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刻對仗什麼區別
① 對仗與對偶有什麼區別,請舉例說明
對偶和對仗是兩種極為相象的語言形式。所謂「相象」,是說它們相同之處較多而不同之點較少,所以區別起來就較為困難,甚至連一些工具書對這兩個概念都解釋得含糊其辭,不甚了了。如《辭海》「對仗」條下注釋曰:「指詩文詞句的對偶。」陝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學辭典》則解釋「對偶」為「修辭方法一種,……詩歌中叫『對仗』。」如此以「對偶」注「對仗」,用「對仗」釋「對偶」的輾轉解說,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結果是使人誤以為「對偶」與「對仗」是一回事,是一個概念的兩種稱謂。
那麼,究竟什麼是「對偶」?什麼是「對仗」?二者有什麼區別呢?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這種對稱的語言方式,形成表達形式上的整齊和諧和內容上的相互映襯,具有獨特的藝術效果。
對仗,是指詩詞創作及對聯寫作時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詩詞聯句在對偶基礎上,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並力避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上重復使用同一詞語。格律詩詞的對仗使語言音韻和諧,增強了節奏感和音樂美,達到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詩詞的對仗要求也就甚為嚴苛,符合上述原則的詩詞聯句便是對仗的;否則就是不對仗或對仗不工穩,這是詩詞創作所不允許的。
了解了對偶與對仗的特點,就能一般地區別什麼是對偶,什麼是對仗了。例如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岳陽樓記》)
這兩個句子各方面都符合對偶的要求,但由於其平仄不相對,音律欠和諧,並在同一結構位置重復使用了「天下」、「之」、「而」等這樣的詞語,所以不合對仗的要求。再請看下面這個例句: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劉禹錫《酬白樂天》)
這組聯句是原詩中的頸聯,無論哪個方面都完全合乎對仗原則,而且對得極為工穩,是最為典型的對仗聯句。
對偶與對仗其所以有這樣一些不同,主要是因為它們是運用於不同文體的。由於不同的文體對各自表達的要求不同,所以對表達形式的要求也就不同。作為修辭方法的對偶,常常被廣泛用於各種文體,其中古代散文和古體詩歌運用尤其頻繁。它整飭了語言,增強了語勢,而且兩個偶句互為補充、相互映襯,使語言頗具形式美和表現力。對仗則是格律詩詞獨具的一種特殊創作技法。興起於隋唐的格律詩,嚴格要求律詩中的頷聯與頸聯必須對仗。這一方法同時也為詞曲創作所採用;後來又被用於對聯撰寫。由於律詩詞曲的創作本身對語言運用有很高的藝術要求,講究煉字煉句,而對仗正好能夠在相當程度上極大提高詩歌的表達技巧和審美情趣,具有較高的藝術性和表現力。對仗的這些特殊功能顯然是對偶力不能及的。可以說「對仗」是格律詩詞創作和欣賞的重要標准之一,自然也就成了非詩詞莫屬的專用術語。正因如此,所以格律詩詞中的對仗雖同時也符合對偶的標准要求,但鑒於「對仗」本身的特點,並且為了有別於一般文體中的對偶,故而我們通常不以「對偶」稱之,而特稱之曰「對仗」。
② 對偶與對仗的區別
對偶與對仗是兩個概念,是兩種語言形式。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它專是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屬這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
對仗,是指詩詞創作和對聯寫作時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詩詞聯句在對偶基礎上,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詞性一致。
這句詩是對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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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偶與對仗是兩個概念,是兩種語言形式,二者有相同之處,但也有不同之處。對偶,是一種修辭格。它是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這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這種對稱的語言方式,形成表達形式上的。
對偶,在不同的領域有著不同的詮釋。在詞語中,它是一種修辭方法,兩個字數相等、結構相似的語句表現相反的意思。在語文中,對偶的種類很多,分為單句對偶、偶句對偶,多句對偶等。
參考資料對偶(漢語詞語)網路
③ 對偶與對仗有什麼區別
對偶,在不同的領域有著不同的詮釋。在詞語中,它是一種修辭方法,兩個字數相等、結構相似的語句表現相關或相反的意思
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
對仗多用於駢體文.
