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销项拿什么抵扣
1. 收取的加工费按什么税率计算增值税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2. 一般纳税人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月末进项税如何抵扣
如果你公司只是仅就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你公司所进原材料的进项税肯定不能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另外你公司固定资产的进项税,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可以统一进行核算,因此可以抵扣加工费的销项税。
3. 加工费怎么抵扣怎么报税
个人所得税的抵扣,现在有四种附加项。你可以去了解一下,另外,社保公积金交的稍微高一点,也可以抵消一部分的这个税费,希望可以办理
4. 加工费销项税是否允许被抵扣
谁说的,纯属乱讲哈。加工企业取得的与生产销售有关的进项符合规定同样可抵扣进项噻。比如大米加工厂购进办公用品、水、电或设备等同样可抵扣哈。
5. 开出的技术服务费销项如何抵扣
如您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或接受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与提供或接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是否需区分进行抵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的则不可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提供或接受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与提供或接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无需进行区分,可以一并计算。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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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往外开加工费怎么抵扣
企业通过采购、加工等渠道取得进项税额。
进行抵扣对外开具的加工费的销项税额。
7. 开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什么专用发票抵扣
开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如取得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8. 加工费发票可以与进项抵扣吗
加工费收抄入记销项,能抵。如: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其他收入--加工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9. 关于加工费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
先看看委托加工的定义: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版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权,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如你所说的,包工包料显然不符合委托加工的性质,所以呢你收到的加工费发票是不能计入库存商品的;如果对方开了了模具的增值税发票计入库存商品是没有问题的,所属模具加工和加工费是一个性质,同样不能计入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