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增值税如何抵扣
Ⅰ 企业购入设备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企业购入设备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如果是工业企业购入设备可以正常抵扣
在购买当月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就可以
Ⅱ 购进机器设备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吗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如果你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设备增值税如何抵扣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Ⅲ 设备增值税如何抵扣
和其他采购的库存商品一样的。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价格)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只是在网上申报时,固定资产抵扣是单独的,不算在表二里。
Ⅳ 增值税税控开票专用设备怎么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内增值税税容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Ⅳ 购入的设备增值税可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购进须安装的生产设备,除了主要部件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之外,电线等辅助材料的进项税额同样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在建办公楼购入的钢材,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200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 应当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日期90天内须抵扣完毕。
此题在2009年之前,不能抵扣。
Ⅵ 外购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吗(急)
1、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如果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内和不容动产在建工程,是不得抵扣的,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纳税人购入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或者需安装的机器设备,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但机器设备不属于不动产,购买设备所发生的进项增值税是不需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
Ⅶ 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抵扣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从国内购入的还是进口的或是捐赠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增值税条例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范围要比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范围小,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2、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在东北地区试点行业以外使用的(包括在东北地区以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有关规定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
(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四)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准予按照规定抵扣进项。
5、目前全国实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在税务局认证,(不论是否抵扣),查验是否假票,可能该公司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比普通发票更易于鉴别真伪,而不一定是用于抵扣。
Ⅷ 增值税抵扣是否区分需要安装的设备(进项不能抵扣)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进项可以抵扣)是这样吗
不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因此,不管是否需要安装,其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安装需要的材料也同样允许抵扣。
需要安装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含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借:固定资产-A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
另外:购入的工程物资,主要要看是否是设备安装,如果是,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用于不动产的,则不得抵扣。
购入时
借:原材料-螺纹钢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A设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可以抵扣)
贷:原材料-螺纹钢
如果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则不得抵扣
购入时
借:工程物资-螺纹钢(含税费)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房屋或建筑物
贷:工程物资-螺纹钢(含税费)
Ⅸ 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
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区分不同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1、一般纳版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的权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处理,只能与设备价款一并记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处理,根据购买设备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设备类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只能直接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会计分录同上。
Ⅹ 为什么外购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外购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提折旧的方式,其价值实际是转入生产版产品的成本的。当生产权的产品销售时产生销项税额,可以看作其中含着一部分的外购设备的销项税额。既然外购设备能产生销项税额,那么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这是国务院决定的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一项重要的改革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