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提供加工又提供原料怎么开票
⑴ 委托加工中,委托方,受托芳都有提供材料,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委托加工费的业务,
只需要开委托加工费的发票,
材料不需格外再开发票
⑵ 委托加工耗用加工企业原料如何开票
举个例子
如果是做铜材产品的 需要加工成铜丝 铜母线内 铜排一类的 将原材料交付受委容托加工单位
受委托加工单位收到委托加工单位原材料电解铜 受委托加工单位加工完成交付结束 开具成品加工发票
如 加工成铜排 铜丝 受委托加工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一栏 填:铜排加工费 铜丝加工费 如果该类产品规格很多一张发票打不下 可另附A4纸明细 数量就写加工完成后的成品总数 单价是加工价格
委托加工单位在收到成品和加工票后 可进行销售和抵税
⑶ 提供材料混合销售如何开具发票
问:甲公司(建设方)与乙公司(施工方)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如果乙公司在施工的同时,提供建筑材料,那么该笔用于使用的材料款应该开具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建筑业企业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并销售货物,应当区分所销售的货物为自产还是外购,如果所销售货物为其自产的,应分别就销售的材料缴纳增值税,提供的建筑业劳务缴纳营业税,分别开票,并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如果所销售货物为其外购的,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地税发票。
⑷ 我公司为一家企业提供原料和技术,对方提供化工废液,我方为对方加工产品,请问我如何开票给对方拜托了
应该属于委托加工,你司提供加工劳务。
你司按消耗的原材料加相关人工成回本和合理利润做营答业收入,按上述合计金额开增值税发票。(按甲方要求开专票或普票)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⑸ 一般纳税人 既有服务业又销售货物怎么开票
都开增值税票,看你的主营业务,如果销售为主,服务业就其他业务收入
⑹ 提供材料混合销售怎样开具发票
亲爱的学员抄,您好:根据财袭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建筑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筑服务的,应视为混合销售。建筑企业混合销售属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销售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分别纳税、分别开票。
⑺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售商品又有提供服务,可以分别开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售商品又有提供服务,由于适用税率不同,通常分别回开发 票,分别核算销售额。
《财答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⑻ 一个合同既包含材料费又包含技术服务费,如何开票
你现在的金额能区分开,最好是分开来开发票,销售材料的按照13%缴纳增值税,内提供技术服务容的按照6%缴纳增值税,一般税务认为你分不开的话税率应该是从高的,就是按照13%,所以说你能分开开税开发票的话是避免了你税收的风险。
⑼ 请问委托我们公司加工产品,他们给我们提供原材料,然后给我开具增值税发票,我们加工完成给他们开具发票。
税率要看加工的是什么。
如果对方不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就视同为你企业自制产品了。
⑽ 一个合同中既有材料销售,又有安装,可以分别开发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制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销售货物(材料)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安装),应当分别核算,当然也就分别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