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工的商品怎么算消费税
1.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用途税收政策对账务处理的影响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等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缴纳消费税;可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产品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不予扣除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直接销售比较复杂,举个例子:
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500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5000公斤,单位成本为12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费10元,代垫辅料10元,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500×[(10×12+10+10)÷(1-3%)]×3%=2164.95(元),应纳增值税=(10+10)×500×17%=1700(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析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
贷:原材料——橡胶60000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11700
(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2164.95
贷:银行存款2164.95
解析
(4)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轮胎72164.95
贷:委托加工物资72164.95
(成本=60000+10000+2164.95=72164.95)
(5)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72164.95
贷:原材料——轮胎72164.95
若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价格出售
(1)发出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相同
(3)缴纳委托加工轮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164.95
贷:银行存款2164.95
(4)收回的轮胎以不含税价20万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234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34000
(5)计提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00
(6)缴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835.05
贷:银行存款3835.05
(6000-2164.95=3835.05)
2. 委托加工商品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内出售的,为直接出容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B公司代缴的消费税为多少元?
答:消费税税率为????? 5850/(1+0.17)*消费税税率
2、B公司交的增值税为多少元?
答:销项税1500/(1+0.17)*0.17
3、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票是否为1500-代缴的消费税?
答:消费税是价内税,开出增值税票中含有代缴的消费税。
4、A公司应交的增值税为多少元?
答:进项税1500/(1+0.17)*0.17
3. 请教相关消费税的问题:为什么委托方收到商品再加工的,消费税不计入成本请点拨。谢谢啦!
根据《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kg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回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答(国税发【1994】130号)及财税【2006】3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12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1、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石为原料生的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燃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4. 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的规定:来自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交。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
4.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的,已纳消费税可以在销售最终产品时,从交纳的消费税中扣除。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因此,题中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当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参见上述规定。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最终应税消费品按照一般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方法计算应交消费税,且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的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数量,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交纳的消费税税款。
5.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版,按照受权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那个3%是轮胎的消费税税率。
道理很简单:消费税是价内税。
6.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拓展资料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参考资料
网络-消费税
7. 什么是消费税 怎么计算 如委托加工品的消费税怎么算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 消费税怎样计算
增值税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7%,
消费税也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消费税比例:
如:某商品:不含税单价1元/件,本月共计销售100件,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请计算相关税金:
借:应收账款117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00*0.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1)1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元
由此可见: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单价:1元中包含了消费税因素,而不含增值税因素,在制定此单价时,除了其实际成本,毛利外,还考虑了消费税影响.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消费税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着纳税筹划机会: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节税的角度看,企业应当尽量缩小成本和利润,以利于减少税款。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的确定上存在着节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低,从而节省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明显的节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大的弹性,因而具有节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的完税价格越小,对节税越有利。
因此,要求节税者尽可能地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计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的认可。这里就要用到转让定价,即让利于境内企业,然后以其他形式返还利润。当然公式中的税率也并不是一点节税机会也没有。比如,将整件分成零件进口,进口后再组装。一般来说整件商品适用关税税率较零部件的关税税率高,这种零件进口方式就使得整体适用税率下降,相应消费税也因关税的减少而减少。
(4)纳税人销售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有两点值得节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有经过节税筹划,将本可以压缩的含增值额的销售额直接按公式计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税。
9.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应纳消来费税额=组成自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10. 如何计算消费税
增值税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7%,
消费税也是对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消费税比例:
如:某商品:不含税单价1元/件,本月共计销售100件,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请计算相关税金:
借:应收账款117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00*0.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1)1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元
由此可见: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即单价:1元中包含了消费税因素,而不含增值税因素,在制定此单价时,除了其实际成本,毛利外,还考虑了消费税影响.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消费税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着纳税筹划机会:
(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节税的角度看,企业应当尽量缩小成本和利润,以利于减少税款。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的确定上存在着节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低,从而节省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明显的节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大的弹性,因而具有节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的完税价格越小,对节税越有利。
因此,要求节税者尽可能地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计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的认可。这里就要用到转让定价,即让利于境内企业,然后以其他形式返还利润。当然公式中的税率也并不是一点节税机会也没有。比如,将整件分成零件进口,进口后再组装。一般来说整件商品适用关税税率较零部件的关税税率高,这种零件进口方式就使得整体适用税率下降,相应消费税也因关税的减少而减少。
(4)纳税人销售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有两点值得节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有经过节税筹划,将本可以压缩的含增值额的销售额直接按公式计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