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和全買斷的區別是什麼
① 代銷和買斷的區別
一、代銷,就是指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家把產品讓給批發商或零售商銷售,在規定時間或者在批發商、零售商銷售該產品後才收取貨款的銷售方式。它實際上是廠家(代理商)把產品讓給商家的「試用」過程,若「試用」成功,商家就會經銷該產品。代銷是有風險的,弄不好廠家代銷出去的產品既收不到貸款也取不回貨。
銷售或經銷的意思很明確,就是你供貨他出賣你的產品,雙方要對相關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代理要約定清楚代理什麽,有代銷產品,還有代理某方面的知識產權。代理銷售含義也有不同,在市場中,銷售者有的是買斷進貨自己銷售自負盈虧;但有不少是代銷,銷售的產品與進貨的製造商並不脫離,如果賣不出去,不都是由銷售商負擔,被代理的製造商也承擔後果。如何界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都看雙方所訂立的合同了。
一、 品牌買斷的含義
品牌買斷的意思,就是利用已有的機構的威望,開展一項似乎與該機構的正常運營有關的活動,從而巧借已有機構的威望、但擺脫原有機構的控制,節省費用地、便利地「取信於民」,所得利潤由雙方分享。
品牌買斷最流行時期,是80年代初;那時,幾乎所有「有威望的機構」都參與了「賣品牌」,如出版社賣書號由書商獨立運作;報社賣版面搞「有償新聞」,以自己的威望掩護企業的商業意圖;「核心刊物」賣版面搞「以什麼養什麼」;電視台把某些時段承包給廣告公司搞「排名榜」之類活動;醫院把冰箱彩電都寫入「處方」;某些職能部門賣「國優、部優、省優」或批文、鑒定證書;大學尤其是「黨校系統」的大學,賣「真的假文憑」。永久、鳳凰、五星等工業企業也搞「聯營企業」收「品牌使用費」。
今天,許多名牌大學在異地設立了多如牛毛的「MBA培訓中心」等時髦機構,許多醫葯公司取得某項只有醫葯公司才能取得的葯品批發經營認證後再轉讓,如果仔細審查,我們將不難發現,其中的許多,實際上不是這些名牌大學、國營醫葯公司自己在運作,而僅僅是「品牌買斷」。
表面上,它很象「目標責任制」或OEM,但究其本質,卻迥然不同於任何正規化的方式。
(1)主持者不對品牌的增值或貶值負責
品牌買斷者並不是品牌的完全所有者:品牌買斷者所能買到的只是臨時性權利,如書商即使選題能力、組稿能力、發行能力、編輯能力等都很優秀,出版社社長編輯們再平庸無能,書商也永遠成不了出版社;吳總的白酒經營能力、經營業績再強大,王總再犯一系列低級錯誤使企業不斷虧損,吳總也永遠成不了王總。
所以,品牌買斷者的唯一出發點就只能限於「利用消費者對原有機構的品牌的信任,獲取利潤」。「品牌買斷制」實施過程中諸多短期行為就是從這里起因的。
(2)出讓者不關心品牌的增值或貶值
為什麼有些國家的醫生絕不敢「開大處方」騙患者的錢財,而中國的醫生則必然要「開大處方」騙患者的錢財?表面原因是,中國是「以葯養醫」,「以葯養醫」的直接含義必然是:不能以治病的需要為唯一出發點、而必須以賣葯的目的為更重要的出發點。更深層的原因是,國外那些國家的醫生,其職業生涯取決於個人品牌而非醫院品牌,不為患者造福、犧牲患者的利益,就象辯護律師出賣當事人的機密、媒體搞有償新聞、會計師做假帳、資產評估機構賣證明、建築監理公司賣鑒定書、政府賣批文等一樣,是突破「職業道德的底線」的最嚴重行為,是要被永遠清除於該行業的。但中國都敢賣,原因就在於,個人沒有品牌或個人品牌的意義不大,品牌不屬於具體的人,也就沒有個人損失。如,「以葯養醫」造成的患者不滿有醫院承擔,文憑名不副實的責任有大學承擔。白酒買斷者短期行為透支了品牌,稀釋了消費者的信任,也不關賣者領導人個人的事。個人得利而公共機構承擔責任,多好的事情。
所以,之所以連品牌也敢賣,深層原因是「品牌不歸我所有」。
日用工業品行業「品牌買斷」已經葬送了一大批名牌企業:70年代以前風靡全國的那些名牌,那些具有幾十年乃至幾百年榮譽的名牌,垂死前都有一段瘋狂的「聯營」也就是賣品牌使用權的歷史;
現在有論到白酒了。
原因是完全相同的:日用工業品行業的這些名牌,同名牌大學等的品牌資源一樣,都是祖先創下的,那些祖先要麼是資本家,要麼是「資產階級知識份子」,早已喪失所有權,這些品牌屬於「沒有主人的金庫」,誰賣誰受益,買的人出了問題也不須賣者承擔責任。白酒行業的
如果是自有品牌,如可口可樂、海爾,誰捨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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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代加工和貼牌加工的區別是什麼
一、代加工(OEM),就是在原產上在給別人加工。
二、貼牌加工即商家自己不生產,而是專委託其他生產企業屬生產,而品牌是自己的。
拓展資料:
代加工(OEM)的基本含義是定牌生產合作,俗稱代工。就是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而生產能力有限,甚至連生產線、廠房都沒有,為了增加產量和銷量,為了降低上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為了贏得市場時間,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託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所訂產品低價買斷,並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託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即為OEM,承接這加工任務的製造商就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就是OEM產品。OEM的特徵就是:技術在外,資本在外,市場在外,只有生產在內。
③ 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在稅務處理上有何區別
【例】某公司為出口型生產企業,為國外A公司加工了一批產品,進口保稅料
件價值5000萬元,加工完成後返銷A公司,售價8000萬元,為加工該批產品耗用輔
料、備品備件、動能費等進項稅額50萬元,該產品增值稅稅率17%,退稅率15%。
