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來料加工業務會計怎麼做
A. 來料加工會計分錄
要不要用到自己的原材料?
B. 來料加工企業的帳務處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沿海地區興辦了大批來料加工企業,它們在吸引外資、解決就業、擴大出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於此類企業尚無獨立的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往往根據自己的理解處理有關財稅事宜,企業核算不實、納稅不實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此,我們擬就此類企業的會計、稅務問題作一簡要介紹,希望能為來料加工企業進行正確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提供一些幫助。
一、來料加工企業的會計處理
來料加工企業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輔料及生產用的機械設備、辦公設備,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對於這部分資產不必進行會計核算,只要按時間先後登記進出口數量和結餘量,作為備查賬即可。另外,來料加工企業沒有注冊資金,也不用進行實收資本的核算。因此,來料加工企業會計核算相對比較簡單,只要把相關的費用、工繳費收入、往來款等內容搞清楚就可以了。
(一)收入的核算
首先,根據財政部1998年頒布的收入確認原則,來料加工企業在報關出口後就應確認收入。因為此時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外方,加工企業對商品已不擁有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不再對已出口的商品實施控制,同時與交易相關的加工費收入已轉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夠可靠地計量。
其次,對內外加工業務收入應分別核算。目前,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往往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可能既做進出口貿易,又做生產、加工業務。這就要求企業要分清業務的主次,主營業務在「營業收入」中核算,而兼營業務則在「其他業務收入」中核算。來料加工企業也有類似問題,比如來料加工企業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既從事對外加工業務,又搞國內加工,這時就應分別核算對內、對外加工業務。外加工費收入免徵增值稅,而內加工費收入則要征稅,如果劃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稅待遇。另外,企業出售廢料的收入,應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因為它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
第三,境外委託方代支的費用應如實計入收入。目前,國內來料加工企業加工費收入定得普遍較低,境外委託方往往與國內來料加工企業簽訂某些協議,代支部分費用(如廠租、報關費等大額支出),例如某制衣廠,1997、1998年兩年虧損總額高達899萬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費收入為72萬元,費用成本總額為445萬元,收入僅占費用的16%,而僅工資一項開支就達312萬元。該廠付出312萬元的工資卻只取得72萬元的收入,且該廠成立10年來,一直處於這種狀況,卻能經營下去。究其原因,原來境外委託方經常付給該廠現金(是人民幣而非外匯)以供日常開支,這部分現金則掛在「其他應付款」賬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這就變相轉移了企業加工費收入,從而轉移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同時由於加工費收入過低,也減少了國家外匯收入。對於外商代支的此類費用可理解為價外補貼收入,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費用的核算
首先,費用核算應細化。一般地,大的來料加工企業可將費用分為「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用於生產方面的費用計入「製造費用」,用於辦公管理方面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而對於小的來料加工企業來講,也可將所有費用都計入「管理費用」。對於出口方面的費用,如監管費、商檢費、衛檢費、打單費、場檢費、招待費、補助費等,大部分企業都把它們放入「報關費」。其實,這樣做不利於企業進行財務分析,最好的辦法是分項單列。比如說,有的來料加工企業每月報關費有幾十萬元,但具體是什麼開支卻不清楚,而分開列記就不存在上述問題。同時,衛檢費、場檢費等是按車次收取的,監管費、商檢費是按材料價值來計算的,如果實際支出金額偏差較大,就可檢查是否有不正常開支,從而促進企業做好財務分析。
其次,購進原材料和輔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應單獨核算並計入成本費用。來料加工企業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輔料是通過海關進口的,也有小部分輔料是從國內采購的。在國內采購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計入成本費用。這是因為,按照現行稅收政策,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一律實行「出口免稅」管理辦法,即進項稅額(包括進口料件和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最後生產加工環節不征稅,出口也不退稅。這與進料加工貿易不同,進料加工企業使用的國產料件可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從事來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出口企業,為生產或加工復出口的免稅貨物而購進的已稅原材料、輔料等,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和辦理退稅,而應單獨核算並轉入來料加工經營成本中。若不能單獨核算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的,按銷售比例分攤其耗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
二、來料加工企業的稅收優惠
