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加工中心 » 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發布時間: 2021-01-22 09:08:12

㈠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1.達到衛生要求,要有衛生許可證,人員要有健康證,無腸道及嚴重疾病。

2.排煙,版排污設施達到防疫站權要求。

3.作坊設備的安全,合格要求要符合生產要求。放蠅燈,紫外線殺蟲燈要配備。

4.器具要有消毒設施,如紅外線消毒櫃。

5.建立24小時內開機關機清洗流程和記錄,月度季度清潔計劃和記錄。

6.采購規章及防止采購和鑒別蔬菜肉類,不符合食用產品的處理匯報上級單位的制度。

㈡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什麼制定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國家標准通過審查

據不完全同統計,我國有幾十萬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生產設備簡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差、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缺乏、質量衛生控制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另外,目前我國現有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技術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成本高和適用性不強,導致小作坊自身得不到必要的指導,政府有效監管小作坊也缺少必要的技術支撐。2006年至2008年,為了全面配合質檢總局幫扶和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促進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升,由我院食品與農業標准化研究所牽頭的標准起草組經過艱苦的實地調查、研討、徵求意見和試點省份實施驗證等工作,研製完成了該標准。
該標准緊密結合目前我國食品小作坊的現狀及特點,以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的發展趨勢,首次提出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以最低程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原則,對包括生產與加工場所、設施與設備、加工過程式控制制、人員、質量安全管理、包裝貯存與運輸和食品標識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該標准適用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也適用於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監管。
目前,這些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尤其是在廣大農村仍是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保證其生產食品的質量安全,新發布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該標准將為幫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高其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水平提供技術指導,對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法》、提升我國整體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發展農村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提問者評價
謝謝

