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设备有哪些
『壹』 电力设备的仓储保管费国家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 商品储存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仓库是储存人民生产、生活资料、农副土特产品和废旧物资的要地。做好商品储存工作对促进购销业务的发展,搞好市场供应,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流通费用,支持工农业生产,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第二条 仓储工作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和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树立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 供销合作社仓库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要逐步实现仓库管理企业化,商品养护科学化,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要做到无火灾盗窃,无霉烂变质,无虫蛀鼠咬,无差错损失,保持商品质量,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费用省,耗量小,进出快,更好地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国家“四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核算和定额管理,讲究经济效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仓库和企业用户之间广泛推行合同制。
第五条 各级供销社都要加强仓储工作的领导,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工主管仓储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仓储机构,配备精干的人员和培训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要关心仓库职工生活,特别要注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要认真执行按劳付酬的工资政策,做到奖惩严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六条 仓储工作干部职工要树立坚强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严格遵守纪律,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七条 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是各级供销社仓储工作的头等重要任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落实一切安全工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 仓库和其他基层企业,都要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到人人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并监督别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第九条 仓库和其它基层企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成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要经常进行训练和演习,提高灭火技术能力,所有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机具。要与友邻单位搞好联防,相互密切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都要根据本企业规模和储存商品的特性配置必要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水源要充足,布局要合理,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做到随时能够适用。雷区的仓库一定要设避雷针。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与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区,库区不准留宿客人。仓库(包括门市部、加工厂等单位)昼夜都要有人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经常巡逻,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二条 县以上仓库要与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厂(车间)、车库、木工房等严格分开,基层供销社也要尽量分开。危险品、易燃易爆商品(包括鞭炮、炸药、雷管、导火索、火药、硝铵、汽油、煤油、柴油等等)、剧毒农药以及其它有毒物资,要在安全地点设专库妥善保管,严加管理。需要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要分别存放。根据物资存放情况,划分消防责任区,实行消防责任制。