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徵其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應憑來料加工出口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核銷手續,對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從以上規定我們知道,承接來料加工業務的出口企業在料件進口後,可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而無須等來料加工手冊核銷後再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來料加工企業辦理免稅證明須報送的資料有:加工貿易業務合同批准證、對外加工裝配合同、進口料件申請備案清單、出口成品申請備案清單、出口製成品及對應進口料消耗備案清單、合同基本情況(含封面)、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申請免稅報告、上一批貨物的合同銷案申請表。
C. 如何進行來料加工的會計處理
答復: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屬於工業制性勞務。 從事來料加工經營業務的企業應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按其規定: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帳,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至於發生的加工、裝配費用支出的核算,制度無明確規定,企業可自行增設有關科目,進行核算,如可設「來料加工裝配費用」科目,用以核算對來料進行加工、裝配所發生的有關費用支出。如跨年度尚未完工的,其餘額包含在會計報表的「存貨」項目中反映;完工結算時,將其餘額轉入「產品銷售成本」科目,取得的相應收入在「產品銷售收入」科目中核算。 對進來的原材料、零件等,帳內不核算其成本,帳內企業只需核算對其進行加工、裝配過程中所發生的有關費用支出。
D. 怎樣進行來料加工業務的會計處理
受託加工物資賬抄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受託加工的材料時處理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借記「受託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領用時作相應的附註說明。
二、發生相關費用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薪酬
貸:製造費用
結轉
借:受託加工物資
貸:生產成本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託方時
1、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受託加工物資
3、在備查簿中將受託加工物資注銷,貸記「受託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
E. 來料加工賬務處理
來料加工賬務處理:
1、當企業收到受託加工物資時:
可以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版到的受託加工物資權,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2、實際加工時: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等
3、完工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時:
借:應收帳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受託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備查簿上登記交還的受託加工物資
(5)企業來料加工業務會計怎麼做擴展閱讀:
企業應設置"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核算委託加工物資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 。
企業由於受工藝設備限制,有時需要把某些物資委託外單位加工製成另一種 性能和用途的物資,以滿足經營的需要,例如將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鐵加工成鑄件等。發往外單位加工的物資,雖暫時離開企業,但仍屬於本企業的存貨。
企業委託其他單位加工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
1、加工耗用物資的實際成本;
2、支付的加工費及往返的運雜費和保險費等;
3、支付的稅金,包括委託加工物資應負擔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稅和應負擔的消費稅。
F. 來料加工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來料加工的賬務處理:
1、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2、領取"來料"及其他材料用於製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對領取其他材料則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貨記"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時,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4、出口銷售收取加工費等,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5來料加工貿易的核算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業務應持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憑此證明據以免徵工繳費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來料加工免稅收入應與其他出口銷售收入分開核算,對來料加工發生的運保佣應沖減來料加工銷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銷售中沖減。
A、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不作價的,只核算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
B、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作價的,核算進口原輔料款和工繳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應付外匯賬款(合同約定進口價格,匯率按原作價時中間價)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原輔料款及加工費)
