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撥料怎麼賬務處理
❶ 來料加工委託加工賬務處理的詳細步驟是怎樣的
一、來料加工企業的會計處理
(一)收入的核算
首先,根據財政部1998年頒布的收入確認原則,來料加工企業在報關出口後就應確認收入。因為此時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外方,加工企業對商品已不擁有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不再對已出口的商品實施控制,同時與交易相關的加工費收入已轉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夠可靠地計量。
其次,對內外加工業務收入應分別核算。目前,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往往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可能既做進出口貿易,又做生產、加工業務。這就要求企業要分清業務的主次,主營業務在「營業收入」中核算,而兼營業務則在「其他業務收入」中核算。來料加工企業也有類似問題,比如來料加工企業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既從事對外加工業務,又搞國內加工,這時就應分別核算對內、對外加工業務。外加工費收入免徵增值稅,而內加工費收入則要征稅,如果劃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稅待遇。另外,企業出售廢料的收入,應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因為它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
第三,境外委託方代支的費用應如實計入收入。目前,國內來料加工企業加工費收入定得普遍較低,境外委託方往往與國內來料加工企業簽訂某些協議,代支部分費用(如廠租、報關費等大額支出),例如某制衣廠,1997、1998年兩年虧損總額高達899萬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費收入為72萬元,費用成本總額為445萬元,收入僅占費用的16%,而僅工資一項開支就達312萬元。該廠付出312萬元的工資卻只取得72萬元的收入,且該廠成立10年來,一直處於這種狀況,卻能經營下去。究其原因,原來境外委託方經常付給該廠現金(是人民幣而非外匯)以供日常開支,這部分現金則掛在「其他應付款」賬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這就變相轉移了企業加工費收入,從而轉移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同時由於加工費收入過低,也減少了國家外匯收入。對於外商代支的此類費用可理解為價外補貼收入,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費用的核算
首先,費用核算應細化。一般地,大的來料加工企業可將費用分為「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用於生產方面的費用計入「製造費用」,用於辦公管理方面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而對於小的來料加工企業來講,也可將所有費用都計入「管理費用」。對於出口方面的費用,如監管費、商檢費、衛檢費、打單費、場檢費、招待費、補助費等,大部分企業都把它們放入「報關費」。其實,這樣做不利於企業進行財務分析,最好的辦法是分項單列。比如說,有的來料加工企業每月報關費有幾十萬元,但具體是什麼開支卻不清楚,而分開列記就不存在上述問題。同時,衛檢費、場檢費等是按車次收取的,監管費、商檢費是按材料價值來計算的,如果實際支出金額偏差較大,就可檢查是否有不正常開支,從而促進企業做好財務分析。
其次,購進原材料和輔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應單獨核算並計入成本費用。來料加工企業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輔料是通過海關進口的,也有小部分輔料是從國內采購的。在國內采購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計入成本費用。這是因為,按照現行稅收政策,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一律實行「出口免稅」管理辦法,即進項稅額(包括進口料件和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最後生產加工環節不征稅,出口也不退稅。這與進料加工貿易不同,進料加工企業使用的國產料件可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從事來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出口企業,為生產或加工復出口的免稅貨物而購進的已稅原材料、輔料等,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和辦理退稅,而應單獨核算並轉入來料加工經營成本中。若不能單獨核算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的,按銷售比例分攤其耗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
二、來料加工企業的稅收優惠
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徵其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應憑來料加工出口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核銷手續,對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從以上規定我們知道,承接來料加工業務的出口企業在料件進口後,可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而無須等來料加工手冊核銷後再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來料加工企業辦理免稅證明須報送的資料有:加工貿易業務合同批准證、對外加工裝配合同、進口料件申請備案清單、出口成品申請備案清單、出口製成品及對應進口料消耗備案清單、合同基本情況(含封面)、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申請免稅報告、上一批貨物的合同銷案申請表。
委託加工物資企業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也可以採用上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或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分攤本期應分攤的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❷ 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分錄怎麼做
對於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應設置「委託加工物資」科目予以反映。該科目用於歸集版委託加工材料所發生的實權際成本,包括撥發的材料成本和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及加工費等。如果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還應分攤成本差異。為了簡化賬務處理,分攤的成本差異可按上期成本差異率計算。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材料等貨品,應按實際成本結轉至相應的存貨賬戶。如果按計劃成本計價,應同時結轉由此發生的成本差異。加工完成後剩餘未用的撥出材料應由加工單位退回,驗收入庫時轉入相應的存貨賬戶。「委託加工物資」賬戶的期末余額反映委託外單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資的實際成本,該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和受託加工單位設置明細賬,反映各種委託加工物資的詳細資料。