㈢ 關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辦法的具體內容在什麼文件里有

食品安全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食品小作坊要嚴格依法生產經營 (一)食品小作坊是指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下,有固定的廠房(場地)、簡單的生產加工設施,有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但不具備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件,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二)食品小作坊的經營者應當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從業培訓,掌握相應的法律法規知識和食品安全知識,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 (三)食品小作坊要向社會作出所生產的食品質量安全的公開承諾,並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四)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病死毒死、腐敗變質、污穢不潔、霉變生蟲、回收或者受到其他污染的原材料、含有超過國家標准限量的物質或者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加工食品;不得用非食品原輔材料生產加工食品。 (五)食品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范圍 1.食品小作坊可以生產具有地方特色且採用傳統工藝生產的食品。不得生產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冷凍飲品、罐頭製品、果凍和各種酒類等高風險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要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准,確保食用後人體健康安全。 2.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不得超出所在地縣級質監部門規定的銷售區域銷售,並不得進入商場、超市銷售。 (六)食品小作坊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無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違法小作坊,衛生、工商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等有關規定堅決予以取締。 二、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履行好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管職責 (一)地方各級政府要對食品小作坊監管實行統一領導,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全面安排部署本地區食品小作坊的監管工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充分發揮農業、衛生、質監、商務、工商、食品葯品等部門的監管職責,推進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形成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監管體系。建立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和監管責任制,明確分管領導,強化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當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二)農業、衛生、質監、工商、商務、食品葯品等監管部門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降低門檻、減免辦證、辦照費用、改進工作作風、主動上門服務,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引導和幫助食品小作坊合法生產經營。 (三)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小作坊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後,由衛生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對已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小作坊,在生產經營中發現有不符合規定衛生條件的,由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滿仍不符合條件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並依法取締。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為食品小作坊的注冊登記提供便捷服務,並按下列情況分別予以處理: 1.對已辦理前置審批手續(衛生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小作坊,要督促其盡快辦理營業執照。 2.對未辦理前置審批手續(衛生許可證)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限期辦理相關前置審批手續和營業執照,逾期不辦理的予以查處取締。 3.符合企業登記條件的,依法登記為相應的企業。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由所在地工商所直接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對農村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個體工商戶免收登記費和管理費。 4.引導和鼓勵一定區域內已形成「一鄉一特產」、「一村一產品」的生產經營者互相聯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登記注冊為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質監部門要督促取得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食品小作坊與之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指導食品小作坊規范生產。 1.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所使用的添加物質應在所在地縣級質監部門備案。 2.結合當地生活習慣和群眾食品消費的實際情況,由縣級質監部門確定食品小作坊產品的銷售范圍,並建立有關登記備案手續。 3.對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質量檢查和檢驗;對質量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者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小作坊,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三、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一)加強食品小作坊監管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監管部門要狠抓薄弱環節,集中力量,採取有力措施,重點抓好對無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同時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嚴格把關、各方聯合行動、整治與幫扶結合」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通過整合監管力量,規范小作坊守法生產經營,提高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政府各監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全面調查和掌握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食品小作坊的底數和基本情況,明確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監管地區,實行區域監管,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 (三)縣級政府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施日常巡查。重點巡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衛生條件,產品銷售范圍、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等。並將日常巡查結果建檔留存。 (四)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監管部門要積極引導和鼓勵同一地區同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統一標准、規范工藝、股份重組、聯合經營;鼓勵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和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吸納小作坊作為配套加工戶,逐步使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建立體現區域產品特色的經濟聯合體或者「公司+散戶」的生產經營模式。 (五)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監管部門要幫助和指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聯建檢驗室。對同一區域,生產同一類產品的小作坊,要鼓勵、指導他們聯建檢驗室;也可以對小作坊相對集中的地區,在自願的基礎上,鼓勵引導聯合建立綜合檢驗室。對聯建檢驗室的小作坊,要指導其建立對食品質量安全承擔連帶責任機制,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認真履行產品出廠檢驗義務。 (六)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質量安全快速反應機制,對食品出現安全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並且要做到早發現、早判斷、早把握、早打擊、早控制,力爭把危害程度減小到最低。 食品生產者一旦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有關部門要鼓勵生產者主動發現問題,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食品小作坊的違法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要為舉報人保密。經調查屬實的,受理部門要給舉報人適當獎勵,同時對舉報對象及時查處。 (七)政府各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以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未領取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履行相應責任或存在其他違規、違法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予以取締和查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及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有責任配合政府各職能部門查處無證無照等違規違法經營行為,有義務配合政府監管部門加強對本區域內食品生產者的管理,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本區域內的違法經營行為。任何組織及個人不得為無證無照經營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和保管、倉儲等條件。供水、供電等公共服務行業,在接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下達對違法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停水、停電等協助執行通知後,應立即予以執行。 (八)政府各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山西省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規定,對各級質監等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食品質量監管不力和有關問題長期失察、釀成嚴重後果並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當事人及領導者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㈣ 自己開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什麼條件

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於2018年12月29日修正,其中第三十六條規定:

1、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

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

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

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

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4)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㈤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的條件:
1.達到衛生要求,要有衛生許可證,人員要版有健康證,無腸道及權嚴重疾病.
2.排煙,排污設施達到防疫站要求;
3.作坊設備的安全,合格要求要符合生產要求.放蠅燈,紫外線殺蟲燈要配備.
4.器具要有消毒設施,如紅外線消毒櫃;
5.建立24小時內開機關機清洗流程和記錄,月度季度清潔計劃和記錄.
6.采購規章及防止采購和鑒別蔬菜肉類不符合食用產品的處理匯報上級單位的制度;等

㈥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定義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其生產規模、生產條件、固定從業人數等達不到國家規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許可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包括餐飲服務類和非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餐飲服務類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即時製作加工、銷售食品並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場所及設施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6)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質量監督部門提供下列資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生產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五)生產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設備布局圖;

(六)產品名稱、配方和標簽;

(七)主要食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八)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

(九)執行的國家食品安全標准或地方標准;

(十)原輔材料采購、生產工藝管理、產品質量檢驗、安全衛生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申請人有關保證所生產加工食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㈦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先辦什麼證件,流程說一下,謝謝!

