.3.4 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砼用砂、石还要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
(2)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3)砂、石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4-1~2填写,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和《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规定。
(4)砂、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5)每批砂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6)每批石子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检验,高强度等级混凝土石子应有压碎指标检验。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用新产源的石子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Ⅱ 核查方法
(1)核查砂、石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1.3.5 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泵送剂》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膨胀剂》JC4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标准的要求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用于防水工程中的外加剂还应同时符合《建筑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J13—39标准中对外加剂的要求。
(2)凡属工程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外加剂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5填写,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4)混凝土配制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通过试验确定使用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
(5)进场的外加剂应同时附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还必须提供有效的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对首次使用的外加剂或使用间断三个月以上时,厂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经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相应调整配合比。
(6)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应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7)砂浆、砼防水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8)砼膨胀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验。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进行。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9)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钢筋砼结构中,若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10)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外加剂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外加剂的品种性能指标是否与应用要求一致。
(2)对照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外加剂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的各种外加剂,未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4)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5)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不符。
4.1.3.6 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及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标准的要求。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标准的要求。
(2)粉煤灰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标准的规定,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1,高炉矿渣粉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标准的规定,高炉矿渣粉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2。
(3)相同等级连续供应的粉煤灰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1%)的重量计,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4)每批粉煤灰必须按《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要求,检验细度和烧失量,有条件时,可加测需水量比。
(5)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粉煤灰,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6)矿渣粉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以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编号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粉煤灰和高炉矿渣粉等级是否和应用要求一致,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掺和料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相比,严重不足。
4.1.3.7 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建筑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强材料,密封材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防水材料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7-1~3填写,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各类防水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建筑防水工程材料进场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现场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检验 物理性能检验
1 沥青防水
卷 材 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 ,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孔洞、硌伤、露胎、涂盖不匀,折纹、皱折,裂经纬度,裂口、缺边,每卷卷材的接头 纵向拉力,耐热度,柔度,不透水性
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卷 材 同1 孔洞、缺边、裂口,边缘不整齐,胎体露白、未浸透,撒布材料粒度、颜色,每卷卷材的接头 拉力,最大拉力时延伸率,耐热度,低温柔度,不透水性
3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同1 折痕,杂质,胶块,凹痕,每卷卷材的接头 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低温弯折,不透水性
4 石油沥青 同一批至少抽一次 —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5 沥青玛蹄脂 每工作班至少抽一次 — 耐热度,柔韧性,粘结力
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 涂 料 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且标明涂料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无沉淀、凝胶、分层 固体含量,耐热度,柔性,不透水性,延伸率
7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同6 包装完好无损,且标明涂料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固体含量,拉伸强度,断裂,延伸率,柔性,不透水性
8 胎体增强
材 料 每3000m2为一批,不足3000 m2按一批抽样 均匀,无团状,平整,无折皱 拉力,延伸率
9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 每2t为一批,不足2t按一批抽样 黑色均匀膏状,无结块和未浸透的填料 耐热度,低温柔性,拉伸粘结性,施工度
10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 每1t为一批,不足1t按一批抽样 均匀膏状物,无结皮、凝胶或不易分散的固体团状 拉伸粘结性,柔性
11 平 瓦 同一批至少抽一次 边缘整齐,表面光滑,不得有分层、裂纹、露砂 —
12 油毡瓦 同一批至少抽一次 边缘整齐,切槽清晰,厚薄均匀,表面无孔洞、硌伤、裂纹、折皱及起泡 耐热度,柔度
13 金属板材 同一批至少抽一次 边缘整齐,表面光滑,色泽均匀,外形规则,不得有扭翘、脱膜、锈蚀 —
14 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带 每月同标记的止水带产量为一批抽样 尺寸公差;开裂,缺胶,海绵状,中心孔偏心;凹痕,气泡,杂质,明疤 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
15 高分子防水材料遇水 膨胀橡胶 每月同标记的膨胀橡胶产量为一批样 尺寸公差;开裂,缺胶,海绵状;凹痕,气泡,杂质,明疤 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体积膨胀率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防水材料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4)核查所选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要求的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主要防水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复验报告。
(2)防水材料检验未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的防水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4)防水材料的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品种等级,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又无鉴定处理结论。
(5)各种拌合物(如玛蹄脂、聚氯乙烯胶泥、细石砼等)无配合比或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4.1.3.8 隔热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隔热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隔热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4)进场后需要进行检验项目必须包括:抗压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密度。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8。
(5)每批产品中应随机抽取8块制品作为检验样本,进行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样品用于其它项目检验。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隔热保温材料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使用的隔热保温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3)主要抽样检验项目抗压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密度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4)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明显小于实际用量。
4.1.3.9 建筑外墙涂料及外墙腻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外墙涂料和外墙腻子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建筑外墙涂料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1。
(4)外墙腻子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打磨性、粘结强度、耐水性及耐碱性。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2。
(5)从每批产品中按《涂料类产品取样方法》GB3160的规定抽取2kg作为检验样本,进行检验项目的检测。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外墙涂料和外墙腻子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Ⅲ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的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4)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G. 如何进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有哪些要求
http://wenku..com/link?url=c9X2DKaMgur__aifX7b3OyjSn8Fe9YgP9dMA-lFutUenz40zunksF7oGfXEIO1cia
这个来网源址就是你的问题
H.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程序、质量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制度、各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和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的质量责任制一定要明确,要有组织机构图,责任明确到各专业,落实到个人。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要齐全,要与其承揽业务范围相符,超出业务范围的均要办理特许证书。专业分包单位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要有对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查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若图纸是分批出图,施工图审查可分阶段进行。
5.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6.施工技术标准:是分项工程操作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有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要有相应的批准程序,由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在工程施工前要明确选用技术标准,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报告检查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做到心中有数,而保证工程质量。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置情况,现场搅拌的管理制度等。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安装专业时就没有这项内容。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现场条件建立库房,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使用。
I. 如何做好质量检测资料员工作
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J. 在工程建设中,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与外观检查的要求有哪些
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建筑材料(含构配件、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步骤和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的外观、包装、规格、尺寸、数量等进行检查。
(2)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当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印件应当由提供单位盖章。
2)由经手人签字。
3)注明复印日期。
(3)当有复验规定时,施工单位应从进场材料中抽样复验,复验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确定;按规定需要见证的,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及时到场见证。
(4)对进场材料现场检查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并经抽样复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报监理审批。监理人员经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确认,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10)如何进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扩展阅读:
工程建设分类
工程建设是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由民用建筑和工业
工程两部分组成:
1.民用建筑工程
(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等附属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气钻井,以及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业工程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