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里的发票认证机器怎么操作啊
❶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怎么办理
一、办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一般要向主管税务局或者发票认证系统软件维护单位申请开通。
2、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前,购买好税务专用扫描仪,报税U棒。
3、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前,先到税务局指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维护服务单位的网站,下载发票认证系统软件,安装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软件。
二、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
(1)税务局里的发票认证机器怎么操作啊扩展阅读: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
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你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❷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认证,认证后的进项发票方可抵扣。内报税流程,容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
1、税务局一般每月初(1 ~10日)为抄税期。抄税很简单,现在都是税控机开票,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接的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抄税就可以。
2、 将进项税发票和销售发票清单打印出来。进项税发票是从认证已经 通过时打印,销售发票清单是从税控机中打印。
3、根据打印清单填写各种报表,同时要有申报月份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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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❸ 如何在税务厅自助发票认证
认证步骤如下:
A.用户选择ARM上的“发票认证”功能菜单,系统提示放入贴有RFID标签的《一般用户资格证书》进行身份识别;
B.用户将贴有RFID标签的《一般用户资格证书》靠近ARM上的RFID读写器,系统读取RFID标签,识别用户身份,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下一步,否则系统提示继续放入合法RFID标签,
用户通过“退出”按钮返回操作主菜单;身份验证通过后,系统通过RFID标签读取用户识别号,调用用户基本信息,提示用户放入待认证发票;
C.用户按指定顺序放入认证发票,单击确定,系统开始扫描认证发票;
D.认证相符的发票存入“抵扣联数据库”中,并继续扫描下一张发票;异常情况下,“无法识别”、“超过90天”、“重复认证”、“税号不符”的情况,提示用户相应信息,并将异常认证发票数量信息记入操作日志中;
E.系统遇到失控发票时,系统提示用户具体信息,并将失控发票信息记录在日志中;
F.当系统遇到无法认证的发票,系统提示用户当前发票无法认证,继续扫描下一张发票;
G.发票扫描认证完毕,通过打印机打印认证相符的发票清单,并将所有发票退还用户;
H.日志操作:按照单张发票记录日志,包括企业名称,用户税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额,ARM编号,金额合计,税额合计,认证时间,日志时间,状态(正常认证,失控发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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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
2、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3、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4、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5、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6、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❹ 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怎么登陆
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登陆方法:
1、连接互联网,使用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在网络栏输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广东)按ENTER键,即可进入如下网页,点击下方的【确认】按钮。(以广东为例)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
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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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
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❺ 税务局的自助认证发票的机器,是不是都能在那上清卡的
税务局认证的机器,和你每个月抄报税清卡的机器是两样的,所以IC卡需要清卡,具体还是找服务窗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❻ 如何在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
可以在国税局的发票认证机上操作认证。
在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步骤如下:版
1、首先点开发权票认证机器的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界面。
以上就是在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的步骤。
❼ 增值税发票认证怎么操作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回,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答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7)税务局里的发票认证机器怎么操作啊扩展阅读: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你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抄税是金税工程下的一个程序,就是指将本企业本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七项数据信息写入IC卡。
报税是指企业持存有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七项信息的IC卡及相关纸质材料送到税务机关去,读入税务机关的电脑中,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中。
❽ 国税电子税务局发票认证勾选在哪里
网络搜索某某市(您所在地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控件,插上税控盘自动识别后输入登录密码即可登录
❾ 发票去税务局认证的话,应该如何认证,具体步骤是什么
那个不是打印机,是个扫描仪,一般由税务人员操作,你只需要把发票给他们就可以了,认证后税局工作人员会在抵扣联盖上 认证通过 的签章。你拿回去抵扣就行了。
❿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应怎样操作
到税务局认证发票的流程
1、去辖区内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找到发票认证的窗口
2、只要把需要认证的发票给国税人员
3、 认证完毕在发票抵扣联加盖已认证印章
4、把发票交个收票单位。还有一张认证通知单。
发票认证的关关规定
一、业务概述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无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利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企业提供的抵扣联进行防伪认证(对计算机不能识别但票面清晰的专用发票,按票面信息进行人工校正),根据认证结果的不同,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包括人工校正认证相符)认证完毕后,当场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要求企业当场核对发票份数,并返还企业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
(3)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2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发票,必须当即扣留;
(4)对于扣留的专用发票(包括运输发票),认证人员应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留通知书》,随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与扣留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于发现的当日移送稽查部门;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则须立即将专用发票原件和电子数据移送稽查局查处,同时将此情况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要立即将此情况以电话直接通知总局,并最迟于次日将专用发票复印件、《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直接传至总局,同时逐级抄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