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出口加工業的不利因素是什麼
Ⅰ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台灣省重點發展出口加工工業,形成「進口-加工-出口」型的經濟.工業產品在出口貿易
台灣省交通發達,沿海優良海港眾多,海運以高雄、基隆等港口為中心,高雄為全專省屬最大的港口;台灣省大部分工業原材料和能源需要進口,每年又有大量工業製成品需要出口,因此台灣省發展出口加工業的主要有利條件是多優良港口.
故選:C.
Ⅱ 台灣進口加工出口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利是什麼
受政治影響太大,關鍵是民進黨當局抽風的頻率太高,言而無信的情況時有發生,結果,大陸一聯動就可能有麻煩
Ⅲ 台灣發展出口加工工業的主要優勢與條件
1、大量受過教育和培訓的勞動力
2、海島多港口
3、吸收外國資本
4、大力建設出口加工區
Ⅳ 台灣發展進口加工出口型工業的原因,准確一點
當年的亞洲四小龍,即台灣,新加坡,韓國和香港無一例外,都是依靠出口加工發展起來的,而中國正是借鑒了新加坡的經驗,在改革開放之後,利用出口加工,逐步發展經濟,成為世界第二經濟體的。
Ⅳ 台灣省出口加工型工業的變化對促進祖國與台灣之間的交流與聯系會產生哪些影響
這樣也可以吵?哈哈~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嘛!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台灣省,台灣這里的講法是中華民國的台灣省!不過,我想離題了。
華廣網8月5日訊 題:ECFA早期收獲安排短期上對大陸產業之影響
作者:唐永紅
備受海內外關注特別是飽受台灣內部各界爭議一年半載的兩岸ECFA,終於在6月底向海峽兩岸及國際國內社會各界展現其廬山真面目。從ECFA條文內容看,既沒有台灣各界擔心的關於統戰目的政治條款問題,也沒有大陸農產品進入台灣農產品市場競爭市場份額問題,更沒有大陸勞工進入台灣勞動力市場搶奪台灣勞工飯碗問題,有的是以早期收獲為代表的大陸承諾減免關稅灣進口台灣539項貨物,降低門檻開放台灣11個行業的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而相應台灣方面僅僅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267項貨物,允許8個行業的服務業進入台灣市場,但並未降低門檻。
ECFA的早期收獲安排顯然並沒有遵循對等開放的雙邊經貿合作協議的國際慣例,更沒有遵循發達經濟體應率先自由化更大開放以支持發展中經濟體的發展這一以 WTO為代表的國際經濟社會的共識。ECFA的早期收獲安排,短期上一方面將為大陸部分在地產業的發展提供契機,另一方面也將對大陸更多的在地產業的發展產生不利沖擊。
一、將從ECFA早期收獲安排中獲益的大陸在地產業
(一)製造業方面
根據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貨物的項目清單,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獲清單付諸實施後,以下的大陸在地製造業因台灣方面減免關稅進口其產品(協商前這些產品台灣關稅稅率集中於2.5%-5%),而有望提升產品在台灣市場的價格競爭力,因而有望擴大對台出口,進而可能增資擴產。
1.石化產品方面。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石化產品(主要是石化工業原料) 42項。包括:雜酚油、燃料油、石油焦等油品;蟻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石化原料;膠及黏合劑、碳黑、界面活性劑、樹脂等特用化學品;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樹脂、其它烯烴之聚合物 (PP)等塑料原料。
2.機械產品。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機械產品69項。包括:機械刀具、壓縮機及風扇、機械零組件、閥、軸承、密合墊或類似接合墊等機械零組件;熱處理機械、過濾器、紙處理機械、其他印刷機紡織機械、橡/塑料加工機等產業機械;液壓缸、氣壓缸、泵、噴水蒸汽機或噴砂機、流體傳動、辦公室機器等其它機械。
3.紡織產品。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紡織產品22項。包括:棉紗、棉布、人造纖維紗線、合成纖維棉等紡織中上游產品;不織布、針織物、尼龍、PU合成皮其它織物等紡織下游產品。
4.運輸工具。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運輸工具產品17項。包括:自行車及其零組件;嬰兒車及其零件等其它車輛。
5.其它製造業產品。台灣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大陸其他製造業產品117項。包括:(1)化學製品:無機化學品、有機化學品、沐浴乳等芳香劑、雜項化學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樹脂酸、其它觸媒及化學製品等;(2)染顏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機顏料等;(3)運動器材:一般體能設備、體操或競技比賽用物品及設備、其它高爾夫球設備、其它球等運動器材;(4)儀器:儀器或器具之零件;(5)模具:擠壓模、冷壓及沖壓金屬片機器沖頭及模、金屬用射出模或壓縮、其它橡膠或塑料用模;(6)金屬製品:精煉銅管、鋁板及其它鉛片、扁條及箔;(7)橡膠:小客車、大客車、腳踏車輪胎等;(8)玻璃:其它鉛水晶玻璃器、道路標志、信號用玻璃等;(9)游樂設備:其它游樂場回轉台、鞦韆台、射擊場及其它游樂場之娛樂設備;(10)電子:永磁體、電視攝影機、燈泡及電子管、物鏡、電視或電影攝影機或放映機用附加鏡頭、光學元件、吊燈及電照明配件等;(11)電機:防爆型馬達、其它電動機、其它交換式電源供應器、二氧化錳干電池、蓄電池、熔絲裝置等。(12)雜項製品:眼鏡、手錶、保溫瓶及其它真空保溫器皿、掃帚或刷、拉煉之零件、牙刷、原子筆、鉛筆及蠟筆等。