第十三条 苫垫和包装物料要在专设的区域内集中存放,严禁乱堆乱放。库区杂草、废纸破席、农作物桔杆等可燃物,要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 要对火种、火源严格管理。库区绝对禁止吸烟。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严禁把火柴、打火机等带入库区。库区不准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进入。蒸汽机车进入库区应有安全网,关闭灰箱和送风器。仓库照明应用电灯,无电力设备的仓库只准用电池灯,严禁用煤油灯、蜡烛;或其它明火灯照明。库区严禁用火。收购站、门市部、加工厂等生活区、生产区的用火和照明,要严加管理。木工房等。易燃物资的加工场所和易燃物资的收购场所要严禁生火。对入库易燃商品要严加检查,防止带进火种。棉花入库前要在观察区观察二十四小时,发现异味或异常现象要追根求源,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 要加强电源管理。安装一切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严禁乱拉电线。电力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库房、露天货场、库区通道照明和机械使用的电源,要安装分闸和总闸,由值班室控制开关,用后及时断电。高压电线不得通过库区,已有高压线通过的库区,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省、地供销社每年要组织一、二次(冬防、夏防)安全检查,县供销社每季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后要进行讲评,表扬先进,发现问题要限期改正。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第十七条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认真、严肃地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省社区要派出领导干部深入现场,协助下级社和地方公安部门迅速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对玩忽职守、违犯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真正做到: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损失万元以上火灾或重大盗窃、霉烂变质、自然灾害和死人等事故,省供销社要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用电报总社,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社。有些重大事故,总社要参与调查处埋。
第十八条 仓库要加强商品进出库的计划性。存货单位要向仓库提出年、季、月的商品进出库计划。商品进库或出库,存货单位要提前通知仓库,仓库根据存货单位的计划和通知,合理安排货位,及时做好进出库准备工作,做到进出库速度快,保证质量、数量不出问题。
第十九条 大、中型仓库要实行独立核算或简易核算和定额管理。定额应包括:单位面积储存量;平均保管费;平均每人工作量;商品损耗率;差错率;苫垫物料耗用定额等内容。所有仓库要实行分组核算。一般可核算营业额、仓库利用率、苫垫物料消耗、有关费用和劳动效率等指标。
第二十条 商品储存要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全面规划,分区分类存放。根据商品的性质、数量和库场条件规定各种商品的货位,并进行编号。
第二十一条 商品堆码要确保商品安全,合理利用仓容,便于仓库作业。根据商品的种类、特性、规格、包装、体积、重量、库房高度和地板负荷量进行科学堆码,定底堆码,分层标量。货垛要留出合理的间隔和走道。
第二十二条 仓库要建立商品帐和商品卡,及时、正确地记载商品进、出、存数量,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二十三条 商品入库要严格进行检验。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入库凭证认真核对和验收商品品名、规格、等级、牌号、数量及质量。对技术性强、感官不易识别的商品,由存货单位验收。如发现货单不符、商品变质、包装破损、数量盈亏、雨淋水湿等问题,仓库要积极采取措施,并会同存货单位及时妥善处理,以防止扩大损失。
第二十四条 商品出库要坚持先进先出、易腐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付货时要严格检查提货凭证,根据提货凭证认真复核商品品种、规格、数量,发现无正式提货凭证或凭证有涂改现象,要及时查清处理。严禁白条提货和挪用商品,杜绝差错事故。
第二十五条 仓库要配合业务部门,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合理库存,防止脱销和积压。对长期积压的滞销商品,要及时向存货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仓库不准出售商品,不准处理削价商品,不准储存违法物资和私人物资,不准个人动用包装物料。
第二十七条 大、中型仓库要建立商品养护科研小组,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商品养护科学实验活动,不断研究改进养护方法,推广国内外的先进储藏经验,逐步实现商品养护科学化,保障库存商品质量。