對仗:中古時詩歌格律的表現之一。對仗又稱對偶、隊仗、排偶。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一種駢偶。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首先是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應該相同,句法結構要一致,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等。有的對仗的句式結構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對。再次,要求詞語所屬的詞類(詞性)相一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詞語的"詞彙意義"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詞,它們所屬的詞義范圍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宮室、服飾、器物、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同一意義范圍內的詞方可為對。對仗的運用有寬有嚴,因而出現各種不同類型,有工對、鄰對、寬對、借對、流水對、扇面對等。在內容上則有言對、事對、正對、反對等名目。
詞語對仗的要求是:詞義必須同屬一類,如以山川對山川,以草木對草木等;詞性必須基本相同,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平仄必須相對,即以平對仄或以仄對平;結構必須對稱,即以單純詞對單純詞,以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對。
句式的對仗,主要是句子的結構相同,如以主謂短語對主謂短語,以動賓短語對動賓短語等。
對仗可使詩詞在形式上和意義上顯得整齊勻稱,給人以美感,是漢語所特有的藝術手段。
對偶又是甚麼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這里「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於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復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麼,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易·乾文言》) ,《詩經》說:「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採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④ 對仗 是什麼意思
語文中的對偶
一種修辭手法,其主要方式有
1、正對。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補、相襯的對偶形式。
例如:
a.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對。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對的對偶形式。
例如:
b.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3、串對(流水對)。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條件等關系的對偶形式。
例如:
c.才飲長江水,又食武昌魚。
根據上下句的形式又可以把對偶分為嚴式對偶和寬式對偶,嚴式對偶要求上下兩句字數相等,詞性相對、結構相同、平厭相對、不重復用字。如例句曲。寬式對偶對嚴式對偶五條要求只要有一部分達到就可以,不很嚴格,如例句c。
對偶和對仗是兩種極為相象的語言形式。所謂「相象」,是說它們相同之處較多而不同之點較少,所以區別起來就較為困難,甚至連一些工具書對這兩個概念都解釋得含糊其辭,不甚了了。如《辭海》「對仗」條下注釋曰:「指詩文詞句的對偶。」陝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學辭典》則解釋「對偶」為「修辭方法一種,……詩歌中叫『對仗』。」如此以「對偶」注「對仗」,用「對仗」釋「對偶」的輾轉解說,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結果是使人誤以為「對偶」與「對仗」是一回事,是一個概念的兩種稱謂。那麼,究竟什麼是「對偶」?什麼是「對仗」?二者有什麼區別呢?
1、對仗的基本特點是「對立」,對偶的基本特點是「對稱」。
2、對偶主要是從結構開工上說的,它要求結構相稱,字數相等;對比是從意義上說的,它要求意義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結構形式如何。
3、對偶里的「反對」(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就意義說是對比,就形式說是對偶,這是修辭手法的兼類現象。)
⑤ 對仗與對偶的區別
對仗與對偶的區別:
1、兩個概念。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這種對稱的語言方式,形成表達形式上的整齊和諧和內容上的相互映襯,具有獨特的藝術效果。