(二)服務業方面
從台灣方面承諾開放大陸服務業進入的業別清單看,大陸以下9個服務業有望向台灣市場或進入台灣市場提供服務。
1.研發服務業。大陸服務提供者可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研究與發展服務。
2.會議服務業。大陸服務提供者可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會議服務。
3.展覽服務業。大陸企業或事業單位、與會展相關之團體或基金會等可赴台從事與台灣會展產業之企業或公會、商會、協會等團體合辦之專業展覽,惟須符合相關規定。
4.特製品設計服務業。大陸服務提供者可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特製品設計服務,室內設計除外。
5.大陸華語與合拍電影片。大陸電影片經台灣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每年以10部為限,可在台灣商業發行映演,並應符合大陸電影片進入台灣發行、映演相關法規。
6.經紀商服務業。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經紀商服務。
7.運動休閑服務業。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可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休閑服務。
8.空運服務業計算機訂位系統。大陸服務提供者可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計算機訂位系統服務。
9.銀行業。大陸的銀行經許可在台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且滿1年,可申請設立分行。
二、將因ECFA早期收獲安排受到沖擊的大陸在地產業
(一)製造業方面
根據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貨物的項目清單,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獲清單付諸實施後,以下的大陸在地製造業因大陸方面減免關稅進口相關的台灣產品(協商前這些產品大陸關稅稅率集中於10%-15%),短期上將面臨台灣產品的競爭沖擊。
1.石化產品。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石化產品88項。包括:(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潤滑油、丙烯、異丙醇、二甲苯、氯乙烯、臨苯二甲酸二辛酯等;(2)特用化學品:界面活性劑、碳黑、樹脂、膠及黏合 劑等;(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亞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亞氨酯、其它烯烴之聚合物等;(4)塑料製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2.機械產品。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機械產品107項。包括:(1)工具機:切削金屬的數控卧式車床、切削金屬的其他數控車床、切削金屬的數控鑽床、數控平面磨床、研磨機床、砂輪機、拋光機床、插床、拉床、鋸床或切斷機、龍門刨床、鍛造或沖壓機床及鍛錘、非數控沖孔、開槽機、沖剪兩用機及工具機零件等;(2)產業機械:紙處理機械、紡織機械、印刷機、造紙機、橡塑料加工機、過濾機、熱處理機械及升降機等;(3)其它機械:泵類、流體傳動機械、滾壓機等;(4)機械零組件:閥、機械刀具、機械零組件、壓縮機及風扇及軸承等。
3.紡織產品。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紡織產品136項。包括:(1)紡織中上游產品:棉紗、棉布、棉與化纖混紡布、與棉混紡合成纖維棉梭織物、再生纖維布、合成纖維布、人造纖維紗線、合成纖維棉、合成纖維棉紗、再生纖維棉紗、合成纖維棉梭織物、再生纖維棉、合成纖維棉梭織布、再生纖維棉梭織布及化纖填充物等;(2)紡織下游產品:特殊紡織品、針織物、鈕扣、擦拭布、其它織物及不織布等;(3)紡織製品:袋包箱、襯衫及套頭衫、泳衣、襪、內衣及毛巾等;(4)鞋類:鞋面、橡膠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4.運輸工具。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運輸工具產品50項。包括:(1)汽車:汽車零組件;(2)自行車:自行車整車及零組件。