第二十八条 要根据商品的特性,积极地、因地制宜地改善商品储存条件,改革商品养护设备,使之适应商品储存的需要,保障商品储存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库内温湿度测量工作。仓库要设温度计,每天定时进行登记,掌握气象变化对商品影响的规律,根据商品的特性,采取通风、密封、吸湿等各种措施,使温湿度适应商品储存的要求。
第三十条 要妥善进行苫垫。对需要防潮的商品,要适当地铺垫隔潮物料或设备,与地面潮气严格隔离。货场的货垛要严密苫盖,防止日晒雨淋。库区要有排水渠道,严防积水流入垛下。
第三十一条 认真做好在库商品检查工作。对库存商品质量情况,要定期、不定期认真地进行检查。保管员要每天自查一次,每月结合盘点进行全面检查。
汛期、雷雨、高温、严寒或发现事故苗头时,要及时组织突击检查。发现商品质量发生变化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做到防霉变,防锈蚀、防渗漏、防溶化、防虫蛀鼠咬等,以保证商品不受损失。
第三十二条 商品入库、出库要安全操作,特别是易碎、易爆商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因震动、撞击造成破碎、漏洒、爆炸等损失。对玩忽职守,不爱护商品而造成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 要经常保持仓库和库区的清洁整齐,做到库内货架商品无灰尘,库区货场无杂草、垃圾。特别要搞好食品卫生,严防污染、变质。串味商品,不准与其他商品混存,防止串味。
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仓库要成立技术革新小组,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与可能,从实际出发,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研制和革新本单位仓储机具,逐步实现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三十五条 要建立机具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修,保持完好,提高利用率,延长使用年限,保证操作安全。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废除总社过去印发的《仓库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贰』 设备保管协议怎么写
保管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 质量 │ 数量 │ 价值 │ 包装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叁』 保管设备有哪些
保管设备是仓库保管商品的主要设备,对于在库商品质量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各种类型的仓库中,保管设备都是不可缺少的,且数量很大。[1]
仓库的保管设备根据其在商品在库期间对其保管、养护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苫垫用品、存货用具、计量设备、养护检验设备、通风保暖照明设备、消防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其他用途设备和工具等。
1.苫垫用品。起遮挡雨水和隔潮、通风等作用。包括:苫布(油布、塑料布等)、苫席、枕木、石条等。苫布、苫席用在露天堆场。
2.存货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货架、货橱。
①货架:即存放货物的敞开式格架。根据仓库内的布置方式不同,货架可采用组合式或整体焊接式两种。整体式的制造成本较高,不便于货架的组合变化,因此较少采用。货架在批发、零售量大的仓库,特别是立体仓库中起很大的作用,它便于货物的进出,又能提高仓库容积利用率。
②货橱:即存放货物的封闭式格架。主要用于存放比较贵重的或需要特别养护的商品。
3.计量设备。用于商品进出时的计量、点数,以及货存期间的盘点、检查等。如地秤、轨道衡、电子秤、电子记数器、流量仪、皮带秤、天平仪以及较原始的磅秤、卷尺等。随着仓储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现代化的自动计量设备将会更多地得到应用。
4.养护检验设备。是指商品进入仓库验收和在库内保管测试、化验以及防止商品变质、失效的机具、仪器。如温度仪、测潮仪、吸潮器、烘干箱、风幕(设在库门处,以隔内外温差)、空气调节器、商品质量化验仪器等。在规模较大的仓库中这类设备使用较多。
5.通风保暖照明设备。根据商品保管和仓储作业的需要而设。
6.消防安全设备。这是仓库必不可少的设备。它包括报警器、消防车、手动抽水器、水枪、消防水源、沙土箱、消防云梯等。
7.劳动防护用品。用于确保仓库职工在作业中的人身安全。
8.其他用品和用具。在仓库设备的具体管理中,应根据仓库规模的大小进行恰当的分类。
在现代化仓库管理中,商品保管的主要设备是货架。
『肆』 仓库中的装卸搬运分拣设备和保管养护设备主要包括有哪些
一、仓储设备主要包括:
1、各种专业化仓库;
2、仓内设施;
3、各种附属设内备,如:防爆,容消防,计量,测温,通风,信息管理等等。
二、物流仓储设备分两大类:物流设备、仓储设备。
三、物流设备包括:
1、水平运输设备,包括各种车辆,传送带,皮带机等;
2、包装设备:包括包装,打包机械,打码设备等;
3、垂直输送设备:包括提升机、叉车、码垛机等;
4、装卸设备:如大型的有岸桥(集装箱门吊),各种专业的卸船(车)设备;
5、安全监控设备;
6、自动化管理设备。
『伍』 向大家请教关于: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有什么规定谢谢。