對仗,是指詩詞創作及對聯寫作時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詩詞聯句在對偶基礎上,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並力避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上重復使用同一詞語。
2、兩種語言形式。
格律詩詞的對仗使語言音韻和諧,增強了節奏感和音樂美,達到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詩詞的對仗要求也就甚為嚴苛,符合上述原則的詩詞聯句便是對仗的;否則就是不對仗或對仗不工穩,這是詩詞創作所不允許的。
對偶和對仗是兩種極為相象的語言形式。所謂「相象」,是說它們相同之處較多而不同之點較少,所以區別起來就較為困難,甚至連一些工具書對這兩個概念都解釋得含糊其辭,不甚了了。
3、運用於不同文體中。
如《辭海》「對仗」條下注釋曰:「指詩文詞句的對偶。」陝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學辭典》則解釋「對偶」為「修辭方法一種,詩歌中叫『對仗』。」
如此以「對偶」注「對仗」,用「對仗」釋「對偶」的輾轉解說,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結果是使人誤以為「對偶」與「對仗」是一回事,是一個概念的兩種稱謂。
總結來說:對偶用於散文和詩歌,對仗只用於律詩或對聯。對偶上下句可以有相同的字,對仗上下聯不可以有相同的字。對偶上下句不講究平仄相對,對仗上下聯必須平仄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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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仗與對偶的相同點:通過比較看,二者相同點在於都有一個「對」字,說明了都應該是兩句相對的,整體結構要相同,意義是要相關(也就是有一定的聯系)。其審美作用都是使語言的音韻更加和諧,增強了語言的節奏感和音樂美,提高表達效果。
由於不同的文體對各自表達的要求不同,所以對表達形式的要求也就不同。作為修辭方法的對偶,常常被廣泛用於各種文體,其中古代散文和古體詩歌運用尤其頻繁。它整飭了語言,增強了語勢,而且兩個偶句互為補充、相互映襯,使語言頗具形式美和表現力。
對仗則是格律詩詞獨具的一種特殊創作技法。興起於隋唐的格律詩,嚴格要求律詩中的頷聯與頸聯必須對仗。這一方法同時也為詞曲創作所採用;後來又被用於對聯撰寫。
由於律詩詞曲的創作本身對語言運用有很高的藝術要求,講究煉字煉句,而對仗正好能夠在相當程度上極大提高詩歌的表達技巧和審美情趣,具有較高的藝術性和表現力。對仗的這些特殊功能顯然是對偶力不能及的。
可以說「對仗」是格律詩詞創作和欣賞的重要標准之一,自然也就成了非詩詞莫屬的專用術語。正因如此,所以格律詩詞中的對仗雖同時也符合對偶的標准要求,但鑒於「對仗」本身的特點,並且為了有別於一般文體中的對偶,故而我們通常不以「對偶」稱之,而特稱之曰「對仗」。
⑥ 對仗,對偶,對比的區別
對偶是將兩個片語或句子成對地排列起來的一種修辭方法,一般由出句和對回句組成;這答兩句必須字數相等,結構相同,且意義緊密相連,或相關,或相對,或相反。
對仗的適用范圍非常小,是詩詞中的對偶句,且屬於嚴對。跟對偶相比,對仗有諸多限制。
對比,則是另外一種修辭方式,雖然都是兩兩相對,卻有本質的不同。對比的特點是內容上的「對比」,對偶的特點是形式上的「對稱」。對偶是從結構形式上說的,對比是從意義上說的,它要求意義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結構形式如何。
⑦ 對仗和對照的區別
對仗,中古時詩歌抄格律的表現之一襲。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對仗多用於駢文。
對仗又稱隊仗、排偶。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一種駢偶。
對照,漢語詞語,即把兩種相差、相反、相關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差、相反、相對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照,使之相反相成,以更鮮明地表現事物特徵,也稱對比。
⑧ 對比與對仗的區別
1、對比是把具有明顯差異、矛盾和對立的雙方安排在一起,進行對照比較的表現手法,還版是把對立的意思或事權物、或把事物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較,讓讀者在比較中分清好壞、辨別是非。對比是把兩個相反、相對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反、相對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用比較的方法加以描述或說明,這種寫作手法叫對比,也叫對照。
在文學理論上,對比是抒情話語的基本組合方式之一。它把在感覺特徵或寓意上相反的詞句組合在一起,形成對照,強化抒情話語的表現力。運用對比,能把好同壞,善同惡,美同丑這樣的對立揭示出來,給人們以深刻的印象和啟示。
2、對仗又稱隊仗、排偶。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
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一種駢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