5.其它產品。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其他製造業產品140項。包括:(1)鋼鐵:熱軋卷材、非合金鋼冷軋卷材、鋼絲、不銹鋼等;(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3)染顏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製品、鈦白粉等;(4)運動器材:其它高爾夫球用具等;(5)醫療器材:人造關節、健身及康復器械等;(6)儀器:量測儀器等;(7)模具:金屬拉拔模、金屬模、注模或壓模等;(8)金屬製品:鋁及鋁製品;銅及銅箔製品等;(9)玻璃:LCD玻璃; (10)橡膠:汽車、自行車及機車輪胎;(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12)電子:照相機、投影儀等用物鏡、其它照相機及其他光學儀器用組件、麥克風及其座架、音頻擴大器、其它電視錄像模塊及零件、視頻攝像機、數位相機零件; 放電燈管、其它電子管、稀土永磁體、其他金屬永磁體等;(13)電機:變壓器零件、電源零件、靜止式變流器及電感器零件、鋰離子電池、熔斷器、可編過程式控制制器、通用信號發生器、同軸電導體、玩具電動機、微電機、玩具用電動機微電機零件、銅制繞組電線、無接頭電導體等;(14)小家電:氣扇、貯備式熱水器,真空吸塵器、食品研磨機、電熨斗、電飯鍋、烤箱等;15)手工具: 鉗子、扳手、錘子、螺絲刀等。
(二)農業方面
根據大陸方面承諾減免關稅進口台灣貨物的項目清單,大陸方面給予台灣方面以下18個稅項農漁產品零關稅優惠(18個稅項協商前平均稅率13.3%,將分期降為零關稅)。加上原有30餘種免稅農產品進口,大陸方面以零關稅進口的台灣農產品將超過50種。在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獲清單付諸實施後,以下的大陸在地農業因大陸方面減免關稅進口相關的台灣農產品,而將面臨台灣農產品的競爭沖擊。
1.農產品(涵蓋13個稅項,8種產品):文心蘭、金針菇、香蕉、柳橙、檸檬、哈密瓜、火龍果、茶葉(紅茶、綠茶、烏龍茶)。
2.漁產品(涵蓋5種稅項,5種產品):其它活魚、其它生鮮冷藏魚、其它冷凍魚、其它凍魚片、生鮮甲魚蛋。(石斑魚、烏魚、秋刀魚、虱目魚)
(三)服務業方面
從大陸台灣方面承諾開放台灣服務業進入的業別清單看,大陸以下11個服務業將面臨台灣相關服務業入大陸市場提供服務帶來的競爭沖擊。
1.會計審計簿記服務業。台灣會計師事務所將可在大陸開展審計業務,而且臨時開展審計業務時申請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的有效期由半年延長為1年。
2.計算機服務業。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大陸設立獨資企業,提供軟體實施服務與數據處理服務。
3.自然科學與工程學研發.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提供自然科學和工程學的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4.會議服務業.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大陸設立獨資企業,提供會議服務。
5.專業設計服務業。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企業,提供專業設計服務。
6.台灣華語電影片進入。台灣華語電影片將可經大陸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後,不受進口配額限制在大陸發行放映。
7.醫院服務業。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醫院,以及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設立獨資醫院。
8.飛機維修保養業.台灣服務提供者將可以獨資或合資形式投資大陸航空器維修領域。
9.銀行業。台灣銀行業在大陸設立代表處1年以上將可申請設立獨資銀行或分行;在大陸開業2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1年盈利,將可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在大陸開業1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1年盈利,將可申請經營在大陸的台資企業人民幣業務。
10.保險業。台灣保險公司將可經過整合或戰略合並組成集團,參照外資保險公司市場准入532條件(集團總資產50億美元,經營歷史30年以上,在大陸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申請在大陸設立商業據點,經營保險業務。
11.證券業。台灣證交所、期交所將可列入大陸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所名單。
最後,需要強調指出的是,以上僅僅是基於短期角度的靜態分析。長期上,無論是產品進入的競爭還是服務業進入及其帶來的競爭,都將有助於兩岸產業的分工與合作,並最終有助於兩岸產業自身效率與品質的增進。(本文作者為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Ⅵ 20世紀60年代,台灣開始重點、發展出口加工工業.下列不屬於台灣發展「進口-加工-出口」型經濟的有利因素
台灣出口導向型經濟發展的有利因素是:有大量受過教育和培訓的勞工,勞動力資源豐富,海島多優良海港,大力建設出口加工區,交通運輸便利,選項ABD敘述正確,不符合題意. 故選:C. |
Ⅶ 台灣的出口加工業分布在西部沿海平原地區的原因是
西部沿海平原地形平坦,人口和城市密集,港口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