1、与业主单位签订财产保管合同(或协议),规定权责,规定保管费收取期限、标专准等。
2、按合同(或协属议)规定期限、标准收取保管费,开具地税服务业发票交业主单位付款。ok
问题补充回答:您取费时应当考虑卸货、堆放、保管、场内二次运输的费用。
『陆』 试简述作为一名仓管保管员,在仓库中使用仓储设施设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既然是设备,当然有它的使用手册和保养手册,按标准操作就可以了,当然也有不完善的,这需要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
『柒』 电气和仪表设备的保管存放对温度、湿度有什么要求
一般40℃以内,相对湿度80%以下
『捌』 仪器设备的保管
(一)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
1)测量仪器库房应是耐火建筑。
2)库房内的温度不能有剧烈变化,最好保持室温在12~16℃。
3)库房应有消防设备,但不能用一般酸碱式灭火瓶,宜用液体CO2或CCl4及新的消防设备。
(二)测绘仪器的“三防”措施
生霉、生雾、生锈是测绘仪器的“三害”,直接影响测绘仪器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影响观测使用。因此需按不同仪器的性能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霉、防雾、防锈措施,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1.测绘仪器防霉措施
1)每日收装仪器前,应将仪器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清刷干净后再盖镜头盖.并使仪器外表清洁后方能装箱密封保管。
2)仪器外壳有通孔的,用完后须将通孔盖住。
3)仪器箱内放入适当的防霉剂。
4)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内业仪器一般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对仪器未密封的部分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
5)每台内业仪器必须配备仪器罩,每次操作完毕,应将仪器罩罩上。
6)检修时,对所修理的仪器外表和内部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拭,注意不应用有机溶剂和粗糙擦布用力擦拭仪器的密封部位,以免破坏仪器的密封性,对产生霉斑的光学零件表面必须彻底除霉,使仪器的光学性能恢复到良好状态。
7)修复的仪器装配时须对仪器内部的零件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或补放仪器内腔的防霉药片,修复装配后,仪器必须密封的部位,应恢复密封状态。
8)在运输仪器过程中,必须有防震设施,以免因震动剧烈引起仪器的密封性能下降,密封性能下降的部位,应重新采取密封措施,使仪器恢复到良好的密封状态。
9)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1小时,同时使各个功能正常运转。
2.测绘仪器防雾措施
1)每次清擦完光学零件表面后,再用干棉球擦拭一遍,以便除去表面潮气,每次测区作业终结后,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擦拭。
2)调整或操作仪器时,勿用手心对准光学零件表面,并在仪器运转时避免将油脂挤压或拖黏于光学零件表面上。
3)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个月)须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擦拭,内业仪器一般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6个月)应对仪器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清擦,并用电吹风机烘烤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温度升高不得超过60℃)。
4)防止人为破坏仪器密封造成湿气进入仪器内腔和浸润光学零件表面。
5)除雾后或新配置的光学零件表面须用防雾剂进行处理,一旦发现水性雾,应用烘烤或吸潮的方法清除;发现油性雾应用清洗剂擦拭干净并进行干燥处理。
6)严禁使用吸潮后的干燥剂。
7)保管室内应配备适当的除湿装置,长期不用的仪器的外露光学零件,经干燥后,垫一层干燥脱脂棉,再盖镜头盖。
3.测绘仪器防锈措施
1)凡测区作业终结收测时,将金属外露面的临时保护油脂全部清除干净,涂上新的防锈油脂。
2)外业仪器防锈用油脂,除了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还应具有优良的置换性,并应符合挥发性低、流散性小的要求,要根据仪器的润滑防锈要求和说明书用油的规定适当选用不同配合间隙、不同运转速度和不同轴线方向所用的油脂。
3)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须对仪器外霹表面的润滑防锈油脂进行一次更换,内业仪器一般应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将仪器所用临时性防锈油脂全部更换一次,如发现锈蚀现象,必须立即除锈,并分析锈蚀原因,及时改进防锈措施。
4)仪器进行检修时,对长锈部位必须除锈,除锈时应保持原表面粗糙度数值或降低不超过相邻的粗糙度值。而且在对金属裸露表面清洗或除锈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5)必须将原用油脂彻底清除,通过干燥处理后,涂抹新的油脂进行防锈。
