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哪里发特殊工种证件
⑴ 特殊工种操作证起重指挥证在哪办
你好,办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的起重机械指挥,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取证。
办理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操作证到建设部门申请取证。
不叫特殊工种操作证。
⑵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全国通用分别有哪个部门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全国通用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法律规定】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⑶ 起重机械特殊工种作业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和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属于特殊工种
含以下操作项目:塔吊、塔吊指挥、汽车吊、升降机(井字架)、行吊等
起重工作为特殊工种,活跃在安装舞台上,在外行人看来起重工很普通,然而正是这个捆捆东西,挥挥手,却有很大的学问。
俗话说:“不怕你千招会,就怕你一招绝”一个好的起重工,可以带动整个安装队伍,控制着安装进程,也许正是他的一个小小的手指,改变了安装队伍的命运,随着科学的进步,设备的更新,告别了那种立抱杆,玩倒链的年代,不同吨位的设备,有不同吨位的吊车,不同的高度,有不同高度的设备,再也不必为超重而费心,于是人们思想观念开始淡化了,似乎对起重工的要求也没有那样严格了,起重工的水平也就有限了。
为了适应安装市场的需求,公司在面临人员少、任务重、工期短的情况下,大胆启用外来安装合作伙伴。作为一名与分包商同龄成长的吊车司机,几年来正是起重工的一个手指,让我学会了许多。然而分包商的起重工来自不同的地方,手势口令各种各样,所以实行标准的手势口令是很有必要的,司机与起重工之间减少了相互适应的时间,避免了工作中由误导产生的错误;加强起重工安全知识的培训,起重工在操作时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是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加强对起重工专业知识的学习,多学活用将会使工作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工程进度和车辆使用率。
起重工是建材行业中一个特殊工种,要完全掌握并不容易,它就是一本书,只要你用心去读,你就会在它身上明白很多道理。(陈立新)
⑷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那个部门办理如高空作业
1、安监局负责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工种证件包含哪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工种证件包含特种作业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殊工种
高温,高空,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⑹ 特殊工种的证件是哪个部门发的
应该不是一样的性质的,都有对口的项目。技术监督局主要发放技术职称类的,安监局主要以安全监理监控为主要归口。
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去那里办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⑻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全国通用吗分别有哪个部门颁发
特种作业来操作证是全国源通用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8)起重机械哪里发特殊工种证件扩展阅读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条件:
1、责任事故记录;
2、违法违章记录;
3、参加培训记录;
4、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二.所需材料:
1、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
2、委托书
3、天津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个人档案表;
4、制证所需资料的电子版;
5、申请取得资格证人员花名册。
⑼ 特种设备作业证件谁有权颁发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
依据:1、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2、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考证的流程: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发证手续
四、办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原收费标准已过期,新标准未实行,现未收费。
六、联系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