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加工流程是什麼
A. 飼料異地代加工的手續是怎麼樣的
你委託別來的企業生產飼料產源品,首先你和對方企業必須要有所要生產的飼料產品的生產資質,比如委託生產配合飼料,雙方都要有配合飼料的生產許可證。其次,要辦理委託生產的手續,填報委託生產備案表,提供委託生產的產品目錄,標簽格式、雙方企業的產品標准,簽訂的合同,拿到兩個企業所在的縣級、市級飼料管理部門備案,如果是不同省的還要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備案。備過案之後就可以委託生產了,標簽上一定要註明委託方和被委託方,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許可證號等都要齊全。
B. 異地加工的區別
異地加工指的是加工貿易的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不在同一個海關的情形,它不同於外發加工版(兩個加權工單位可以在一個關境)和出料加工(必須是出到國外加工)。
異地加工的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最起碼都在中國境內(這點外發加工同),而出料加工是我們由於技術原因,為了加工某種工序(在原因上外發加工和出料加工一樣),要將貨物運到國外由老外給我們加工後再運回國內的情形(外發加工在國內、出料加工在國外)。
三者在稅務處理上都是一樣的,都是保稅。需要注意的是:異地加工必須由經營單位拿上商務主管部門審批過的外貿合同等等,到加工單位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並拿到手冊!加工單位必須本著對經營單位負責的原則,妥善管理和使用經營單位委託的原材料和產品,當然這也是對自己的負責,因為一旦丟失,海關也會追究加工單位的責任,讓其賠償和補稅(在這點上,外發加工的單位責任同)!大家一定要注意,不是加工單位辦理備案和領手冊,而是經營單位(外發加工一樣),在這中間,加工單位所負的責任就是保管、加工、丟失下的賠償和補稅責任。
C. 進料異地加工如何操作
補充回答:因為你要操作的是進料加工業務
D. 異地加工的加工貿易
首先,經營單位憑所在地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和加工企業所在地專外經貿部屬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提出申請。
其次,經營單位憑經主管海關審核的《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以及與加工企業簽定的《委託加工合同》等資料向加工企業主管海關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如需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實轉」的,經營單位還應按規定交付台帳保證金。
E. 異地加工國家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衛生廳(局)、醫葯管理部門:
為加強葯品監督管理,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適應改革與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經研究,對葯品異地生產和葯品委託加工作出如下暫行規定:
一、葯品異地生產僅指葯品生產企業集團內部為調整產品結構、增加產品產量,而在本集團內其它葯品生產企業異地生產,並使用同一葯品批准文號;葯品委託加工是指擁有葯品批准文號的企業委託其它葯品生產企業進行葯品代加工,葯品批准文號不變。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必須經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
二、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葯品應是生產工藝成熟、質量穩定、療效可靠、市場需要的,由中國葯典或局頒正式標准及中國生物製品規程收載的制劑品種。
原料葯、血液製品、菌疫苗製品不允許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特殊葯品的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葯品不得低於原質量標准,產品處方、生產工藝、包裝規格、標簽、使用說明書、批准文號應與原葯品保持一致。異地生產的葯品其包裝及標簽除執行有關規定外,還應標明集團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點。委託加工的葯品其包裝及標簽除執行有關規定外,還應標明委託雙方單位名稱、加工地點。委託加工的葯品須由委託方銷售。
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葯品法律責任由葯品批准文號擁有者負責。
四、接受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葯品生產企業應是葯品生產證照齊全的合法企業,並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證照許可范圍內的條件,且該車間已取得「葯品GMP證書」。
五、委託加工葯品的委託雙方必須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合同須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且符合葯品管理有關法規要求,並予以公證。
六、葯品異地生產由葯品生產企業集團向擁有該葯品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見附件一),並報送有關資料,經初審同意後,轉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
七、葯品委託加工由擁有該葯品批准文號的生產企業向所在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見附件二),並報送有關資料,經初審同意後,轉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
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葯品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的,受理申請的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初審時,還應徵得接收生產和委託加工的企業所在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同意。
九、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初審過程中,應對接收生產的企業進行現場考核,檢查樣品來源、相應的生產設備、質量檢測儀器、試制記錄、檢驗記錄等,並出具考核報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的,由接收生產和委託加工的企業所在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現場考核,並將考核報告和審查意見送受理申請的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
