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进账发票能用什么
⑴ 加工费发票可以与进项抵扣吗
加工费收抄入记销项,能抵。如: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其他收入--加工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⑵ 加工费的进项发票怎么做账
加工费计入存货成本,进项可以抵扣。
借:加工费(可计入订单成本或项目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⑶ 请问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收到加工费专用发票怎么入帐啊我们是生产加工业
借 制造费用-加工费
贷 相关科目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们可以抵扣进项税。
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加工费能用进项票来抵扣吗
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加工费,能用进项票来抵扣。加工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当然能抵扣。
⑸ 加工费销项,用什么进项抵扣
加工费收入记销项,能抵。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其他收入--加工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二条的第一款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⑹ 请问,本月一单位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加工费 300元,那么我应该如何用发票入账呢谢谢
借:原材料-加工费 256.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3.59
贷:现金300
⑺ 加工费怎么做账 客户提供产品,我公司采购材料,有进项发票,加工完成后发给客户,提供发票,开票内容加
方法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方法二
第一种方法
收到对方提供的材料时:
借:受托加工材料
货:应付账款-受托加工材料款
领料及结转人工、制造费时:
借:生产成本——人工
——制造费
——辅料(由我公司购入)
——受托加工材料
贷:制造费用、工资
贷:原材料——X辅料
贷:受托加工材料
详细资料未给出
完工时:
借: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人工
——制造费
——辅料
——受托加工材料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加工成本
借:应付账款——受托加工材料款
贷:产成品
第二种方法
如果作为劳务收入来处理,那么在收到材料时不做账备查登记,组织加工时设置“劳务成本”科目
借:劳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原材料
制造费用
若当年完工的直接确认收入,当年未完工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加工完成时入库不做帐。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⑻ 进项发票开的加工费怎么会计处理
1、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专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属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
(1)、发出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⑼ 关于加工费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
先看看委托加工的定义: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版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权,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如你所说的,包工包料显然不符合委托加工的性质,所以呢你收到的加工费发票是不能计入库存商品的;如果对方开了了模具的增值税发票计入库存商品是没有问题的,所属模具加工和加工费是一个性质,同样不能计入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