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是什麼
① 一般正規的金銀珠寶店會加工金銀首飾嗎
現場加工 現在很少了多是換的 要是你的黃金是千足 加工後就當明間舊料足金的了 不合算 你以後要是換千足就要多掏錢了
② 對於帶料加工金銀首飾,應按受託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這樣豈不是多交稅,為什麼
納稅人採用以舊換新、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其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徵收消費稅。
③ 金銀首飾消費稅的處理
1.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其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如果納稅人銷售金銀首飾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額,在計算消費稅時,應按以下公式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2.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並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3.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託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徵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4.納稅人採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徵收消費稅。(此時金銀首飾增值稅計稅依據也照此計算)
5.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金銀首飾,應按納稅人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徵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納稅人為生產企業時,公式中的「購進原價」為生產成本,公式中的「利潤率」一律定為6%。
6.金銀首飾消費稅改變納稅環節後,用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鑲嵌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④ 帶料加工金銀首飾
問題1.對,就是委託方提供材料,受託方只負責加工。
問題2.消費稅回不是流轉稅,所以不答會重復征稅,但是委託加工環節受託方取得的收入也必須納稅,所以這個環節上有稅,到了銷售環節的時候可以在計算消費稅時扣除加工環節已經交過的稅後作為計稅依據。
⑤ 帶料加工金銀首飾怎麼理解
金銀首飾是在零售環節納稅。那就要看是否屬於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零售單位回,如果是不需交答納消費稅,如果不是,則視同零售交納消費稅。對個人收取的金銀首飾加工費(不是帶料加工),受託方不需要需要計算消費稅。
⑥ 「帶料加工金銀首飾」是什麼意思與金銀首飾以舊換新、翻新改制有什麼區別
比如復我帶一塊金子去加工制店加工成首飾,就屬於帶料加工,我就是最後的消費者,所以這是視同零售環節,要交消費稅。金子不屬於金銀首飾,是不交消費稅的。所以加工成首飾後要全額計算消費稅。
翻新改制是指顧客自帶舊金銀首飾去商家重新製作一款由顧客選定樣式的金銀首飾,收取一定的加工費,如果新金銀首飾的重量超過舊金銀首飾的重量,顧客還要支付這部分的差價。
翻新改制,我帶一個金戒指,去委託加工成金項鏈,金戒指原來是交過消費稅的,所以此時只對差額徵收消費稅了,即以受託加工方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金銀首飾的以舊換新,以新首飾的售價扣除舊首飾的作價後,實際收取的差價計算增值稅和消費稅。
⑦ 什麼是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
什麼稅啊`沒開正式發票怎麼會有稅`而且稅一般都是10%.而加工的利潤是沒有這么多的.反正我是不要交稅只要開個開個收款收據憑證就行`
⑧ 如果是帶料加工的,委託方不代收代繳消費稅可以這樣理解嗎
這樣理復解:帶料加工是行業術語制,也是由委託方提供材料,受託方提供加工勞務,其計稅依據與委託加工的方法是一致的,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也是先按受託方同類貨物銷售價格確定,無同類貨物售價的,才要按組價計算消費稅。但不同的是,一般的委託加工,委託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帶料加工業務,受託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一般常說的是金銀首飾的帶料加工。
⑨ 什麼叫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
帶料就是指.自己帶上金銀原料來找師傅打造首飾。
⑩ 受託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誰是納稅人呢
金復銀首飾消費稅的納制稅人,一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零售金銀首飾的單位和個人;委託加工、委託代銷金銀首飾的,委託方也是納稅人;
二是為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加工金銀首飾。加工包括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等業務,不包括修理、清洗業務;委託代銷是指其他經營單位零售。由於實際從事零售業務的單位是受託方,零售行為的發生地也在受託方,因此,納稅人必須是受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