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中的委託加工是什麼意思
A. 材料委託加工中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是怎麼回事啊
委託加工就加工費用繳納增值稅,就加工方代為提供的輔料,屬於消費稅徵收目錄中的,繳專納消費稅
拿回來屬的物品,消費稅應該計入產品成本。假如用於銷售,增值稅不計入成本,可以用於抵扣。假如用來進一步加工,則做轉出處理。
B.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委託加工和非委託加工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有什麼區別
無論受託人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受託人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金銀首內飾加工除外)繳納消費容稅。但受託人為個體工商戶,受託人為企業時,受託人在機構所在地自行申報繳納消費稅,受託人代扣代繳消費稅。
受託人是法定收款代理人,受託人在交付受託人時代收代繳消費稅;受託人代扣代繳消費稅,但戶外個人業務除外;受託人是個體工商戶的,代扣代繳。受託人在收回應稅消費品後,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2)消費稅中的委託加工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C. 委託加工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1.增值稅:
受託方按照加工費用收取增值稅
委託方允許抵扣的,不內計入收回物資的成本;容委託方不允許抵扣的,計入收回的物資成本
2.消費稅:
受託方代收代交消費稅 收回後連續加工應稅消費品的
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借方;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或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的 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
按稅法規定,收回後連續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再加工後的應稅消費品出售時應繳納消費稅,之前加工環節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允許從中扣除,因此會計處理上,將加工環節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未來便可以直接抵扣銷售時應交稅費的——應交消費稅的貸方金額;而收回後直接用於出售的(或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出售時不再繳納消費稅,也就不能抵扣前期繳納金額,且消費稅是價內稅,所以加工環節的金額應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委託加工環節,委託方應交消費稅的計算:
①受託方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時,消費稅=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消費稅稅率
②受託方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時,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D. 委託加工消費稅的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版,按照受權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那個3%是輪胎的消費稅稅率。
道理很簡單:消費稅是價內稅。
E. 消費稅委託加工的問題
你自來己也說了:「按【受託方】同源類應稅消費品的售價計算納稅」。
這60萬元是【委託方】收回後自己對外銷售時的價格。
你自己也可以想一想,如果按60萬計稅的話,如果委託方收回後,不直接銷售,而是一年後才銷售,那稅局豈不是一年後才征稅?
F. 消費稅的委託加工代收代繳是如何通俗點
就是我拿煙草(成本5000)給你加工,加工好的香煙還要給我,我付你加工費(2000)。
你在把加工好的煙草給我時,需要代我繳納消費稅(代收我的上繳稅務局)
希望可以幫助你更好的理解
G. 消費稅中的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2個問題~
1、自製應稅消費品是什麼意思?納稅人為什麼要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這個問題可以從字面上解釋:自製應稅消費品就是企業自己製造的應徵收消費稅的產品。取得了產品銷售收入財務上當然得作銷售處理,不然的話,豈不構成偷稅罪了? 2、自製消費品繳納消費稅交稅與按照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交稅有什麼區別?這個問題問得倒有些深度了。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在委託方提貨時,由受託方代扣代繳稅額。受託方按應扣稅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若是直接用於銷售的,委託方應將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生產成本」、「自製半成品」等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並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委託方應按受託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自製應稅消費品的稅務處理: 1、對於銷售自製應稅消費品,應當按應繳消費稅稅額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同時還需作與銷售收入和應繳增值稅有關的賬務處理。 2、對於把應稅消費品作為投資的,將按規定把應繳納的消費稅額計入「長期投資總額」,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3、對於視同銷售自製應稅消費品應繳消費稅的,按規定將應繳消費稅額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4、對於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繳消費稅的,按規定將應繳的消費稅稅額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營業費用」、「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5、對於應稅消費品的包裝物隨同消費品一同出售但單獨計價的,按規定應繳的消費稅額,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若逾期未退還包裝物押金,其中按規定應繳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若其中涉及到包裝物成本和凈收入結轉及計征增值稅等內容,應在會計分錄中一並處理。 6、對於向稅務機關交納消費稅款的,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後已按規定計算的消費稅額,記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的貸方。納稅人應在規定納稅期限內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利用銀行轉賬方式結交稅款。做會計分錄時,按實際交納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若有銷貨退回,則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8、對於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應憑海關提供的完稅憑證中所列消費稅額,將其計入該項消費品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商品采購」、「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 8、出口應稅消費品的,若按規定不予免稅或退稅的,應視同國內銷售,按國內銷售規定進行賬務處理;若是出口應稅消費品,按規定實行「先征後退」辦法的,應依據不同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生產企業,在計算消費稅時,按應交消費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應稅消費品出口並收到外貿企業退回的稅金應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則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將應稅消費品出口後,在收到稅務部門退回生產企業交納的消費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將此項稅金退還生產企業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生產企業消費稅」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生產企業退還的稅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若是生產企業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外貿企業,然後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本身發生的應納消費稅按國內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則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後申請出口退稅時,借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貸記「商品銷售成本」科目。實際收到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回的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款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至於為什麼要這樣交呢?稅法這樣規定有什麼內涵呢? 這是專家級的問題了,我也答不好,只能粗淺地解釋一下:自製消費稅應稅產品屬於單一企業從原材料到銷售產品過程整體生產運作的一個納稅行為;而委託加工應稅產品中間必須有其他企業參與協作生產的納稅環節。由於生產環節的不同,納稅環節也隨之發生變化,為了避免中間產品的重復征稅或漏征稅款,稅務局對委託加工環節作出特殊規定。一個是生產銷售貨物行為,一個是委託加工應稅勞務行為,兩者的經營方式不同,所以,兩者的納稅方式和納稅也不同。
H. 什麼是稅法中的委託加工
委託加工物資的核算委託加工業務在會計處理上主要包括撥付加工物資、支付加工費用和稅金、收回加工物資和剩餘物資等幾個環節。委託加工物資通過設置「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核算。
1.撥付委託加工物資
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應將物資的實際成本由「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轉人「委託加工物資」科目,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2.支付加工費、增值稅等
企業支付的加工費、應負擔運雜費、增值稅等,借記「委託加工物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這里加工費的支付分兩種情況:
第一:加工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時,其對方支付的加工費中不含增值稅,則:
應納增值稅額=加工費×增值稅稅率
第二:加工企業是小規摸納稅人時,其對方支付的加工費中含增值稅,則:
應納增值稅額=加工費÷(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3.交納的消費稅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其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委託加工的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委託方應將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人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2)委託加工的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銳清費品的,委託方應按准予抵扣的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資
加工完成驗收人庫的物資和剩餘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