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外包加工产品如何做账
A. 委托加工如何做账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0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B. 请问外发加工怎么做账,是不是这样做账,但最终结转成本怎么做
对。就是这样做账.
C. 加工厂产品如何做会计分录
对于加工生产的产品成品,可以这样结转做分录:
月末,按照方法将制造费用分摊结转到每个产品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对于分配给产成品的转让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按照销售出去的数量和对应数量的生产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工厂外包加工产品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实物捐赠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而且以实物捐赠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企业的经营常态,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以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
D. 外发产品给加工方加工,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分录如下:
1、外发加工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委外加工费
应交税费
贷:应付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外发加工包括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两种形式。
3、包工不包料,发出材料时需要做的会计分录: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原材料
4、收回加工产品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5、回收后直接销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是回收后再加工,就计应交税费。
(4)工厂外包加工产品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作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科目。
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有消费税等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凡属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
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凡属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
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 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
凡属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 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
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另一种 性能和用途的物资。
以满足经营的需要,例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发往外单位加工的物资,虽暂时离开企业,但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1.加工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及往返的运杂费和保险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和应负担的消费税。
E. 外发材料加工如何做记账凭证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F. 外发加工如何做记账凭证
1.外委发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_红星工厂 76397.85
贷:原材料_A 43462.50(3050*14.25)
_B 7581.60(3240*2.34)
_C 9993.75(3075*3.25)
_D 15360.00(3072*5)
2.收回余料时
借:原材料_B 234(100*2.34)
_D 50(10*5)
贷:委托版加工物资_红星工厂 284
3.支付加权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_红星工厂 6405(3050*2.1)
贷:银行存款 6405
4.收回成品时
借:原材料_甲 82518.85
贷:委托加工物资_红星工厂 82518.85(76397.85+6405-284)
这里没有考虑增值税的问题,主要是不知道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材料具体内容也不清楚,无法确定税率.
G. 请问外发加工怎么做分录
原材料采购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专款 /银行存款
发出代加工物资属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代加工成品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按实际成交不含税金额计征17%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H. 别人给半成品,委托我们加工成产品怎么做账
你好!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不做帐务处理,只在备查簿中登记,借记“受托加版工物资――某公权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136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I. 加工厂如何做账,科目有哪些
委托加工前和委托加工后,都可用原材料科目,只不过如果给原材料编码内的话,码号容不同罢了(因为加工程度已经不一样)。
购入未发出时:
借:原材料——A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购入发出: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支付委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B
贷:委托加工材料
J. 工厂加工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10)工厂外包加工产品如何做账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