1、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陝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說,目前,小作坊是不用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因為小作坊達不到發證條件,但是它又是客觀存在的。具體發證條件可以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官方網站上進行查詢。

另外,如果是食品加工企業的話,是必須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的。

2、其申請的流程是:

首先向所在轄區的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取申請表和其他材料。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接到企業的申請書後,經過審查,符合基本條件的,給企業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受理通知書,在15個工作日內,制定審核工作計劃並及時上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經省局審批後安排核查組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合格,核查組寫出核查報告,抽取產品樣品進行市場准入發證檢驗。產品檢驗合格,由市局寫出核查報告和意見報省質監局。

省質監局審查合格,符合發證條件的,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批,國家食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准許企業在其食品包裝上加印(貼) QS標志, 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

(7)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小作坊應達到的六個基本條件

1、在生產場所方面,生產場所應當真實合法,相對固定;場所面積與生產能力相適應,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對廁所等污染源採取有效隔離措施,應具備帶蓋、防滲漏的垃圾和污物暫存設施。

2、在設施與設備方面,應當具有必要的生產設施或設備;生產設備、器具應無毒、無害、不易生銹,便於清洗和消毒;生產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應分開使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3、在原輔材料方面,原輔料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不得使用過期、變質、污穢不潔、回收、受污染的原輔材料;

按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質。

4、在從業人員方面,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至少體檢一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人,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在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隨地吐痰。

5、在管理制度方面,應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基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在包裝貯存運輸方面,食品包裝材料應保持清潔衛生,不得對食品造成污染; 貯存場所應保持清潔衛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質。

㈧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㈨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辦理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書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以河北為例,根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縣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食品小作坊登記申請後,應當組織熟悉業務的監管人員對其生產條件開展現場核查並出具結論。

現場核查人員不得少於兩名,現場核查應當公正公平,並嚴明工作紀律。現場核查時間和人員應當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被核查單位,現場核查時間不超過一天。

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發放《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記決定書》,並在十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相關登記信息及時通報小作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不符合條件的,發放《不予食品小作坊登記決定書》,並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9)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登記證有效期三年,臨時登記證有效期六個月。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屆滿前三十日內向原發證部門提出延續申請。原發證部門應當組織進行現場核查,准予延續的,換發新證書,證書編號不變;不予延續的,書面說明理由並注銷登記證。

第十六條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及證書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後十日內,提供相應材料,到原登記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證。

㈩ 什麼算是食品小作坊,如何界定

食品小作坊,又稱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從事版食品生產,有固定生產場權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銷售范圍固定的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做現賣)的單位和個人。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目前仍是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食品小作坊是農產品深加工的一個重要方式,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解決農民就業的重要手段。

(10)國家什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擴展閱讀

食品小作坊普遍存在生產設備簡陋、生產環境衛生條件差、食品質量安全知識缺乏、質量衛生控制能力薄弱等問題。

食品小作坊由於經營規模較小,缺乏檢驗設施,環境衛生條件較差,質量不穩定等多種因素,多給人留下「散、亂、差」的印象。也不斷成為「食品安全」的重災區、「假冒偽劣」的代名詞。因此,食品小作坊的監管,成為當前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熱點內容
線切割怎麼導圖 發布:2021-03-15 14:26:06 瀏覽:709
1台皮秒機器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5:49 瀏覽:623
焊接法蘭如何根據口徑配螺栓 發布:2021-03-15 14:24:39 瀏覽:883
印章雕刻機小型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2:33 瀏覽:395
切割機三五零木工貝片多少錢 發布:2021-03-15 14:22:30 瀏覽:432
加工盜磚片什麼櫸好 發布:2021-03-15 14:16:57 瀏覽:320
北洋機器局製造的銀元什麼樣 發布:2021-03-15 14:16:52 瀏覽:662
未來小七機器人怎麼更新 發布:2021-03-15 14:16:33 瀏覽:622
rexroth加工中心亂刀怎麼自動調整 發布:2021-03-15 14:15:05 瀏覽:450
機械鍵盤的鍵帽怎麼選 發布:2021-03-15 14:15:02 瀏覽: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