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机械租赁要交哪些税
❶ 个人对公司开机械租赁发票的税是多少
要看看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动产租赁的税率,一般纳税人是17%,小规模纳税人是3%。
❷ 个人出租自己的工程机械设备,开票时都交什么税,
个人出租自己的工程机械设备,开票时需要交纳以下税种:
1、5%营业税
2、7%城建税
3、3%教育费附加
4、2%地方教育费附加
5、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
❸ 个人到税局开机械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凡是以个人名义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都要在开票时缴纳开票金额(不含税金额)3%的增值税,
同时还要按应交增值税税额的7%、3%、2%分别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开票金额比较大的,还要按开票金额(不含税)交纳1.5%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3)个人提供机械租赁要交哪些税扩展阅读
①出租方为个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个人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开具的发票只能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征收率为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为增值税税款的12%。 另外还要预交个人所得税1%,这个预计税率每个地区略有差异。
②出租方办理了营业执照,为小规模纳税人。
机械租赁开具发票,可以自行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附加税费合计也为12%。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交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如果注册的为个体工商户,同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要看税务局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如果注册为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10%,这可不是依据收入来计算,而是依据企业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需要按季申报,年终汇缴,至于交不交税和交多少税取决于企业的经营利润。
③出租方办理了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
这时候出租方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7%,不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增值税缴税多少,取决于销项税和进项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有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企业所得税同样取决于经营利润和纳税调整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0%),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净利润+纳税调整项目。
❹ 个人设备租赁费用10万以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庆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关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100000*(1-20%)*20%=16000(元)
(4)个人提供机械租赁要交哪些税扩展阅读:
根据不同的税目,个人所得税有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缴费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七项,按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税率按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个等级,最高为45%,最低为3%。
2、企业所得,适用五种累进税率。生产经营收入的个体工商户计算每年和预付月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最低是5%,最高是35%,五个层次组成。
3、比例税率。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连续计算的所得,按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二十的税率。
❺ 个人开机器设备和房屋租赁发票要交几点的税分别交哪些税
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月十三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第三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❻ 代开个人机械租赁增值税发票要交多少个税
个人出租,无法计算所得额时按照销售额的1~2%计算个税。
❼ 请问建筑行业的机械租赁费个体户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谢谢
个体工商户的生复产制,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0元 5 0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份 10 250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份 20 1250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份 30 4 250
超过5050000元的部份 35 6750
本表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佘额。
❽ 机械设备租赁交税吗按多少比例交,交哪些税
1、营业税:机械设备租赁按照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租金收入依照回5%税率缴纳营业税。 2、城建税答按照营业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核定征收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如果是个人出租设备,只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20%。但在地税代开发票一般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在1%-3%左右。即: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附征率。
❾ 机械设备租赁如何交税
1、营业税:机械设备租赁按照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回照租金收入依照5%税率缴纳营答业税。
2、城建税按照营业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核定征收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租金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如果是个人出租设备,只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20%。但在地税代开发票一般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在1%-3%左右。即: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附征率。
❿ 以个人名义开机械租赁发票需要交什么税
直接交税点能给你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