C、外商投資企業轉加工收回復出口銷售處理與A或B一致,只不過是要核算委託加工過程,分進口料件外商不作價和作價兩種情況。
a. 不作價。在發出加工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撥出來料--加工廠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撥出來料--加工廠名--來料名(核算原料規定耗用數量)
b.作價。在發出加工時,憑業務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出庫單,按原材料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
貸:原材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稱
加工廠交成品時,按合約價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規定的加工費,根據業務部門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貸: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按規定應耗用的原料成本)
應付賬款--來料加工廠(加工費,如外幣按入庫日匯率)
D、對來料加工所耗用的國內進項稅金進行轉出。原則上按銷售比例分攤,按分攤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料加工出口時:
借:應收外匯款-工繳費 應付外匯款-國外客戶
貸:其他銷售收入-原輔料款及加工費
進料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外匯款-國外客戶
G. 來料加工怎樣做賬務處理
答: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回原材料、零答件等,應單獨設置「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在「原材料」科目核算。 以下分錄僅供參考,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作出會計處理。 1、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2、領取「來料」及其他材料用於製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對領取其他材料則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貨記「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時,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4、出口銷售收取加工費等,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H. 來料加工會計處理
來料加工是免稅的,不退稅,但也必須要進行申報,否則不予免稅的。確認的收入就是報關單上列明的加工費。具體業務不會操作的話建議你去當地國稅買本退稅培訓教材,那上面一般都會有的。
I. 來料加工委託加工賬務處理的詳細步驟是怎樣的
一、來料加工企業的會計處理
(一)收入的核算
首先,根據財政部1998年頒布的收入確認原則,來料加工企業在報關出口後就應確認收入。因為此時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外方,加工企業對商品已不擁有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不再對已出口的商品實施控制,同時與交易相關的加工費收入已轉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夠可靠地計量。
其次,對內外加工業務收入應分別核算。目前,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往往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可能既做進出口貿易,又做生產、加工業務。這就要求企業要分清業務的主次,主營業務在「營業收入」中核算,而兼營業務則在「其他業務收入」中核算。來料加工企業也有類似問題,比如來料加工企業為了充分利用現有設備,既從事對外加工業務,又搞國內加工,這時就應分別核算對內、對外加工業務。外加工費收入免徵增值稅,而內加工費收入則要征稅,如果劃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稅待遇。另外,企業出售廢料的收入,應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因為它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
第三,境外委託方代支的費用應如實計入收入。目前,國內來料加工企業加工費收入定得普遍較低,境外委託方往往與國內來料加工企業簽訂某些協議,代支部分費用(如廠租、報關費等大額支出),例如某制衣廠,1997、1998年兩年虧損總額高達899萬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費收入為72萬元,費用成本總額為445萬元,收入僅占費用的16%,而僅工資一項開支就達312萬元。該廠付出312萬元的工資卻只取得72萬元的收入,且該廠成立10年來,一直處於這種狀況,卻能經營下去。究其原因,原來境外委託方經常付給該廠現金(是人民幣而非外匯)以供日常開支,這部分現金則掛在「其他應付款」賬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這就變相轉移了企業加工費收入,從而轉移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同時由於加工費收入過低,也減少了國家外匯收入。對於外商代支的此類費用可理解為價外補貼收入,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費用的核算
首先,費用核算應細化。一般地,大的來料加工企業可將費用分為「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用於生產方面的費用計入「製造費用」,用於辦公管理方面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而對於小的來料加工企業來講,也可將所有費用都計入「管理費用」。對於出口方面的費用,如監管費、商檢費、衛檢費、打單費、場檢費、招待費、補助費等,大部分企業都把它們放入「報關費」。其實,這樣做不利於企業進行財務分析,最好的辦法是分項單列。比如說,有的來料加工企業每月報關費有幾十萬元,但具體是什麼開支卻不清楚,而分開列記就不存在上述問題。同時,衛檢費、場檢費等是按車次收取的,監管費、商檢費是按材料價值來計算的,如果實際支出金額偏差較大,就可檢查是否有不正常開支,從而促進企業做好財務分析。
