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场使用电气仪器有哪些要求
⑴ 电气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电复线外面的绝缘如有破损,不得将制就使用,必须将绝缘包好;
2、经常检查各电气设备的按地装置是否脱开;
3、拉电气开关的动作要迅速,脸部应闪不并应戴好必要的防护用久;
4、检查马达外壳温度时,宜用于背接触外壳,不可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吸住脱离不开;
5、不熟悉电气设备的人不可乱动或擅自修理没备;
6、清理电器设备时不得用水肿或用湿布擦拭;
(1)对现场使用电气仪器有哪些要求扩展阅读:
使用电气设备队主要的危险是发生电击和电伤。所谓电击,就是在电流通过时能使全身受害,仅使人体局部受伤时称为电伤。最危险的是电击。电流对人的伤害是:烧伤人体,破坏机体组织,引起血液及其他有机物质的电解和刺激神经系统等。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在已损坏的设备(如电动机、导线、电气开关等)上工作;
2、接触了带电的棵线或破旧的导线;
3、没有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不良;
4、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具。
⑵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等必须符合什么临时用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安装祥泰电气提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用电应回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答全技术规范》(JGJ 46—2003)的规定 。
2、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与保护线PE连接。
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的首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最大为30mA,瞬时动作。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5、配电箱的壳体和地板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配电箱、开关、插座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6、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易燃性绝缘的导线。
7、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
8、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将临时用电设备等与电源断开,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施工。
⑶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火要求是什么
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专地保护。属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较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空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对空调、制冷和加热等设备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⑷ 电气试验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
1、电气抄试验对现场的一切试验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并指定一人负责。
2、每次试验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说明注意事项,根据试验内容与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与变电所和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戴好绝缘护具。
3、电气试验除经允许必须带电试验的项目外,在其他一切设备上试给电必须验电、试电、接地证充电后才能进行试验。
4、试验接线中的高压连线,应尽可能缩短与其他用电部分及地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证不致产电现象,必要时用绝缘材料隔离式固定。
5、使用梯子式登高作业时,必须按高空作业规定进行。不经工作负责人允许,不得拆卸试验装置和仪表,不经现场值班人员许可,不得操作无关刀闸或进入其他地点。
6、试验完毕,必须拆除全部试验接线和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恢复原来正常状态,试验人员全部撤出后,工作负责人同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才算结束工作。
7、电气试验对大容量的设备(电机、变压器)和电容器,电缆在试验前应充分放电后,方可接线,拆卸和实验。
⑸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火要求是什么
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燃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较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空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对空调、制冷和加热等设备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一、 工程概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3 号
《关于防止发生施工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建监安[1998]12号
三、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 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 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六、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七、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八、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九、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 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 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 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 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一、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十二、机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十三、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四、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置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五、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 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 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六、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七、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 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 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 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 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 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 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有哪些要求
问:
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电有哪些要求?
答:
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要求有下面这些: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
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
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
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
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
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
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
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⑺ 直接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作对人员有什么要求
按照安规的要求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专妨碍工作的病症属(体检每两年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安规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的教育和培训:
1、电气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2、电气工作人员对安规应每年考试一次。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安规,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4、外单位参与本单位电气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安规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本单位有关人员 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⑻ 对电气设备的验收有哪些规定
对电气设复备的验收规定制如下:
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颁布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工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变电站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对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变电站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在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检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有关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问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又急须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局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电气设备(Electrical Equipment)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