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加工行业成本怎么核算
㈠ 饲料加工成本核算
主要包含:水电费、原料、人工、固定资产折旧或租赁费、差旅费、地税、财务费用、办公费、广告接待费等
㈡ 饲料加工企业成本核算
饲料加工企业可以抄按月归集生产费用,按成本项目归集,日生产费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做为当月的生产成本。在产品数量不会很大且月末的变动不是很大,即可以忽略不计。掌握企业生产的过程,按照生产的特点设计成本核算的方式,确定收集成本计算数据的环节,取得成本计算的数据,这些是最主要的。成本计算,各个企业的计算过程完全不同,需要适当调整。发个表格供参考哈。需要在电脑的网页里(在本页)下载。
㈢ 饲料生产行业的饲料成本怎么核算,求具体流程,越详细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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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关于饲料加工企业成本核算问题
首先统计一下各种价格就出现的比例,(当然是随机,,也不用全部,但要有代表性)在用相应的价格乘以其比例,求和就行了,这只是粗略的算法,
㈤ 加工行业的成本核算怎么做
成本计算方法:
按一定的成本对象归集生产费用,以便计算出各种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方法。最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生产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例如,在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情况下,只要求按产品的品种计算成本,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就稳定之为品种法。又如,在单件小批多步骤的生产情况下,由于生产是按照客户的订单以及企业组织的生产批别组织生产,因此,产品成本就应该按照订单或生产批别进行计算,这种成本计算方法就称之为分批法。而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情况下,往往不仅要求按产品品种计算方法称之为分步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可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例如,采用品种法计算成本,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为了简化成本计算工作,可以先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分别计算各类别产品成本,然后在各个类别内部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计算出各个规模产品的成本,这种方法称之为分类法。在定额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中,为了加强成本的定额控制,还可以以定额成本为基础,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这种方法就称之为定额法。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企业生产情况错综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各种成本计算方法往往是同时使用或结合使用的。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生产特点,其目标是力求达到既要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又要简化成本的核算工作。
主题:成本计算表、成本费用控制表、制造(管理)费用明细表、产品生产销售成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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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饲料行业一般采用哪种成本核算方法
饲料行业一般采来用分自步法来核算成本。即产品制造成本构成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补充:
直接材料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方法核算 ,获取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等资料。 审查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相关的直接材料是否相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审查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非生产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如果成本计算单直接材料金额大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的分配金额,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材料使用对象有无将非产品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但企业会计人员如果有意识地挤占产品成本,在耗用材料进行分配时,就会将非生产耗用材料直接分配到产品成本,使得成本计算单和材料分配汇总表金额相等。核对材料分配表若不能暴露问题,可采取通过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查,即采用“反查法”的方法进行审查,查明问题后,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
第二、混淆不同产品成本。通过材料分配率混淆不同产品的成本,相应降低本期畅销产品成本,以调节跨年度的利润。审查注意那些不能确指产品耗用的共同混合使用原材料,分配时应科学地选择分配标志、计算方法及会计记录。
㈦ 猪饲料加工行业的成本怎么算
生产成本一般包括原材料、工资、零配件等加工成本,另外还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三大费用咯·~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㈧ 饲料生产企业成本如何结转,最好举个例子
一、制造费用结转生产成本的分配方法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即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即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3、机器工时比例法,即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4、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比例法,即按照各种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5、直接成本(材料、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比例法,即按照计入各种产品的直接成本(材料、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6、产成品产量比例法,即按各种产品的实际产量(或标准产量)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17号)
第三十六条 制造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制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