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折旧应考虑哪些因素
A.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4.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由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以收回的净残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得出.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即合理的折旧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折旧政策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仍然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B.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答案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购入原值-残值(原值×5%)]÷预计使用年限÷12个月
因此,要版考虑的因素有权
1、固定资产购入原值
2、残值(原值×5%)
3、预计使用年限,如:(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C. 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该考虑什么因素
企业复应当根据与固制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品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D.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哪些啊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
1.固定资产原价;
2.固定资产专的使用寿命;
3.预计净残值属;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下列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E.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有: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企业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题目中一般直接作为已知条件给出。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②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③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④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
F. 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1、固定资产的原值或重置价值
2、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3、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G. 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要考虑的因素
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最优方案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税收规定,试举例分析如下:
宏大公司,企业逐年盈利,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拟购进一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预计净残值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相同。根据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在折旧方面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假定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第1年~第5年的现值系数分别为:0.909、0.826、0.751、0.683、0.621. 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企业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而按通常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年,年折旧额为(500―20)÷5=96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96×0.909+96×0.826+96×0.751+96×0.683+96×0.621=363.84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63.84×25%=90.96万元。
方案二: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企业选择最低折旧年限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60%,则该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5×60%=3年,按年限平均法分析,年折旧额为(500-20)÷3=160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160×0.909+160×0.826+160×0.751=397.76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97.76×25%=99.44万元。 方案三: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第1年折旧额为500×2÷5=20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500-200)×2÷5=120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500-200-120)×2÷5=72万元,第4年、第5年折旧额为(500-200-120-72-20)×2=44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200×0.909+120×0.826+72×0.751+44×0.683+44×0.621=392.36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 392.368×25%=98.092万元。
方案四:采取年数总和法。即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资产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第1年折旧额为(500-20)×5÷15=160万元,第2年折旧额为(500-20)×4÷15=128万元,第3年折旧额为(500-20)×3÷15=96万元,第4年折旧额为(500-20)×2÷15=64万元,第5年折旧额为(500-20)×1÷15=32万元,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160×0.909+128×0.826+96×0.751+64×0.683+32×0.621=386.84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 386.848×25%=96.712万元。
对上述4种方案比较分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前期计提的折旧较多,因货币的时间价值效应,较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效益明显。在上述4种方案中,方案一采取通常折旧方法抵税最少,方案二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最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9.44-90.96=8.48万元;方案三双倍余额递减法次之,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8.092-90.96=7.132万元;采取方案四年数总和法,较正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6.712-90.96=5.752万元。
上例中,如果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所选用的最低折旧年限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80%,即折旧年限按5×80%=4年计算,则累计折旧现值合计为 380.28万元,因折旧可税前扣除,相应抵税380.28×25%=95.07万元,较通常折旧方法多抵税95.07-90.96=4.11万元,则四种方案中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效果最好。
再以上例分析,如果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5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按年复利利率10%计算,采取正常折旧方法抵税304.128万元,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359.205万元,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抵税339.121万元,采取年数总和法抵税346.914万元,也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抵税最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设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定相同,对此,企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会计核算计提的折旧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选择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
总之,企业在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如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税法规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条件,应依法合理进行比较筹划,从中选择一种有效的方法,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H.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固来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主源要有以下几个:
1、固定资产原价(即固定资产成本);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确定使用寿命时应考虑: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的有形损耗;
3)预计的无形损耗;
4)法律或类似规定对使用期的规定);
3、预计净残值;
(8)设备折旧应考虑哪些因素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I.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答案
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残值率
J.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抄额的因素有:袭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企业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题目中一般直接作为已知条件给出。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②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③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④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该项资产使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