6)对有运动配合的部位涂防锈油脂后必须来回运动几次,并除去挤压出来的多余油脂。
7)防锈油脂涂抹后应用电容器纸或防锈纸等加封盖。
8)保管室在不能保证恒温恒湿的要求时,须做到通风、干燥、防尘。
『玖』 什么情形是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1、未落实安全保抄管。购票户对领购的发票要落实专人保管,做到发票进入保险柜存放,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发票前,必须与一税务局签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责任书》、《防伪税控机使用管理责任书》,要将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确保发票(IC卡)保管万无一失。 2、未落实登记管理。纳税人对领购的发票必须建立《购、用、存登记簿》,如实填写有关情况。按领购批次的发票实行逐批汇总装订成册,在每册存根联前页附订上该批次的《存根联明细表》的开票明细情况;对已填开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局查验后销毁。 3、带票外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跨地区携带使用发票,不准带票外出经营。
『拾』 冷库保管是做什么的,具体点。
给你份文件,参考下吧。
一、总则
1.1.冷库是食品冷藏加工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易腐食品的冷冻加工和储藏任务,起着促进农副渔业生产、调剂市场季节供求、配合完成出口任务的作用。
1.2.冷库结构复杂,技术性强,冷库的使用、维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办事,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法规,做到安全、卫生、低消耗。
1.3.冷库领导及各级主管部门在抓使用的同时,要抓好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切实做到使用好、管理好冷库。
1.4.冷库全体职工要钻研业务,掌握科学技术,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国家财产。要加强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努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二、人员
2.1.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受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冷藏、 加工、 制冷、电器、卫检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技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负责冷库的生产、技术、管理、科研工作。
2.2.冷库的压缩机房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3.负责冷库生产和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应具有冷库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要对本规范的实施负全部责任。
三、库房的使用管理
3.1.冷库的使用,应按设计要求,充分发挥冻结、冷藏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养护好冷库建筑结构。库房管理要设专门小组,责任落实到人,每一个库门,每一件设备工具,都要有人负责。
3.2.冷库是用隔热材料建成的, 具有怕水、怕潮、怕热气、怕跑冷的特性,要把好冰、霜、水、门、灯五关。
3.2.1.穿堂和库房的墙、地、门、顶等都不得有冰、霜、水,有了要及时清除。
3.2.2.库内排管和冷风机要及时扫霜、冲霜,以提高制冷效能。冲霜时必须按规程操作,冻结间至少要做到出清一次库,冲一次霜。冷风机水盘内和库内不得有积水。
3.2.3.冷库内严禁多水性作业。
3.2.4.没有经过冻结的货物,不准直入冻结物冷藏间,以保证商品质量,防止损坏冷库。
3.2.5.要严格管理冷库门,商品出入库时,要随时关门, 库门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做到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防止跑冷。凡接触外界空气的门,均应设空气幕,减少冷热空气对流。
3.3.防止建筑结构冻融循环、冻酥、冻臌。
3.3.1.各类冷库库房必须按设计规定用途使用,冷却物、结冻物冷藏间不能混淆使用。原设计有冷却工艺的冻结间,如改为一次冻结时,要配备足够的制冷设备。冷却物冷藏间、结冻物冷藏间、原设计的两用间确需改换用途的,由设计部门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3.3.2.空库时,冻结间和冻结物冷藏间应保持在—5℃以下,防止冻融循环。冷却物冷藏间应保持在零点温度以下,避免库内滴水受潮。
3.4.保护地坪(楼板),防止冻臌和损坏。
3.4.1.不得把商品直接散铺在地坪上或垫上席子等冻结;拆肉垛不得采用倒垛的方法;脱钩和脱盘不准在地坪上摔击,以免砸坏地坪,破坏隔热层。
3.4.2.商品堆垛、吊轨悬挂,其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负荷。
3.4.3.没有地坪防冻措施的冷却物冷藏间,其库温不得低于0℃,以免冻臌。
