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包含什么
⑴ 什么是行为食品农产品初加工什么行为是水产品初加工什么行为是食品深加工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水产品初加工指为了保鲜,将海水、淡水养殖或捕捞的鱼类、虾类、甲壳类、贝类、藻类等水生动物或植物进行的冷冻加工活动,但不包括商业冷藏。包括:
—冷冻的鲜鱼、鱼肉、鱼片、鱼籽;
—冷冻的虾、贝及其他冷冻的水产品;
—其他水生植物的冷冻加工活动。
食品深加工其实就是食品深一步的进行加工,比如把肉做成罐头。
⑵ 农产品初加工的介绍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内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容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⑶ 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有哪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8-12-16 10:00 发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农办经[200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我部研究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11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农业部门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我部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8]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2008年版)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2.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原浆果汁、果仁、坚果。
3.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通过对观赏用、绿化及其他各种用途的花卉及植物进行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鲜、干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红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
*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进行清洗、切割、压榨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六)茶叶初加工
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七)药用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八)纤维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过轧花、剥绒等脱绒工序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皮棉、短绒、棉籽。
2.麻类初加工。通过对各种麻类作物(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进行脱胶、抽丝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洗)麻、纱条、丝、绳。
3.蚕茧初加工。通过烘干、杀蛹、缫丝、煮剥、拉丝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蚕、蛹、生丝、丝棉。
(九)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工业初级原料。具体包括:天然橡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木薯干片、坚果。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2.蛋类初加工。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
3.奶类初加工。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
4.皮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皮张剥取、浸泡、刮里、晾干或熏干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张。
5.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级、去杂、清洗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
6.蜂产品初加工。通过去杂、过滤、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饲料类初加工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发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麸、饼粕、糟渣、树叶粉。
2.动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破碎、烘干、制粉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鱼粉、虾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
3.添加剂类初加工。通过粉碎、发酵、干燥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矿石粉、饲用酵母。
(三)牧草类初加工
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块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草皮、秸秆粉(块、粒)。
三、渔业类
(一)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包装、粉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⑷ 农产品加工,包括哪些方面
农产品加工业是以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内总和。 广义容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 狭义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
⑸ 农产品初加工包括哪些内容
成都市是这样规定的.仅供参考:
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建配套初加工厂,从即日起我市将有“规则”可依,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农委了解到的。据悉,为了在解决鲜活农产品不便储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节约和保护耕地,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农产品初加工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规范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初加工。
记者了解到,此次针对的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的理化性质改变程度较低的加工,包括生鲜、易损耗、不适宜长途运输和初加工过程无污染的农产品,而规模化基地以及相应的加工厂(场)面积也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其中粮油基地须达到5万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5亩以内;蔬菜(食用菌)、水果、茶桑基地须达到1000亩以上,花卉基地须达3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3亩以内;林竹、干果、中药材基地须达到10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3亩以内;奶牛养殖基地常年存栏奶牛须达到1000头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1亩以内;水产基地精养池塘面积须达到1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在精养池塘面积5%以内;天然水域300亩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在水域面积2%以内;全流水养殖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初加工厂(场)控制占地面积5亩以内。
据介绍,农产品初加工厂(场)的选址将在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将充分利用建制镇的交通、商业网点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服务于整个镇域内的农产品规模化基地,达到集约、经济的目的。《办法》规定,在农产品规模化基地就地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产业发展布局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区域布局规划,且必须建设完善规范化的初加工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具备技术操作规范,同时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据悉,为了规范管理,所有初加工厂(场)都必须在当地区(市)县规划、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地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将进行登记备案。
⑹ 什么行为是食品农产品初加工
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回去籽、净化、答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⑺ 农产品初加工概念(所得税减免上的概念)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版纤维原料)进行去籽、权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12366地税7号座席员解答)
⑻ 初级加工农产品是指什么
初级加工农产品是指必须经过某些加工环节才能够食用、使用或者储存的农产品。如冷冻肉、饲料等。
⑼ 哪些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享受税收优惠
【解答】 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版策。 种植业类:粮食初权加工(包括小麦、稻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和其他类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包括蔬菜、水果、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包括棉花、麻类和蚕茧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畜牧业类:畜禽类初加工(包括肉类、蛋类、奶类、皮类、毛类初加工和蜂产品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包括植物类饲料、动物类饲料和添加剂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 渔业类:水生动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
⑽ 如何认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我们公司的生产是:把辣椒干\蒜片\八角\桂皮\胡椒\干洋葱等这些产品直接磨成粉,包装成大包装(20KG),销售给客户,过程中也没有合成或其他添加,就是单一的辣椒粉,蒜粉,洋葱粉,桂皮粉等等……能否被认定认定农产品初加工??回复内容: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是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处加工活动。你可以对照一下自己作为加工的主体及进行的加工活动等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