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加工資第一個月怎麼算
㈠ 面試的時候老闆有說過3個月之後有加工資,,但是已經過了三個月還是沒有加,求教要怎麼委婉的和老闆說
建議直接和老闆溝通,第一讓老闆知道你對自己的工作有信心,第二表明自己坦誠。可以主動跟版老闆談談,權了解下老闆對你這三個月工作的滿意度,是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是否有優點。老闆一般就明白你的用意了,如果老闆對你的工作挑不出什麼大毛病來,是沒有理由不給你加的。如果老闆裝傻,那就不需要和他繞彎子了,直接接著問「那我目前是否達到了老闆您之前承諾加工資的條件了呢?」。如果老闆沒誠信,那就沒啥意思了。
希望能幫到你!
㈡ 工作三個月第一月工資350後面兩月工資是第一月的兩倍三個工資共多少元
350+350×2×2=1750(元)
答:三個月的工資一共1750元
㈢ 試用期三個月,是第四個月漲工資嗎。
公司應該有相關規定。1-15號(上半月)入職的,算一個月。15號後入職的,當月就不算一內個月。
你是容2月26入職的,就跟你同事是3月14號入職的一樣,都是按你是3月1號入職,到4月1號才算你不入職了一個月,要6月份才開始漲成正式工資,要7月份發6月份工資的時候,你的工資才會增加。
㈣ 試用期三個月 工資前兩個月3500 後面4000 工資怎麼算
試用期工資低,工作有進展很努力表現好了工資以後可以長。
㈤ 剛入職一家公司,公司規定員工要三個月後才發第一個月工資,這樣合法么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並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規定主張經濟補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同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法律是法律,現實是現實,如果你想繼續干,多數情況可能得忍氣吞聲了,你是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工資能按月索要回來,但你也小鞋穿定了。兄弟,自己權衡吧。
㈥ 要是一起發放三個月的工資個稅會不會合計到一起計算啊
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每月實際發放的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是一起發放三個月的工資,個稅會合計到一起計算,造成多繳納稅款,很不合算。
拓展資料
1980年9月10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標准為800元;1987年1月1日起,把對中國國內公民的個人所得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改為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個人所得稅成為對在中國有所得的外籍人員徵收的一種涉外稅收。
1994年1月28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實施細則》,將個人所得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合並為統一的個人所得稅。
2006年國家將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准提高至1600元。
2008年3月份起,個稅按2000元/月的起征標准算。
4、徵收范圍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
(8)財產租賃所得(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
(9)財產轉讓所得(股票轉讓、量化資產股份轉讓)
(10)偶然所得(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㈦ 試用期3個月滿後,公司不給轉正,延長了一個月,工資怎麼計算
公司單方面延長一個月試用期違法,應當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滿,勞動者不符合版錄用條件的權,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未經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單方面延長試用期,違反了勞動合同對於試用期的約定,屬於無效行為。延長的試用期應當按正式期計算。
㈧ 例如是3月25號入職,三個月試用期過後,6月25號,那當月的工資該如何計算,還是試
25號路至三個月試用期過後6月25號那當天的工資是按什麼計算的?還是按原來的路設計吧,這個肯定不是了,這個是六小時工資,是按轉正以後的正式工作的份上算了。
㈨ EXCEL公式計算,員工工作滿三個月加工齡工資30,以後每3個月加30,4年封頂
假設a1中的入職時間
在b1中輸入或復制粘貼下列公式
=min(int(datedif(a1,today(),"m")/3)*50,1000)
下拉填充
㈩ 今年三月一號換的工作,老闆說三個月後加工資到現在半年過去了也沒有見有工資加、剛開始接觸新的工作難免
當然應該提,老闆說話必須算數,既然答應三個月後加工咨,到時間老闆就應兌現,過去半年,早就該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