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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1-02-07 03:17:08

㈠ 关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怎么办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版伤保权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㈡ 没上工伤保险工伤后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内而未参加容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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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3)未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扩展阅读:
工伤维权流程
1、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发生事故伤害后,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的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该期间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㈣ 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出现工伤怎么样办理工伤

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最担心的是单位没交够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工伤职工要怎么办呢?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自己的损失呢,还是由单位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等费用?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单位未足额交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以下费用: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6-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75%—90%的伤残津贴;
3、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50%的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此可见如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费可减免吗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兔,由用人单位出现相关情形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满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新发生的工伤职工,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超过缓缴期限6个月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停止支付该单位老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如数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工伤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单位重新缴费的次月起开始支付,并如数补发该单位老工伤职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单位给职工购买的工伤保险是有最低档的购买数额的,要是单位没有交够工伤保险费,则等同于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个时候根据职工工伤伤残等级,最后确定的赔偿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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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职工没参加工伤保险受伤怎么办

员工受伤后赔偿是由厂里赔还是保险公司赔,要视情况确定。
员工受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待遇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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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受了工伤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35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职工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情稳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补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㈦ 没有工伤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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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版保险经办机构权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㈧ 公司未给上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给你母亲参加工伤保险,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伤残赔偿,由用人单位版承担的权。你现在要做的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之后,再进行伤残鉴定,用了内固定的手术,可以评为九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的)。只有拿到了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对保护你母亲的权益,才能更加主动的。以后如果发生争议,要仲裁的话,你们也能更有利的。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回未参加期间答,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㈩ 没有交工伤保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复例》用人单位应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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