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⑴ 什么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这个是统计口的企业分类标准吧,一般指大型的企业。
企业大中小微的划分标准供参考。。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⑵ 什么是规模以上企业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统计学中,一般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专达到一定规属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目前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经营户。
⑶ 什么是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复上企业是一个统计术语制。
规模以上企业分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对此所有的主要统计指标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产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1年之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一般以年产量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制订了一个规模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国家统计时,一般只对规模以上企业作出统计,达不到规模的企业就不统计。
⑷ 什么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企,在统计学中一般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1998年至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
从2007年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这一界定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将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500万元的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不再作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即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011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调查从2011年1月起,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统计起点标准提高后,起报点以上的企业或单位逐一进行调查,未达到起点的则进行抽样调查或科学核算。
(4)什么事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展阅读:
统计局公布了2018年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数据。前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2281亿元,同比增长28.2%。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0175亿元,同比增长20.6%;集体企业实现利润519亿元,同比增长31.8%;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18362亿元,同比增长33.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8431亿元,同比增长14.4%。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5413亿元,同比增长5.1%,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2.77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69%;集体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07亿元,同比增长7.7%,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51元,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47%;股份制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1123亿元,同比增长11.9%,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27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3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619亿元,同比增长5%,
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59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4.97%;私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4369亿元,同比增长17.1%,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54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42%。
2018年10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前9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1月份至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9713.4亿元,同比增长14.7%。
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从2007年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这一界定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将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500万元的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不再作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即目前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⑸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什么意思
一般是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涉及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
⑹ 什么叫“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企业(在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类型为110的企业)和当版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权以上(含)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是指当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工商局的登记注册类不为110的企业)
⑺ 什么是规模以上农业企业
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以项目拉动,以龙头带动,大力发展链型农业经济,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
⑻ 什么是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上企业是一个统计术语。一般以年产量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制订了一个规模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国家统计时,一般只对规模以上企业作全数统计,达不到规模的企业采取抽样、利用行政资料、推算等方式统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1年之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8)什么事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展阅读
分类
规模以上企业分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商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对此所有的主要统计指标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工业销售产值: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包括销售的成品价值和对外加工费收入二部分。不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总公司为小型企业,但分支机构达到中型企业的标准,分支机构应依总公司模定企业规模,因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⑼ 最新的规模以上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最新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一、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二、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9)什么事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展阅读
划分方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