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需要加工的政府信息
『壹』 什么是委外加工
本单位因为技术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本单位加工的产品委托外单位加工,委外加工又分为委外材料加工和工序加工,外单位加工好了,收回产品的过程,而委托方付加工费。
制造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着将部分零部件进行委外加工的业务,委外加工一般指的是其他企业根据本企业的零件加工要求,生产制造出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或产品,往往需要企业提供材料或技术图纸等。
拓展资料:
委外加工管理的难点
对于委外加工费用来说,企业主要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一个费用分摊的模型。因为根据企业业务的不同,这个委外加工费用的分摊原则是不同的。为了成本模块生产成本的准确性,必须在委外管理期初数据设置的时候,做好这方面的初始化工作。
通常情况下,委托加工所发生的费用先统计在“委外加工物资”这个科目中。然后等到委外加工的产品入库后,在归集到产品的成本中去。但是,根据采购价格一样,往往在加工费用中,包含了一些税收。
如消费税或者增值税等等。而这些税有些需要计入到产品成本中去;有些则不需要计入。如果在费用管理中,不进行这方面的管理的话,则最后的生产成本跟财务部门的统计口径就会不一样,从而造成生产成本的不准。
如这个委外加工的产品是半成品,企业收回后仍然需要进行加工,如进行包装等等。则此时委托加工费用中所包含的消费税不需要计入到委托加工的产品成本中;而直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来核算。如果企业委托加工的不是半成品,而是成品。
收回后直接可以销售的,则就需要先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然后随着成品的入库而计入到半成品成本中。同理,如高委外加工费用中还包含增值税的内容,那么也有这方面的规定。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则通常情况下不计入委外加工的产品成本;相反,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计入到委外加工的产品成本中去。可见,委外加工费用中,主要包括两部分的税收,分别为消费税与增值税。
而他们是否需要计入到委外加工产品的成本中去呢?又根据企业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是增值税的话,主要看企业的纳税规模;如果是消费税的话,则主要看委外加工产品的用途。可见,委外加工产品费用的复杂性。
参考资料:网络-外加工
『贰』 行政机关对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有整理加工的义务
没有,只有公开的义务,没有收集整理加工的义务
『叁』 什么叫信息加工观点
信息加工是指通过判别、筛选、分类、排序、分析和研究等一系列过程,使版收集到的信息权成为能够满足我们需要的信息,即信息加工的目的在于发掘信息的价值、方便用户的使用。信息加工是信息利用的基础,也是信息成为有用资源的重要条件。
1. 在大量的原始信息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假信息、伪信息,只有通过认真地筛选和判断,才能避免真假混杂。
2. 我们收集来的信息是一种初始的、零乱的、孤立的信息,只有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的排序,才能有效地使用。
3. 通过信息的加工,可以创造出新的信息,使信息有更高的使用价值。
『肆』 加工 汇总的信息是不存在,还是不公开
属于不抄公开
如何确定公开主袭体及行政机关是否有加工汇总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不承担加工、汇总、分析义务。由于加工、汇总、分析是没有一定标准的,即使给行政机关增加了此项义务,实践中也很难操作。所以,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不需要另行加工、汇总、分析。
『伍』 什么是政府信息及其特征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指专导性。政务信属息反映的是领导意图、社情民意。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务信息是正式公文的补充,其指导作用显而易见。
2、真实性。真实是政务信息的生命。政府机关的信息来源较为正统,而且在编发时一般要经过三次审核,因而可信度比较高。
3、保密性。大家知道,有些政务信息涉及到党和国家的秘密,是不宜公开的。因而政务信息的传输和运作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阵地。这也是政务信息网区别于其他信息网络的一个显著特征。正因为如此,在收集、传递、处理政务信息时务必注意到内外有别,增强保密意识。
4、时效性。及时、迅速是政务信息的又一鲜明特点,政务信息一般不登载时过境迁的内容。
(5)什么是需要加工的政府信息扩展阅读: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
『陆』 政府内部信息是什么意思
政府信息是指为联邦政府或者由联邦政府创建、采集、加工、发布或处理的信息,而政府信息资源则是一切产生于政府内部或虽然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却对政府各项业务活动有影响的信息的统称。国家政府信息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队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还包括经济、金融、铁道、电力、民航、统计、财税、海关、气象、灾害防御等因素
『柒』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回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答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捌』 哪些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
究竟哪些信息不是政府信息呢?以下通过实例为您讲解。
实例一
法官提示:咨询≠政府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以一定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进一步说,可以从两点进行理解:一是政府信息要有一定的载体,比如文件、电子数据等;二是政府信息应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本案中,城管执法局将叶某的桌子扣押,但是这种扣押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不需要制作、保存关于其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政府信息。叶某要求公开“搜走楼下桌子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实质上是以咨询的方式对城管执法局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对于这种情形,建议叶某直接到法院针对城管执法局的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城管监察局所在的区政府或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
实例二
