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加工流程是什么
A. 饲料异地代加工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你委托别来的企业生产饲料产源品,首先你和对方企业必须要有所要生产的饲料产品的生产资质,比如委托生产配合饲料,双方都要有配合饲料的生产许可证。其次,要办理委托生产的手续,填报委托生产备案表,提供委托生产的产品目录,标签格式、双方企业的产品标准,签订的合同,拿到两个企业所在的县级、市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是不同省的还要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备过案之后就可以委托生产了,标签上一定要注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许可证号等都要齐全。
B. 异地加工的区别
异地加工指的是加工贸易的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不在同一个海关的情形,它不同于外发加工版(两个加权工单位可以在一个关境)和出料加工(必须是出到国外加工)。
异地加工的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最起码都在中国境内(这点外发加工同),而出料加工是我们由于技术原因,为了加工某种工序(在原因上外发加工和出料加工一样),要将货物运到国外由老外给我们加工后再运回国内的情形(外发加工在国内、出料加工在国外)。
三者在税务处理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保税。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加工必须由经营单位拿上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过的外贸合同等等,到加工单位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并拿到手册!加工单位必须本着对经营单位负责的原则,妥善管理和使用经营单位委托的原材料和产品,当然这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因为一旦丢失,海关也会追究加工单位的责任,让其赔偿和补税(在这点上,外发加工的单位责任同)!大家一定要注意,不是加工单位办理备案和领手册,而是经营单位(外发加工一样),在这中间,加工单位所负的责任就是保管、加工、丢失下的赔偿和补税责任。
C. 进料异地加工如何操作
补充回答:因为你要操作的是进料加工业务
D. 异地加工的加工贸易
首先,经营单位凭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专外经贸部属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向经营单位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其次,经营单位凭经主管海关审核的《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以及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委托加工合同》等资料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如需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经营单位还应按规定交付台帐保证金。
E. 异地加工国家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对药品异地生产和药品委托加工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药品异地生产仅指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内部为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产量,而在本集团内其它药品生产企业异地生产,并使用同一药品批准文号;药品委托加工是指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其它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代加工,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二、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应是生产工艺成熟、质量稳定、疗效可靠、市场需要的,由中国药典或局颁正式标准及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收载的制剂品种。
原料药、血液制品、菌疫苗制品不允许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特殊药品的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不得低于原质量标准,产品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应与原药品保持一致。异地生产的药品其包装及标签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还应标明集团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点。委托加工的药品其包装及标签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还应标明委托双方单位名称、加工地点。委托加工的药品须由委托方销售。
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法律责任由药品批准文号拥有者负责。
四、接受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是药品生产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并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证照许可范围内的条件,且该车间已取得“药品GMP证书”。
五、委托加工药品的委托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且符合药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并予以公证。
六、药品异地生产由药品生产企业集团向拥有该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并报送有关资料,经初审同意后,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七、药品委托加工由拥有该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并报送有关资料,经初审同意后,转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药品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受理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时,还应征得接收生产和委托加工的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
九、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过程中,应对接收生产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检查样品来源、相应的生产设备、质量检测仪器、试制记录、检验记录等,并出具考核报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由接收生产和委托加工的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现场考核,并将考核报告和审查意见送受理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同意后,应安排省级药品检验所现场抽取连续三批试制样品,并出具检验报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由接收生产的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三批样品检验报告书由受理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有关资料一并报送。
生物制品的三批样品由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抽取、封样。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样品的检验及出具检验报告。
十一、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需申报资料:
(一)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双方药品生产企业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二)接收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三)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药品原生产批件复印件、质量标准、原药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使用说明书实样;
(四)接收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的拟生产药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设计式样;
(五)异地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集团的法律文件或委托加工双方的经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副本。
十二、负责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初审、审批机构,应分别在受理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批件形式批复申请,同时抄送各有关单位。
十三、对未组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暂不予受理药品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的申请。
十四、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异地生产或委托加工药品的行为,视同生产企业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所生产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十五、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关系解除,应由拥有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妥善处理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十六、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初审或审批时不得向企业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的监督管理,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
F. 外发加工贸易和异地加工贸易有差别么差别是什么
异地加工贸易,抄是指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回收后,再组织出口的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因受自身生产工序限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生产环节中的个别工序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运回本企业并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G. 什么是异地加工贸易
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
H. 跨海关异地加工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对口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
13、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1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16、从事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1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I. 外加工的流程
1.签订委外加工合同
2.将原料发至加工工厂仓库。由对方工厂验收数量。
3.加工工厂安排生产
4.生产完成之后由本公司验收合格入库
5.安排加工货款。发货
J. 异地加工的异地加工
异地加工来是指加工贸易经源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它不包括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发加工业务。
同一直属海关关区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业务,参照异地加工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