十、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初審同意後,應安排省級葯品檢驗所現場抽取連續三批試制樣品,並出具檢驗報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由接收生產的企業所在地省級葯品檢驗所負責抽樣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三批樣品檢驗報告書由受理申請的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隨有關資料一並報送。
生物製品的三批樣品由省級葯品檢驗所負責抽取、封樣。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負責樣品的檢驗及出具檢驗報告。
十一、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需申報資料:
(一)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的雙方葯品生產企業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二)接收生產的葯品生產企業或車間的「葯品GMP證書」復印件;
(三)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的葯品原生產批件復印件、質量標准、原葯品包裝式樣和標簽、使用說明書實樣;
(四)接收生產的葯品生產企業的擬生產葯品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書設計式樣;
(五)異地生產的葯品生產企業集團的法律文件或委託加工雙方的經公證的委託加工合同副本。
十二、負責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初審、審批機構,應分別在受理申請後4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將以批件形式批復申請,同時抄送各有關單位。
十三、對未組建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的葯品生產企業暫不予受理葯品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的申請。
十四、對未經批准擅自進行異地生產或委託加工葯品的行為,視同生產企業未取得批准文號生產,所生產的葯品按假葯處理。
十五、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關系解除,應由擁有葯品批准文號的生產企業,向所在地省級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經妥善處理後,向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十六、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間各級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初審或審批時不得向企業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應加強葯品異地生產和委託加工的監督管理,執行中有何情況,請及時報告我局。
F. 外發加工貿易和異地加工貿易有差別么差別是什麼
異地加工貿易,抄是指一個直屬海關的關區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將進口料件委託另一個直屬海關的關區內加工生產企業加工,成品回收後,再組織出口的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外發加工,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因受自身生產工序限制,經海關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委託承攬企業對加工貿易出口產品生產環節中的個別工序進行加工,在規定期限內將加工後的產品運回本企業並最終復出口的行為。
G. 什麼是異地加工貿易
異地加工貿易是指加工貿易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將進口料件委託另一直屬海關關區內加工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加工企業)開展的加工業務。
H. 跨海關異地加工辦理相關手續的程序
1、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有效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1萬美元以下的進口輔料除外);
2、經營企業自身有加工能力的,應當提交其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企業在《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內再次備案的,可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3、經營企業委託加工的,應當提供加工企業所在地縣級(含)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簽發給加工企業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企業在《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有效期內再次備案的,可提供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4、國稅部門備案證明(來料加工除外);
5、經營企業簽訂的加工貿易合同;
6、經營企業委託加工的,應當提交經營企業與加工企業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
7、加工貿易進出口商品國家有限制性規定的,需提供對口主管部門的許可證件;
8、加蓋企業印章的空白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9、《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
10、《進口料件備案申請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備案表》;
12、《單耗備案申請表》;
13、經預錄入的「企業加工合同備案呈報表」;
14、產品生產工藝流程;
15、為確定單耗和損耗率所需的資料;
16、從事異地加工貿易合同備案,還應提供經營企業主管海關簽注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
17、海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I. 外加工的流程
1.簽訂委外加工合同
2.將原料發至加工工廠倉庫。由對方工廠驗收數量。
3.加工工廠安排生產
4.生產完成之後由本公司驗收合格入庫
5.安排加工貨款。發貨
J. 異地加工的異地加工
異地加工來是指加工貿易經源營單位將進口料件委託另一直屬海關關區內加工生產企業開展的加工業務,它不包括加工出口產品過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發加工業務。
同一直屬海關關區企業之間的委託加工業務,參照異地加工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