陈某和李某因为口角发生争执,李某将陈某打伤,经法医学鉴定结果为轻伤。某公安局将李某殴打陈某一案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并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但由于证据调取困难,暂时还没有作出立案的决定。陈某认为公安局包庇李某,强烈要求尽快立案。于是,他向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安局公开立案决定书。
法官提示:刑侦信息≠政府信息
同样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信息。公安机关既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也具有刑事侦查职能,在其履行刑事侦查职能的时候,公安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本案中,陈某申请公开的信息,其实属于刑侦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建议陈某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符合自诉条件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实例三
小丁认为某镇政府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他遂向某区监察局举报,要求行政问责,很快得到了回复。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他又向区监察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某区干部离任审计监察方案”。
法官提示:内部信息≠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行为都是对外行为,有的政府行为仅是对内发生效果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监察行为。监察,是政府为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而开展的一种内部监督行为,由专门的监察机关来行使监察职责,它的效果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奖惩评价,并不对外产生效果。小丁要求公开的“审计监察方案”,属于监察机关对内行使监督职责产生的内部信息,不是对外行使行政职责产生的信息,因此不属于政府信息。
实例四
小林是一位热心环保的公益人士。虽然身在北京,但是对家乡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河流污染情况心忧如焚。于是,趁春节回乡之际,他向家乡的县环保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县“向河流中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名单”,目的是要以此督促政府加强环境保护。
法官提示:需“加工”信息≠政府信息
小林关心公益事业的精神值得赞赏,但是他的做法却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前面说过,政府信息应当是事先存在的,不是需要加工、制作的信息。虽然,环保局具有对超标排放工业污水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但是制作、保存此类的企业名单,却不是环保局的职责,因为企业的超标排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全部掌握,制作名单无疑是无用之举。
如果非要拿出小林希望得到的名单的话,环保局必须进行加工、制作、分析、汇总才能拿出,显然这超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建议小林针对个别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直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甚至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以实现自己的公益目标。
实例五
陈某是某村的村民。今年初,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决定对村集体土地进行调整,要求部分多占多用集体土地的村民腾退土地,其中包括陈某。陈某不服,认为村委会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程序违法,受到个别人员的操纵,要求乡政府予以纠正。为了证明其主张,陈某向乡政府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
法官提示:村务信息≠政府信息
陈某混淆了村务信息和政府信息的区别。村务信息是指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比如村委会财务开支状况、土地承包情况等。我国实行村民自治,村集体不是一级政府,而是一个自治组织。所以,在村民自治活动中产生的村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如果陈某有证据证明乡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获取了村民代表会议的会议记录,那么乡政府仍有公开的义务。
实例六
吴某的父亲吴老先生是著名的书画收藏家。“文革”期间,吴老先生受到错误的批判,其收藏的字画被查抄没收。“文革”结束后,吴老先生被平反,部分字画予以发还,但仍有部分字画遗失。吴老先生去世前嘱托吴某尽力搜寻。由于时间久远,吴某苦寻不着,遂向某市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当年查抄字画的清单。文物局告知吴某,该清单早已移交档案馆。
法官提示:移交档案信息≠政府信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档案工作系统,1987年还专门制定了《档案法》。《档案法》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凡是移交档案馆的档案,均应当按照《档案法》规定的时限向公众开放。公众对于开放的档案,可以查阅利用。因此,文物局移交档案的行为,符合《档案法》的规定,并无不当。移交后的查抄清单,即属于历史档案,不再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因此,吴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议其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向档案馆申请利用。
『玖』 什么是政务信息
什么是来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应当同时源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信息是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易为人所掌握。政务信息也不例外,过去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主要以纸质载体信息为主,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的大规模应用,目前政府机关以胶卷、磁带、磁盘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记录的政务信息日益增加,因此,政务信息包括了这些形式载体所反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