該公司在進行避稅籌劃時,擬定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採用進料加工(買斷加工)的方式給國外A公司加工這批產品,加工完成後,全部
銷售給A公司。
方案二:採用來料加工(不買斷加工)方式,加工完成後,同樣銷售給A公司。
那麼,哪個方案更好呢?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雖已有部分條款失
效,但以下規定仍有效: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方案一採用進料加工方式,實際上屬於買斷加工,即該生產企業把A公司提供的產品按照
5000萬元的價格買下,然後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再返銷給A公司。該生產企業銷售貨物給A
公司,可以享受國家出口退稅優惠政策,從而得到出口退稅額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出口銷售額-保稅進口材料) x (17%-15%)]
=0-[50- (8 000-5 000) ×2% ]
=10 (萬元)
說明企業不但沒有得到稅務部門退回的稅款,反而增加了應納稅額10萬元。
方案二採用來料加工方式,屬於沒有買斷的加工,即該企業不買下A公司提供的產品,而是
在加工合同上註明以來料加工的方式給A公司加工該批產品,等加工完成後,再返給A公司。由
於該方式實行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不征稅也不退稅),則該生產企業不用繳納增值稅。
方案二不用繳納增值稅,從而為企業節省了10萬元的應納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該公司的返銷價格如果改為70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按進料加工方式: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出口銷售額-保稅進口材料) x (17%-15%)]
=0-[50- (7 000-5 000) ×2% ]
=-10 (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 (7 000-5000) ×13% =260 (萬元)
當期應退稅額=10 (萬元)
說明該生產企業不但可以不繳稅,還可以從稅務部門得到的增值稅退稅額為10萬元。
如果還採用來料加工方式,由於不征稅也不退稅,該企業將不能獲得增值稅退稅額。
可見,出口生產企業在考慮用什麼加工方式避稅時,應該考慮產品的銷售價格,即利潤的大
小,對於利潤率較小的出口貨物宜採用進料加工方式,對於利潤率較高的出口貨物採用來料加工
方式則可以避稅。
④ 專利技術轉讓和買斷有什麼區別
1、整體的專利轉抄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後,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於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⑤ 代銷和買斷的概念區別是什麼
代銷是貨款在商店售出後支付給供應商,買斷是在商品到達銷售商處後立即支付。區別在於前回者銷售答風險完全在供應商處,而且沒有庫存的壓力。而後者的銷售風險在銷售商處,但是銷售商會就此得到比較低的價格,但庫存的壓力要大得多,考驗你的承受能力
⑥ 代工和代加工是一回事嗎
委託加工是復指由委託方提供製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 對於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加工產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製產品徵收增值稅。
代加工(OEM)的基本含義是定牌生產合作,俗稱「代工」。 就是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而生產能力有限,甚至連生產線、廠房都沒有,為了增加產量和銷量,為了降低上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為了贏得市場時間,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託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所訂產品低價買斷,並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託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即為OEM,承接這加工任務的製造商就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就是OEM產品。
⑦ 代加工和貼牌加工的區別在哪
河南益草吉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告訴大家,其實貼牌的本意就是所謂的代版加工,我下訂單你來生權產,然後貼我的品牌,就是我的產品。具體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合同加工,俗稱代加工。
我司主要經營oem貼牌、消字型大小貼牌、膏葯貼牌代加工,是河南中科醫葯研究院旗下一家專注於傳統中醫葯生產、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公司。
⑧ 超市裡的自有品牌和買斷商品有什麼區別啊
超市自有品牌,是一種從設計、原料、生產到經銷,為超市全程式控制製版的產品,由超市選權中的供應商生產,貼有超市自己的品牌。品牌可以以超市為名,也可以是另創的。品牌所有權歸超市。
因為自由品牌省去了商業流程和市場費用,所以價格要比同類商品便宜,因此具有價格上的競爭力。像家樂福的「家樂福」牌,沃爾瑪的「惠宜」牌,都屬於自有品牌。
買斷商品是一種代銷方式。超市出售的商品有兩種,一種是經銷商和超市簽協議,在超市設立貨架,把產品放在超市出售,超市提供的是一個平台;另一種是超市將經銷商的貨全部買下來,自行銷售。後一種方式就是買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