3.4.4.冷库地下自然通风道应保持畅通,不得积水、有霜,不得堵塞, 北方地区要做到冬堵春开。采用机械通风或地下油管加热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根据要求,及时开启通风机、加热器等装置。
3.5.冷库必须合理利用仓容,不断总结、改进商品堆垛方法,安全、合理安排货位和堆垛高度,提高冷库利用率。堆垛要牢固、整齐,便于盘点、检查、进出库。
3.6.库内货位堆垛要求:
距冻结物冷藏间顶棚 0.2米。
距冷却物冷藏间顶棚 0.3米。
距顶排管下侧 0.3米。
距顶排管横侧 0.2米。
距无排管的墙 0.2米。
距墙排管外侧 0.4米。
距冷风机周围 1.5米。
距风道底面 0.2米。
3.7.库房要留有合理的走道,便于库内操作、车辆通过、设备检修,保证安全。
3.8.商品进出库及库内操作,要防止运输工具和商品碰撞库门、电梯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在易受碰撞之处,应加防护装置。
3.9.库内电器线路要经常维护,防止漏电,出库房要随手关灯。
3.10.冻库不宜采用包库制度,防止违章使用。
四、商品保管与卫生
4.1.冷库要加强商品保管和卫生工作,重视商品养护,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商品质量,减少干耗损失。冷库要加强卫检工作。库内要求无污垢、无霉菌、无异味、无鼠害、无冰霜等,并有专职卫检人员检查出入库商品。肉及肉制品在进入冷库时,必须有卫检印章或其它检验证件。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社会零宰畜禽肉及肉制品入库。
4.2.为保证商品质量,冻结、冷藏商品时,必须遵守冷加工工艺要求。商品深层温度必须降低到不高于冷藏间温度3℃时才能转库,如冻结物冷藏间库温为-18℃,则商品冻结后的深层温度必须达到-15℃以下。长途运输的冷冻商品,在装车、船时的温度不得高于-15℃。外地调入的冻结商品,温度高于-8℃时,必须复冻到要求温度后,才能转入冻结物冷藏间。
4.3.根据商品特性,严格掌握库房温度、湿度。在正常情况下,冻结物冷藏间一昼夜温度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冷却物冷藏间不得超过0.5℃。在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冻结物冷藏间温升不得超过4℃,冷却物冷藏间不得超过3℃。
4.4.对库存商品,要严格掌握储存保质期限,定期进行质量检查,执行先进先出制度。如发现商品有变质、酸败、脂肪发黄现象时,应迅速处理。商品储藏保质期如下:
品名 库房温度 保质期
带皮冻猪白条肉 -18℃ 12个月
无皮冻猪白条肉 -18℃ 10个月
冻分割肉 -18℃ 12个月
冻牛羊肉 -18℃ 11个月
冻禽、冻兔 -18℃ 8个月
冻畜禽副产品 -18℃ 10个月
冻鱼 -18℃ 9个月
鲜蛋 -1.5~-2.5℃ 6~8个月
(相对湿度80%~85%)
冰蛋(听装) -18℃ 15个月
(相对湿度80%~85%)
超期商品经检验后才能出库。
4.5.鲜蛋入库前必须除草,剔除破损、袭纹、脏污等残次蛋,并在过灯照验后,方可入库储藏,以保证产品质量。
4.6.下列商品要经过挑选、整理或改换包装,否则不准入库:
4.6.1.商品质量不一、好次混淆者。
4.6.2.商品污染和夹有污物。
4.6.3.肉制品和不能堆垛的零散商品,应加包装或冻结成型后方可入库。
4.7.下列商品严禁入库:
4.7.1.变质腐败、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品。
4.7.2.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4.7.3.雨淋或水浸泡过的鲜蛋。
4.7.4.用盐腌或盐水浸泡,没有严密包装的商品,流汁、流水的商品。
4.7.5.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学腐蚀作用的商品。
4.8.供应少数民族的商品和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应设专库保管,不得混放。
4.9.要认真记载商品的进出库时间、品种、数量、等级、质量、包装和生产日期等。要按垛挂牌,定期核对帐目,出一批清理一批,做到帐、货、卡相符。
4.10.冷库必须做好下列卫生工作:
4.10.1.冷库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发现有传染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4.10.2.库房周围和库内外走廊、汽车和火车月台、电梯等场所,必须设专职人员经常清扫,保持卫生。
4.10.3.库内使用的易锈金属工具、木质工具和运输工具、垫木、冻盘等设备,要勤洗、勤擦、定期消毒,防止发霉、生锈。
4.10.4.库内商品出清后,要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堵塞鼠洞,消灭霉菌。
五、设备管理
5.1.冷库中的制冷设备和制冷剂具有高压、易爆、含毒的特性, 冷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年旺季生产之前,要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检查,查制度,查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查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的配置情况。
