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實施期間增加工作量怎麼辦
⑴ 增加工作量而不加工資我不幹公司又不讓人走怎麼辦
你可以選擇合法途徑辭職,並且在辭職後要求單位立即支付剩餘工資,並內且合法離職的容,並不需要徵得單位的同意。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⑵ 增加工作量怎麼辦
這個需要深層點思考的,的確不合算且是效用負面就別幹了,不然另想他法。 領導增加你的工作量,或者從積極的方面去理解,那就是領導信任你、欣賞你、給你壓擔子了。俗話說,挑著擔子走的快。多幹些工作,就多了學習提高的機會,成長肯定比那些幹得少的人快。如果成天不給你事干,把你涼在那裡,讓你當板凳隊員,那才真叫難受,你可能一天也不能待了。 如果你實在做不了,千萬別硬撐著。沒有金鋼鑽,別攬磁器活。到時候完不成任務,自己下不了台事小,耽誤了台里的事就大了。一定要向領導講清楚,你前期工作需要幾個小時,文秘工作需要幾個小時,如果加上後期工作,自己能力有限,怕誤了台里的事情。我想領導會考慮減少你部分工作的。 俗話說,吃虧是福。如果僅僅是因為心裡不平衡,僅僅是苦一點、累一點、多付出一點,建議你還是風物長宜放遠量。年青人剛走出校門,正是人生比較關鍵的時候,頭三腳踢不好,沒給領導留下好的印象,以後會十分被動。一般單位都比較忌誨眼高手低,拈輕怕重,大事做不來,小事又不做的主。 如果你對做前期和後期都不感興趣,而是對做創意感興趣的話,也用不著太著急。你剛進單位才幾個月,只要好好乾,有的是機會。你可以用良好的工作態度和優異表現征服領導,覺得你確實是個人才;同時可以利用業余時間,鑽研一下創意,並在適當的時候在領導面前露一手,你既會前期,又會後期,又會創意,那你就成了台柱子了,前途一片光明。
⑶ 合同到期,單位增加工作量,我不願易續簽是否有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未續簽的,應支付經常補償金2個月工資。
如果公司未支付(包括年終獎),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⑷ 因工程工作量增加需要補充合同 怎麼發函
這么寫復:1、寫個題目《關增加工程的制函》;2、寫施工方全稱;3、內容:一是需要工作量增加,二是這個工程還是有你們來做,標准、質量、價格同以前合同,最後一起結算,最後寫一句,如果同意請函告;4、落款(寫你們公司全稱),時間(年月日)。
⑸ 施工中合同內增加工作量需要投標嗎
需要,《建抄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襲范》規定,對於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⑹ 企業續簽勞動合同後才提出增加工作量,但是工資不增加!,我可以拒絕增加工作量嘛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根據勞動合同法抄的相關規定襲,續簽勞動合同內容是需要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簽訂的,如果勞動合同的調解低於原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拒簽,並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2、現在單位增加了工作量,沒有增加相應的勞動報酬,那麼勞動者是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的,這個你最好先跟單位協商解決,不成的話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⑺ 用人單位另時增加工作量,而報酬不變,該怎麼辦求解答
用人單位增加了工作量但是沒有增加報酬,這種現象在當下很是普遍,如果是單位有急事需要臨時加一次班,也不要太計較了,如果單位長時間這樣,你可以找領導協商並且參照工作合同,爭取達到一致意見。
⑻ 一勘察設計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實施過程中工作量增加較多,勘察設計費可否調整,能調多少,依據是什麼
所以合同簽定要仔細啊,固定總價的就定死了。例外情況是否成立就有爭議了,合同范圍如何約定?
⑼ 合同簽後老闆可以隨意增加員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內容嗎
已經確定的勞動合同,老闆不能隨意增加工作量和工作內容,回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答合同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⑽ 暑假工簽了合同後甲方強加工作量給乙方乙方怎麼辦
既然簽了合同,那所有的都需要按照合同來規定來執行,如果是合同出現什麼問題,甲乙雙方需要另行制定新的合同,如果對於合同的執行出現了問題,甲乙雙方可以再行協商,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