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口如何免关税
Ⅰ 请问外国进口的设备都是免关税的,如果不是,请问免关税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有关问题内的公告》(2006年第7号容)的规定,2005年12月2日起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对属于鼓励类范围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凭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
Ⅱ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免税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你进口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目专录中的鼓励类,即你生属产的产品必须有对应的条目;其次你进口的设备,必须在国家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之外,即你的设备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参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去经信委或发改委审批,拿到批文后去海关办理免表。但这种是只免关税,17%的增值税还是需要交纳的,先交后抵扣。
另外对于国家福利企业,即残疾人企业,只要公司符合要求,去民政部审批,然后去海关审批,是关税增值税都可以免的。
有部分设备本身关税就是零,这样的设备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关时,如果海关认为你归类的税号正确,直接不用交税的。这类设备是零关税设备,跟办理免税是不一样的。
台湾进口设备,大部分是零关税的,因为大陆和台湾有ECFA海峡自由贸易协定,台湾过来的设备,如果有台湾的原产地证明,就没有关税的。
Ⅲ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1、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2、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国内企业研制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设备进口如何免关税扩展阅读
依据《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申请享受本规定进口税收政策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经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免税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直接用于项目(课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且进口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2、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且价值较高;
3、申请免税进口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应优于当前实施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上海自贸区内生产性企业进口设备等可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免征进口税
Ⅳ 设备进口如何办理关税免税
我们几个企业客户办了这样的免税证明,
1,美资及德资企业,以设备作为投资在中国设厂。
2,另一个客户是上市公司。发改委的项目,有批文可以免税进口。
还有很多高校可以免关税,但也不清楚怎样操作。
Ⅳ 进口的机器设备是否需要缴纳关税 具体怎么操作
进口新旧机械设备都是要缴税的,税种分为: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但是如满足以下原因,就难说了.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减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外资企业进口下列物资,依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减税、免税:(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建设用建筑材料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请问海关对外国投资者作为出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需要缴纳关税吗?
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除“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类外)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同样,由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所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同样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二、又根据大陆海关总署于1999年11月22日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文件第一款规定,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大陆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均免予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三、另外,根据大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11月间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第273号)文件第五款第一项也有同样的规定,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项目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上述国发[1997]37号档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均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Ⅵ 进口设备要免关税和增值税需怎样办理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有关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7号)的规版定,2005年12月2日起对属于《产业结权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对属于鼓励类范围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凭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