5.2.要加强冷库制冷设备和其它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冷库的机房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班组定额管理制度等各项标准。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厂切实可行的技术规程,报主管部门备查,并严格执行。
5.3.冷库所用的仪器、 仪表、 衡器、 量具等都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鉴定, 同时要按规定定期复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5.4.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5.4.1.“四要”是: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库房温度;要尽量降低冷凝压力(表压力最高不超过1.5MPa);要充分发挥制冷设备的制冷效率,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5.4.2.“四勤”是:勤看仪表;勤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进出货情况。
5.4.3.“四及时”是: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5.5.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互相协作。
5.5.1.交接班时,要做到:
5.5.1.1.当班生产任务及机器运转、供液、库温等情况清楚。
5.5.1.2.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明确。
5.5.1.3.车间记录完整、准确。
5.5.1.4.生产工具、用品齐全。
5.5.1.5.机器设备和工作场所清洁无污,周围没有杂物。
5.5.2.交接中发现问题,如能在当班处理时,交班人应在接班人协同下负责处理完毕再离开。
5.6.氨瓶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有关事项,特别注意:
5.6.1.不得使用已超过检验期的氨瓶。
5.6.2.充装量不得超过规定。
5.6.3.不得放在热源附近。
5.6.4.不得强烈震动。
5.6.5.不得在太阳下曝晒。
5.6.6.氨瓶必须按期鉴定。
5.7.大、中型冷库必须装设库温遥测装置, 以保证冷库温度的稳定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降低能源消耗。
六、冷库维护检修
6.1.冷库要按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6.2.冷库必须认真执行有关的维护检修制度。 冷库维护检修工作要列入领导议事日程, 配备专人负责。要将冷库的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相结合,以日常维护为主,切实把建筑结构、机器设备等维护好,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3.为掌握建筑结构和机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便于管理和维修, 要按标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
6.4.要定期对冷库屋面和其它各项建筑结构进行检查。
6.4.1.屋面漏水,油毡层臌起、裂缝,保护层损坏,屋面排水不畅,落水管损坏或堵塞,库内外排水管道渗水,墙面或地面裂缝、破损、粉面脱落,冷库门损坏等,应及时修复。
6.4.2.地坪冻臌,墙壁和柱子裂缝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不使其继续发展。
6.4.3.松散隔热层有下沉,应以同样材料填满压实,发现受潮要及时翻晒或更换。
6.4.4.冷库平顶和月台罩棚顶,不得做其他用途,有积雪、长草时应及时清除。
6.5.冷库的维修必须保证质量。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力求维修后的使用效果达到或超过原设计要求。要认真做好维修的质量检查,竣工后要组织验收。
6.6.冷库的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和建筑结构损坏后,应立即检查,分析原因,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于那些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依章处理。
6.7.冷库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一般事故亦要建立登记制度,报厂级劳动安全部门备案。各冷库每年要将各种事故书面报告主管部门,省级汇总后报商业部。
七、附则
7.1.本规范是根据1978年商业部颁发的《商业部门冷库管理办法》修改的,自1990年1月1日起执行,《商业部门冷库管理办法》相应废止。
7.2.本规范修改、解释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注:1、冷库重大事故是指各种机器设备遭受严重破坏,以致报废或大修理后才能使用;由于爆炸、跑氨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商品变质损失达十万元以上;冷库建筑坍塌,地坪严重冻臌、沉陷,造成主要结构损坏,需要停产进行大修等。
2.冷库一般事故是指各种机器设备的部件非正常磨损而发生的损坏,经过一般修理后仍能恢复使用;设备、容器、管道局部开裂、折断、跑氨以及一般的商品变质,建筑结构损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