1、發出材料委託外單位加工: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等相關科目
2、發生支付的運費、加工費等均計入委託加工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等
3、加工完畢回來辦理入庫入續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
❸ 關於委託加工的賬務處理
關於委託加工的賬務處理:
發出加工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版
貸:權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材料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加工完畢收回時:
借:原材料(或產成品)
貸:委託加工材料
委託加工,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但對於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加工產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製產品徵收增值稅。
❹ 委託加工賬務處理的辦法是怎樣的
一、委託方的賬務處理,發出商品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發生消費稅時按照收回的委託加工物資是否直接對外出售,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最終收回時:
借:庫存商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
二、受託方的會計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託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借記「受託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領用時作相應的附註說明。
(2)對於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應付職工薪酬或製造費用)
(3)完工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託方時:
①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的產品屬於消費稅應稅產品的,受託方應該履行代扣代繳消費稅義務,這里的計稅價格一般參照同類產品的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②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③在備查簿中將受託加工物資注銷,貸記「受託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
(5)受託方上交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❺ 委託加工材料帳務處理
呵呵 本公司就是加工企業,對於客戶也只是一張加工費發票而已
包括我們發內給供應商容的加工素材也只是自己做統計,輸出多少,加工完成返回多少,供應商欠交多少等等
做其他的太麻煩了,如委託加工物資還要對自己的素材估價等等,到時候還會有不良返回、重工、報廢等其他因素使你的賬不好做
❻ 外發材料委託加工賬務處理方式,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委託加工物資—(受託公司)xx產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可以抵扣的)
貸:銀行存款
❼ 委託加工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貸:委託加工物資
「例」A企業將生產應稅消費品甲產品所需原材料委託B企業加工。2007年5月10日,A企業發出材料實際成本為51
950元,應付加工費為7
000元,消費稅率為10%,A企業收回後將進行加工應稅消費品甲產品;5月25日收回加工物資並驗收入庫,另支付往返運雜費150元,加工費及代扣代交的消費稅均未結算;5月28日將所加工收回的物資投入生產甲產品;6月5日銷售甲產品一批,售價3
800
000元,貨款尚未收到。A、B企業均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為17%。
①B企業(受託方)賬務處理為:
應繳納增值稅額=7
000×17%=1
190(元)
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51
950+7
000)÷(1-10%)=65
500(元)
代扣代交的消費稅=65
500×10%=6
550(元)
借:應收賬款
14
7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190
——應交消費稅
6
550
②A企業(委託方)賬務處理為:
發出原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51
950
貸:原材料
51
950
應付加工費、代扣代交的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7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190
——應交消費稅
6
550
貸:應付賬款
14
740
支付往返運雜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150
貸:銀行存款
150
收回加工物資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59
1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59
100
生產甲產品領用收回的加工物資:
借:生產成本——甲產品
59
100
貸:原材料
59
100
銷售甲產品:
借:應收賬款
4
446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
8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
800
000×17%)646
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
800
000×10%)38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80
000
計算應交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380
000-6
550)373
450
貸:銀行存款
373
450
如果A企業5月25日收回委託加工的物資時,採用計劃成本法進行核算,計劃成本為60
000元,則會計分錄應為:
借:原材料
60
000
貸:材料成本差異
900
委託加工物資
59
100
❽ 委託加工會計分錄
僅供參考
撥付材料加工:
借:委託加工物資 2940
材料成本差異 60
貸:原材料 3000
支付運雜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
貸:銀行存款 1170
支付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收回材料
借:原材料 5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4040
材料成本差異 960
❾ 委託加工材料的會計分錄
企業發生委託加工業務時,如何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定額消費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定額消費稅
應納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