其次,購進原材料和輔料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而應單獨核算並計入成本費用。來料加工企業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輔料是通過海關進口的,也有小部分輔料是從國內采購的。在國內采購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計入成本費用。這是因為,按照現行稅收政策,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一律實行「出口免稅」管理辦法,即進項稅額(包括進口料件和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最後生產加工環節不征稅,出口也不退稅。這與進料加工貿易不同,進料加工企業使用的國產料件可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從事來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出口企業,為生產或加工復出口的免稅貨物而購進的已稅原材料、輔料等,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和辦理退稅,而應單獨核算並轉入來料加工經營成本中。若不能單獨核算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的,按銷售比例分攤其耗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
二、來料加工企業的稅收優惠
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徵其加工或委託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應憑來料加工出口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核銷手續,對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從以上規定我們知道,承接來料加工業務的出口企業在料件進口後,可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而無須等來料加工手冊核銷後再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來料加工企業辦理免稅證明須報送的資料有:加工貿易業務合同批准證、對外加工裝配合同、進口料件申請備案清單、出口成品申請備案清單、出口製成品及對應進口料消耗備案清單、合同基本情況(含封面)、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申請免稅報告、上一批貨物的合同銷案申請表。
委託加工物資企業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託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也可以採用上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或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分攤本期應分攤的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J. 來料加工賬務如何處理
來料加工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受託方按其規定的花色品種、數量進行加工,並向對方收取約定的加工費用。本文所述「來料加工」均為內銷方式,這種經營方式下會計處理一般有兩種,分為單獨核算原材料法和不單獨核算原材料法。
【例】甲紡織品公司為乙公司加工40支棉紗,由乙公司提供原料。加工協議約定:
公司提供10噸棉花(市價每噸9200元),由甲公司按照投入產出1:0.9加工40支棉紗9噸,加工費每噸8000元(不含稅)。甲公司實際投入產出比為1:0.92,也就是說10噸棉花可以加工成9.2噸棉紗,甲公司可以盈餘0.2噸棉紗,工費實際成本每噸6000元。
甲公司單獨核算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方法
1.收到乙公司提供的棉花時
借:原材料92000(9200×10)
貸:預收賬款——乙公司(來料加工預收原料)92000
2.加工領用原料時
借:生產成本——原材料92000
貸:原材料92000
3.結轉消耗的工費成本
借:生產成本——工費成本55200(6000×9.2)
貸:應付工資、製造費用等科目55200
4.加工商品完工入庫
生產成本合計:92000+55200=147200元
每噸棉紗成本:147200÷9.2=16000元
借:庫存商品——40支棉紗(來料加工待發9噸)144000
庫存商品——40支棉紗(來料加工盈餘0.2噸)320
貸:生產成本——原材料92000
生產成本——工費成本55200
5.確認加工費收入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84240
貸:其他業務收入72000(8000×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2240
6.結轉加工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54000(6000×9)
預收賬款——乙公司(來料加工預收原料)90000
貸:庫存商品——40支棉紗(來料加工待發9噸)144000
7.結轉節約的原料余額
借:預收賬款——乙公司(來料加工預收原料)2000
貸:其他業務支出2000
該項業務經營利潤:72000-54000+2000=20000元,其中:原料節約2000元,加工利潤18000元。
甲公司不單獨核算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方法
1.收到乙公司提供的棉花時,不進行賬務處理,將棉花入庫、出庫記錄備查登記。
2.結轉消耗的工費成本
借:生產成本———工費成本54000(6000×9)
貸:應付工資、製造費用等科目54000
3.加工商品完工入庫,不進行賬務處理,將產品入庫、出庫記錄備查登記。
4.確認加工費收入來源:考試大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84240
貸:其他業務收入72000(8000×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2240
5.結轉加工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54000(6000×9)
貸:生產成本——工費成本54000
該項業務經營利潤:72000-54000=18000元,按第一種會計處理方法計算的原料節約部分不能單獨反映。
兩種方法的比較第一種方法將來料加工業務視同於自營生產業務,整個核算過程也反映了生產的全流程,所有的存貨增減記錄均記載於賬冊,便於內部的監管與核對;並且可以反映為原料節約額,為減少能源支出,增加企業效益提供依據;但這種方法增加了工作量,如果來料加工批次和加工品種較多,將會給成本核算帶來一定難度。
第二種簡便實用,可操作性強,但不利於內部控制與管理,存貨賬實存在差異,容易出現漏洞,所以採用這種方法的企業必須要做好實物進庫與出庫的備查登記並且對存貨要進行實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